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对《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反馈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对于反馈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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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问题整改 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 <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问题 >的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结合实 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1年3月9日12:00前将意见或建议通过协同书面反馈至区委依法治区办。联系人:黄颖;联系电话:8345060。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8 日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 2 — 关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反馈 2020 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 问题》的整改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问题的函>的通知》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问题的函》要求,认真查找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严格“对着问题改、较真碰硬改、上下联动改、实事求是改、建章立制改”工作要求,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 3 — 二、整改原则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压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对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涉及七星关区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对照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问题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把每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各单位,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坚持举一反三,切实补齐短板。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纪问责。坚持把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 4 — (四)坚持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整改工作既要立足于解决已经发现的问题,更要着眼制度机制建设。对于容易解决的问题,不等不靠不拖。对于需要较长时间和长期跟踪落实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区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七星关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夏冬同志任组长,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切实推进整改落实。
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司法局,由董玉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以及沟通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事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一线指挥调度,积极与整改牵头部门沟通衔接,强化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全面了解、及时汇总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等,确保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整改计划 整改时限为 2021 年 6 月底前,分三个阶段完成。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 年 3 月 10 日前)。成立七星关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发现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
— 5 — (二)全面整改阶段(2021 年 6 月 20 日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反馈问题制定细化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责任单位配合,举一反三,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提炼,拟定整改情况报告经区政府领导审定后,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反馈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关于“行政复议纠错率高,纠错率 36%”的问题 2020 年,七星关区复议被纠错案件 7 件。其中,区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被撤销 3 件。分别为:区自然资源局代区人民政府作出土地确权决定被撤销 1 件、确认违法 1 件,区农业农村局代区人民政府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行为错误被撤销 1 件。区直各部门作为被申请人被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4 件。分别为:区卫健局被撤销医疗处罚决定 2 件、区民政局行政给付决定被撤销 1 件(代金海湖新区作出)、区人社局被撤销工商保险待遇支付问题告知书 1 件。
原因分析:一是法律程序意识仍不强。部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在执法过程中不重视行政执法程序,出现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
二是证据意识仍不强。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标准把握得不够好,在办案中收集证据不全面,导致证据材料不充分、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等情况,无法形成强有力的证据链。
三是法制审核把关不严。
— 6 — 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经本单位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但大部分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于形式,本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律师和法制人员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参与度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分析研判。对行政复议被纠错的案件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报告”。区直部门作为被申请人被纠错的案件,由被纠错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同时将分析报告抄送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区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被纠错的案件,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
二是规范法制审核程序。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负责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结合单位实际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内容和时限,细化审核程序,确保法制审核工作实实在在开展,作用得到实质性发挥。
三是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强化考核考评。将行政复议纠错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毕节市行政错案问责追责办法(试行)》规定情形的,严格进行责任查究。
— 7 —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 年 6 月底 (二)关于“法治政府考核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督查考核的印证资料收集不全面。
整改措施:对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体系,认真思考和谋划《毕节市七星关区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毕节市七星关区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细则》,适时开展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的督查督导,对标对表,完善法治政府考核资料。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三)关于“截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社区矫正未收监人数 8 人”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外逃罪犯规避手段极其隐蔽,长期外逃而不使用其身份信息; 二是个别罪犯存在使用两个身份信息情况,外逃期间,不使用犯罪时的身份信息; 三是外逃境外的罪犯,网上追逃难度较大。
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挂网追逃力度,积极协调区公安局对下落不明的 6 人进行挂网追逃。
二是进一步深入核对罪犯身份信息,对可能存在多个身份信息的罪犯,与公安机关户籍信息系统进行比对,精准筛选出罪犯是否存在多个身份信
— 8 — 息情况。
三是加强与外逃犯罪家属的沟通交流,动员家属做好应收监未收监人员的思想工作,尽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四是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按照“一人一措施,一人一方案”的原则对罪犯进行追捕,采取具有针对性的追捕措施,制定符合实际的追捕方案。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21 年 6 月底 (四)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度缓慢”的问题 原因分析:省市未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
整改措施:结合我区实际,提前思考和谋划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待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及时提请区人民政府进行研究,严格按照相关精神和要求抓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的完成。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公安分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6 月底 (五)关于“未解决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补贴”的问题 原因分析:村(居)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受财政经费的影响,部分村(居)法律顾问经费未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经费补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乡村振兴一项民生工程。按照每年每村(居)2000 元的标准,将村(居)法律顾问补贴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由乡镇(街道)统筹
— 9 — 安排使用,保障法律顾问补贴经费配套落实。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整体推进。由乡镇(街道)积极选聘热心公益事业的优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并与村(居)签订聘请合同书;由乡镇(街道)牵头,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为每名法律顾问律师制定公示牌,并将公示牌悬挂在村委办公楼显著位置,公示牌标注法律顾问照片和联系方式;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服务制度。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等多种形式服务活动,让群众在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建好工作档案,强化督导考核。结合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档案,提升档案的规范化程度;探索从人员配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考核督查和发放顾问补贴五个方面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规范;各乡镇(街道)每季度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通过随机检查、暗访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掌握法律顾问实际服务情况,并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由各乡镇(街道)每年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档次为优秀的,优先考虑续聘为村(居)法律顾问。考核档次为不称职的,不得续聘为村(居)法律顾问。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21 年 6 月底
— 10 — (六)关于“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问题 原因分析:因受人员编制、财政资金等因素影响,未将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整改措施:一是将七星关区人民调解中心缺编 3 名工作人员纳入 2021 年事业单位招考,充实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力量。
二是由各乡镇(街道)明确村级警务助理为村(居)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协助村(居)委员会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按照《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 1 名以上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 2 名以上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3 名以上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规定,各乡镇(街道)结合人员编制情况,明确配备 2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协助本乡镇(街道)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3 月底 (七)关于“根据省委政法委反映,七星关区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造成聚集性治安案件”的问题 原因分析:因矛盾纠纷复杂化、多元化,一些矛盾纠纷的合理诉求未得到及时解决。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排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区直
— 11 — 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开展大排查,全面摸排各类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强化分析研判。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采取沟通信息、互通情况等方式,适时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分析苗头倾向,预测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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