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号,,医改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精选文档)

发布时间:2022-06-30 18: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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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号,,医改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精选文档)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电

  发往地址:见报头

  签发人:梅

 菠 等级 特急 ● 明电

 七星府办发电〔2018〕416 号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8 年 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 2018 年全国、全省医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推动七星关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8 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七星关区实际,制定七星关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8 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二届区人民政府 69 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现发现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制定区人民医院与长春卫生院、水箐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的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实现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动实现上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数量增长 1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2.出台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服务价格、财政投入等配套措施,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项目、严格执行医保拉开报销比例政策,拉开报销比例,引导合理就医。加强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就医观念。(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4.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保障政策,加强考核评价,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做实做细服务。(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探索推动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财政保障政策,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两个允许”)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完善薪酬分配政策,推动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局)

 6.推动医疗卫生区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进乡镇卫生院“三优三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区卫计局;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二、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毕节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项目。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牵头单位:区卫计局;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2.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3.研究制定财政投入与公立医院发展相适应的办法。(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

 4.推动区人民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动七星关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卫计局)

 5.完善区人民医院章程制定,探索建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配合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

 6.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牵头单位:区卫计工委;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7.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配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三、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 1.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完成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 40 元目标,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税务局、区卫计局)扩大职工医疗互助覆盖面,促进医疗互助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

  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促进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流通、人事薪酬等政策衔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局)

 3.全面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定点机构覆盖面。(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

 4.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挂床”住院、骗保等问题,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5.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办)

 四、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1.制定治理高值医用耗材和过度医疗检查的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2.加强应急短缺药品储备。(牵头单位:区卫计局牵头;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支持零售药店连锁发展,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

 五、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1.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和黑名单制度。(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

 3.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原则上按年度进行,考核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薪酬总体水平、负责人晋升和奖惩等挂钩,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5.推动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六、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扎实推进区人民医院重点学科、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积极参与毕节市医疗集团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2.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促进,完善健康保障,增强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延长健康寿命。(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部门)

 3.探索整合型服务体系框架和政策措施,促进预防、治疗、康复服务相结合。(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4.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 55 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提质扩面。(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优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5.构建慢性病防治结合工作机制,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医疗机构提供健康处方。(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6.推进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加强区人民医院以及妇幼保健院建设,提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

 7.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卫生防疫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卫计局)

 8.加快推进区中医院建设,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推动基层中医馆建设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9.深入实施健康扶贫,继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实施地方病、传染病综合防治和健康促进攻坚行动,采取有效保障措施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区财政局)

 10.制定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方案。(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11.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发改局)

 12.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七、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制定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健康产业分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

 2.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允许公立医院通过医疗联合体、分级诊疗等形式带动支持社会

 办医发展。(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3.积极稳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完善备案制,加快推动医疗责任险发展,同步完善监管机制。引导和规范护士多点执业、“互联网+”护理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发展。(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金融办)

 4.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医疗机构之间实现诊疗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制定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大力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5.加强全科医生、儿科医生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区乡村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深化卫生职称改革。(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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