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党办字(2020)129号毕节市七星关区对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制化建设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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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党办字〔2018〕129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进一步 加强信访法制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垂管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16日 (此件发至乡、镇、街道、部、办、委、局)
— 2 — 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 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18〕58 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区信访法治化建设,现结合我区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和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相互促进,充分发挥信访法治化在推进“法治毕节”建设中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落实好中央、省、市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规范运行,不断优化信访工作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效率,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群众
— 3 — 信访权利得到依法保护,诉求表达依法理性,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结果,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依法信访理念得到社会普遍认同。
二、建立健全信访制度,推进法规规章制度落实 (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加强信访理论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成功经验,上升固化为制度,并与信访法律制度保持有机衔接,促进各级干部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注重信访制度的内部统一,注重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提高信访工作制度的科学性、民主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信访工作制度解释工作,确保在信访工作实践中适用准确。
(四)推进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制度有效实施。把实施信访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全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区信访局、区政府法制办要落实好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的意见建议,确保工作成效。
三、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信访法治化基础 (五)进一步优化信访事项办理流程。运用信访信息系统及时、完整、准确录入信访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工作要求转送、交办、办理信访事项,实现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可查
— 4 — 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优化信访事项登记录入、受理、办理、审核、督查督办、复查等办理流程,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率。办理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或属地,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要定期将办理情况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实行过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规范和强化信访复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复查工作制度,细化操作规程,优化管理措施,对信访人申请复查的事项依法及时受理,切实履行审查、纠错等职责。不得委托、转托被复查单位代行复查职责,进一步提高复查的客观性、公正性,确保信访工作公信力。
(七)进一步加强信访督查工作。建立由信访督查专员办公室牵头,区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等有关部门参与的信访督查机制,健全和完善联合督查、专项督查与实地督查核实相结合的全方位督查体系。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信访工作责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情况,以及信访工作人员认真规范履职情况等进行督查。既要注重信访事项办理过程的督查,又要突出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督查。对实地督查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列入区督办督查局、督办督查中心督查范围。
(八)推进信访工作业务智能化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信访工作中的应用,提升阳光信访、责任信访、
— 5 — 法治信访的智能融合。以信访群众对及时高效办理信访事项的期盼为导向,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需求,努力打造“数据信访”。以智能推送、提示、预警、警示等方式管控工作程序,形成全程跟踪、过程管理、动态评价、回访督办的智能化工作模式。
四、强化源头预防,依靠法治减少信访问题产生 (九)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和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好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有机统一,把群众路线和法治思维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健全人民意见建议征集制度,做好征集办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对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切实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审查存在风险隐患的,严格按照风险评估结果运用的规定办理。区信访局要参与重大决策实施前的风险评估工作,为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十)
严格依法履职。通过依法行政有效减少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行为的发生,避免和预防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产生。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各级行政机关及广大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法行政,避免因不依法行政引发信访问题。
— 6 — (十一)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按照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的要求,整合社会资源,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属地和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协商、咨询、听证等方式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全力推进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工作机制、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听取群众意愿,检验施政得失,不断完善政策。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作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探索采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司法确认保障调解的法律效果。和解、调解应当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违背当事人意愿,不得违反法律法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将“公道评说”延伸到各乡镇(街道),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信访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信息综合研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五、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十二)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认真落实依法处
— 7 — 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要求,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属于法院、检察院管辖的,已经、正在和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处理的事项,信访工作机构以及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做好接待、解释、宣传工作。属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辖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处理的事项,信访工作机构要转同级公安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办理。各级人大机关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事项,不予受理;对人大代表反映或转递的群众涉法涉诉事项,转交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政法机关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流工作,准确区分诉类事项和访类事项,将诉类事项导入相应法律程序,依法公正处理。区委政法委要牵头协调全区政法机关,密切与信访工作机构的联系,做好沟通衔接、诉访交织事项的分流处理工作。乡、村两级要做好群众涉法涉诉事项依法终结后的教育疏导、矛盾化解、帮扶救助等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按照“抓系统、系统抓”要求,大力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信访部门要切实抓好分类处理的入口工作和导入后的督导工作。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对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要进行甄别,根据诉求的具体情况,分别通过信访程序或其他相关程序处理。属于《信访条例》以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范围,行政机
— 8 — 关能够适用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合法有效规范性文件设定程序的,要适用相应规定或程序处理,需要依申请启动的,要告知申请的途径和方式;申请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法定职责的,要依法履行或答复;不属于以上情形的,适用《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区直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本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构同有权处理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共享、甄别导入顺畅,发现适用程序错误的要依法予以纠正,发现未及时处理的要进行督办。
(十四)进一步加强访前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扩大律师代理申诉信访案件范围,并将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负责组织推荐、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加强对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区信访局负责明确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满足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开展。律师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中提出的法律意见,作为分类分流、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重要依据。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决策中提出的法律建议,作为相关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
六、坚持树立法治导向,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十五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创新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扩大覆盖面,增
— 9 — 强针对性,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渠道,方便群众通过信、访、网、电等形式反映问题。把宣讲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告知信访权利义务作为接待群众来访和办理信访事项的必要内容。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告知信访人逐级反映诉求。宣传部门要公开曝光以信访为名实施违法行为受到依法处理的案例,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民依法信访的理念,营造关心和支持信访法治化建设的社会环境。
(十六)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对在信访活动中或以信访为名实施的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探索建立处置违法行为沟通协调机制,信访工作机构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及时沟通,做好证据固定、移交转送等工作。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协调有序、运转顺畅、高效便民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乡镇(街道)在预防和处理本辖区信访问题中负有主体责任,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直接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负责同志要解决好分管领域的信访问题。乡镇(街道)要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统筹各方面力量,及时受理、协调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要加强信访干
— 10 — 部的培养培训,关心解决好信访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
(十八)保障信访工作机构权责统一。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和信访工作机构要加强信访事项分类研究,对突出信访问题和短期内凸显的信访问题,深入实地开展调查,可以向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了解情况,提请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予以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在认真调查核实掌握充分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可以依照职权范围,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建议。各级各部门要支持和保障信访工作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十九)严格考核监督工作。把信访法治化建设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信访工作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区直部门要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职责清单和办理依据,定期公布依法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作为考察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信访法治化建设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二十)严格信访工作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认真执行信访法律法规规章,有法不依、不作为、乱作为的, 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 11 — 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区信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要建立严重违纪违法信访案件移交处理机制,确保违纪违法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依纪依法问责,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