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促进广西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促进广西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有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 号)精神,促进广西内外贸一体化加快发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对外开放和扩大内需进一步结合,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广西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全区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政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打破大宗商品内外贸分割的经营管理体制,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内外贸
高效运行、融合发展。以 2021 年数据为基数,力争到 2025 年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年均增长 25%以上,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的优质企业 10 家以上。
三、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服务水平 (一)完善监管服务体制。
1.促进内外贸监管规则衔接。推进内外贸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对内外贸逐步实行一体化监管措施。
(自治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行为,坚决打破各类隐性壁垒以及导致内外贸市场长期分割的障碍,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优化配置,加快内外贸融合发展。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服务。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大力整治侵权多发的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探索建立知识
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推动建设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对外贸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和源头保护。落实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规模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形成不敢侵权、不能侵权、不愿侵权的良好法治氛围。
(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司法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以东盟国家为重点的海关国际合作,进一步完善与越南、泰国共建的南宁海关东盟国家官方证书核查系统,持续扩大证书核查范围,推进其他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书核查机制建设。创新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模式,提升通关物流服务能力。有序推进广西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提质扩容,促进跨境贸易资金结算便利化,助推企业拓展内外贸业务。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南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 (二)培育发展内外贸一体化的市场主体。
5.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并重的优质企业。鼓励广西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和构建跨境产业链供应链,支持企业用好境外尤其是东盟、非洲等地区农业渔业资源,支持承包工程企业带动广西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推进实施“千企开拓”外贸强基础工程,推动广西企业在内外贸产品开发、渠道拓展、品牌建设等方面整合资源,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模式。支持广西外贸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贸易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国内国际市场协同互促、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优质贸易企业。(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南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企业。推进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推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原料种植、养殖场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产品“源头达标”。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培育一批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龙头企业。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南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7.支持企业加强自有品牌建设。鼓励广西外贸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建设能力,加强商标品牌的保护和推广,研发适销对路的内销产品,推动外贸企业从贴牌生产向研发设计、自有
品牌培育等多元化经营战略转化,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推动企业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支持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桂字号”品牌。培育“广西好嘢”农业品牌,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品牌联合体。加大对香港优质“正”印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的宣传推广力度,助力广西特色产品行销海外。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培育优质的供应链企业。支持发展一批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贸易、物流、仓储、金融、信息等“一站式”服务的供应链企业,实现产供销协同发展。推动重点大宗商品进口企业拓展供应链服务,支持供应链龙头企业与出口制造企业加强协作,将优质外贸产品引入国内市场。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南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模式。
9.推动外贸创新发展。依托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生态铝、陶瓷等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通过主导产品带动产业链配套产品出口,重点支持柳州、南宁、贵港等地汽车整车和新能源汽车出口。支持建设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二级市场和边境贸易特色商品市场,进一步完善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交易服务体系。
开展“桂品出边”行动,加强边贸产业联动,扩大广西自产优质产品出口规模。引导外贸企业补链固链强链,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有条件的市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南宁海关,广西税务局,南宁、柳州、防城港、贵港、百色、崇左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南宁、崇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企业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与广西贸易关系密切的国家布局海外仓,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海外仓备案手续,支持防城港市申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引进紧缺药品和在东盟注册上市的药品。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将境外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允许境内国际寄递企业、跨境电商企业为客户代垫跨境电商相关境外费用,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开办手续,便利个人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提升跨境电商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增值税“无票免税”、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出口税收政策。支持广西电商企业探索利用中越(南宁—河内)班列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进一步拓宽出口通道。(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南宁海关,广西税务局,广西邮政管理局,南宁、崇左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大力发展电商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外贸企业对接头部电商平台,设置外贸产品专区。开展广西优质产品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发展壮大本土电商企业。依托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展电商,创建一批内外贸融合的电商示范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内外贸一体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2.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中国—东盟职业教育云平台,面向国内及东盟国家提供线上培训课程。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订单式”人才培养,推进相关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培养和引进熟悉国内外法律、国际经贸规则和市场环境的专业人才。加强内外贸营销队伍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企业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
(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支撑 (五)充分发挥重点开放平台作用。
13.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高能级平台。充分发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作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高水
平制度型开放,深度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际合作。推广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成果应用。充分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平台和产业集聚区“扩外贸、引外资”作用,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南宁海关,广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高质量对接实施 RCEP。持续推进“RCEP 进千企”活动,做好 RCEP 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经核准出口商培育、扩大原产地自主声明应用等工作。积极参与海关总署与东盟国家的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联网建设。发挥 RCEP 项下广西货物贸易潜力商品清单和服务贸易优势领域清单引导作用,推广使用广西企业 RCEP 货物贸易智能服务系统,进一步扩大与 RCEP 其他成员国经贸往来。加大对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 RCEP 成员国在汽车、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学习和引进日本、韩国等国家先进标准,推动电子信息、汽车、化工新材料等优势产业的制造标准升级。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贸促会,南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动商品市场升级发展。开展“商品市场提能级”行动,引导区内商品市场与特色产业集聚区、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对接合作,鼓励市场主体拓展外贸业务,打造特色鲜明的国际商品集散中心。推动崇左市加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广西凭祥出
口商品采购中心)和凭祥出口货物集拼中心建设,提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便利化水平。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南宁海关,广西税务局,崇左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挖掘扩大内需潜力。鼓励外贸企业在商业综合体、步行街、商场、超市等开设内销产品直营店、销售专区,开展集中展销活动,鼓励广西外贸企业与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精准对接,建立长期直采供货合作关系。支持广西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积极引进国内外品牌展会和会展龙头企业落户广西,搭建内外贸一体化合作平台,多渠道融入国内市场供应链体系。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广西博览局,南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内畅外联现代物流网络。
17.推动大能力运输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南宁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功能,提升航空货运能力,加快推进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国内公共货站二期工程,巩固南宁至越南、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东盟国家的国际货运航线,加大国际货运航线培育力度,争取国际货运航线基本覆盖东盟国家首都及重点经济城市。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港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积极培育集装箱航线,发展现代航运服务,打造智慧绿色安全港口,提
升国际海运竞争力。扩大渝桂、川桂、滇桂、黔桂等铁海联运班列规模,推动实现班列对西部省份全覆盖并延伸至中部地区,推动区内外货物向广西北部湾港集聚。持续推进南宁陆港型、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柳州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创建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平陆运河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柳州、北海、钦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优化商贸流通体系。引进和培育商贸物流市场主体,促进区域商贸物流一体化。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乡村,改善县域商贸物流基础设施。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构建“一站多用、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降低内外贸商品流通成本。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
六、完善保障措施 19.强化企业信贷支持。综合运用各类专项资金,统筹运用贸易、产业、财政、信贷、科技等政策,用好用活“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推动落实“汇链贷”优惠政策。细化落实关于对企业办
理人民币外汇衍生品的奖励政策,并向涉外中小微企业及“首办户”倾斜,探索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不断降低内外贸企业融资成本和套期保值成本,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供应链融资创新发展。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等,盘活内外贸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存量资产,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丰富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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