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2022年)

发布时间:2022-07-01 09:55: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2022年),供大家参考。

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2022年)

 

  1 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第 一 条 考试过程中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被替代参加考试的; (二)非考生本人登录考试系统参加考试,或更换作答人员的; (三)浏览网页、在线查询、翻阅电脑和手机存储资料,查看电子影像资料,使用计算器等辅助计算工具的; (四)翻阅书籍、文件等纸质资料的; (五)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手机、蓝牙设备等通讯工具,使用各类聊天软件或远程工具的; (六)其它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第 二 条

 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拍摄、抄录、截图、传播试题内容的; (二)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五)行为不当导致试题泄露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六)其它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第 三 条 考试过程中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除考生本人外,所处考试环境出现其他人员的; (二)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退出考试系统或多屏登录考试端的;

  2 (三)开考前 5 分钟至考试结束期间,离开座位、离开监控视频范围、遮挡摄像头的; (四)有进食、喝水、上卫生间行为的; (五)有发声朗读题目行为的; (六)有对外传递物品行为的; (七)佩戴耳机的; (八)未经允许强行退出考试软件的; (九)其它应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行为。

 第 四 条 考生有第一条、第二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 五 条 考生有第三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成绩。

 第 六 条 考生因电脑设备问题、网络问题、考生个人行为等问题,导致电脑端考试视频数据缺失,影响判断考试有效性的,取消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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