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县委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汇报(完整),供大家参考。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XX县县委巡察机构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对接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新精神,探索创新有效的巡察方式方法,完善巡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推动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向“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转变,取得较好成效。下面,将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三年来,按照县委安排部署,XX县共开展完成12轮常规巡察,共计巡察XX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XX个重点村党组织,基本实现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覆盖,另外,对乡镇扶贫领域以及营商环境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有力促进了上级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几年来,共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XXX个,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XXX条,移交处理问题线索XXX个,立案XX件,党政纪处分XX人,切实发挥了巡察遏制震慑治本作用。
二、主要工作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保障巡察顺利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成立了巡察办和7个巡察组,为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重视队伍建设。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配足配强巡察队伍,共调配行政编制XX名,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XX名公务员精干力量充实到巡察队伍。同时,从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选取政治过硬、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库,为我县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三是出台制度文件。出台了《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我县巡察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提出了严格的工作纪律。
(二)严格“三项标准”,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始终严格执行“政治站位高、个性问题鲜明、分析问题深刻”的三项标准,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画像不准”、问题浮于表面等问题,确保巡察工作质量。一是注重前期准备。巡察前,强化一线调研,结合被巡察单位行业领域特点,明确巡察重点,根据调研发现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到有备而战。二是做好中期指导。坚持从领导班子和职能发挥角度查找根源、厘清因果,切实提高了巡察政治站位;
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查找个性问题,确保查找问题鲜明;
充分发扬“上下求索”精神,坚持多思考一层,多问几个为什么,打破砂锅问到底,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真正达到分析问题深刻的标准。三是把好后期关口。对各巡察组撰写的巡察报告初稿严格审核把关,在问题定性归类、语言表述、报告格式三个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提升巡察报告质量;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把“三项标准”作为评议各巡察组巡察报告质量的主要指标,做到考核评议公正公平,极大激发各巡察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问题处理,不怕得罪人,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一是当面交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把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逐个向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进行反馈;
之后,再由各巡察组到被巡察单位向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巡察结果和整改意见在集中刊登,让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该“红脸”的“红红脸”,该“出汗”的“出出汗”,从而达到“治病”的目的。对问题较多的部门“一把手”,县委书记单独约谈,直接点出问题的严重性,有力地教育、警醒了干部。二是夯实整改。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被巡察单位逐一整改落实,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切合实际不放过、不建立防范机制不放过,避免重发现、轻落实现象发生。整改结束后,组织被巡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议打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不整改、不认真整改的,坚决严肃处理。三是做好问题线索移交和处置。对于巡察中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移交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坚持从严从快查处,确保形成有力震慑。
(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巡察取得实效。严格区分、认真处理、不偏不倚、科学对待,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非原则性问题,与故意违纪违法、明知故犯区分开来,前者科学客观处理,后者严肃依纪依法处理。坚持以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为重要时间节点,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以整改为主;
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顶风违纪的,作为重点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针对被巡察单位(部门)普遍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对存在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对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聚集重点领域,增强群众获得感。将巡察重点指向乡镇、村级扶贫、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村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在落实扶贫惠农政策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基层群众切实体会到巡察带来的获得感。通过巡察,问题主要集中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推进工作动力不足、精准扶贫不“精准”,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项目安排不“精准”,建设管理不规范等方面;
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不同程度侵犯群众利益、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突出表现在村内重大事务往往是村支部书记“一言堂”,“家族化”管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缺失,侵害群众知情权;
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打折扣、搞变通,欺瞒老百姓,低保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小麦直补、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突出;
部分村干部违反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取群众费用,加重群众负担,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克扣、截留惠农资金等问题突出。
在巡察实践中,也暴露了一些巡察本身存在的问题。一是巡察组政治站位不够高,发现问题多浮于表面,没能从表象问题看到实质,发现问题不够深刻。二是由于县域圈子小,大多数处于熟人社会环境,巡察组受人情因素干扰大,存在畏手畏脚的现象。三是重巡察、轻整改,巡察成果转化不畅。有的单位在巡察组离开后,抱着“松口气”的想法,整改热情迅速“冷却”;
有的等待观望,整改措施只存在汇报材料里,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有的对整改落实情况缺乏跟踪督促,导致问题整改不到位,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巡察的威信力。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巡察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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