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行政管理制度汇编【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2-07-01 18: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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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行政管理制度汇编【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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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办事处 行政 管理制度 汇编

 目

 录

 1.街道办事处学习制度 2.街道办事处考勤制度 3.街道办事处公文传递制度 4.街道办事处工作制度 5.街道办事处值班制度 6.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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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街道办事处学习制度

 一、XX 街道办事处实行日常集中学习制度,每周一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

 二、日常集中学习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理论、时事政治、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各项业务知识。

 三、日常集中学习由 XX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负责,党政办、党建办牵头组织,各所站配合,共同完成。

 四、日常集中学习采取由各所站单位轮流讲授业务知识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日常集中学习要做到:全体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不准迟到、早退,有事请假,严禁个人无故缺席。集中学习考勤情况将汇总到日常考勤中。学习中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

 六、日常集中学习要常年坚持,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

 七、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存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等扰乱会场秩序行为。

  - 3 - X XX 街道办事处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一、考勤 1、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夏季 3:00—6:00)。

 2、要求:⑴实行工作日签到制度。每天上午 8:00、下午3:上班签到,超过上班时间视为迟到,超过上班时间 1 小时以外视为旷工。⑵实行上班抽查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撤离岗位,外出必须备案。

 3、奖罚。⑴一周内迟到第一次罚款 30 元;迟到第二次 50元,并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迟到三次(含第三次)以上,按待岗处理;一周内旷工第一次罚款 50元,并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旷工二次(含第二次)以上,按待岗处理。⑵上班时间外出(含入村、开会、取送材料等)如无备案,一周内第一次罚款 10 元,第二次罚款 20 元,第三次罚款 50 元。⑶上班时间抽查不在岗的一周内第一次罚款 30 元,第二次罚款 50 元,并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三次(含第三次)以上,按待岗处理。⑷对于连续或故意迟到、旷工加倍处罚。⑸XX 街道办事处安排的会议、活动,学习参照考勤奖罚,如遇防火、防汛、维稳等重大或紧急活动,将加倍处罚。⑹每周五下午对上周签到情况统计公布一次,落实罚款,并整理归档,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评和选拔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⑺罚款用于奖励先进或集体活动。

  - 4 - 二、请销假 1、严格请销假制度。请销假以审批手续为依据。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需到综合办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 1 天以内,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如请假 2 天以上(含 2 天)需经主要领导审批。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直接请假者,可委托他人代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请假条送党政办备案,请假结束后完善相关手续方能予以销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应由他人代办请假手续,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告分管办公室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缺勤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的,均按旷工处理。

 2、干部职工连续旷工超过 7 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给予辞退;干部职工连续旷工超过 7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7 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干部职工连续请假超过 10 个工作日(产假、婚假和因重大疾病等请假的除外),或者 1 年内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同时不享受街道上所发福利、文明奖、平安奖等待遇。(垂直所站人员,由街道纪工委书面反馈上级管理单位)

  - 5 - 街道办事处 公文传递制度

 一、凡上级部门下发的公文等,均应由党政办专门人员启封,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阅;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发给各机构所站的公文,必须由有关所站的负责人启封;凡注明由领导收阅的公文资料,必须交相关领导启封,其他人员不准拆阅。

 二、收到公文和其它资料,党政办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第一时间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上报主要领导处置。公文传递必须及时、保密,传真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保密工作,领导阅后应签署意见,并及时送回,由党政办机要员传办,不得横传。

 三、对领导阅示后的公文,机要员要根据领导签署的意见,及时分送有关部门、人员传阅和办理,不得积压和延误。

 四、对阅办后的公文和来文、来函处理完毕后,要分类整理、保存,以免丢失。

 五、每年所接收的各类公文,应在次年 3 月底前整理并入档,各部门保管的公文也可参照执行。

 六、党政办及各机构所站对于清理后不需要存档的公文要进行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可以自行销毁。

  - 6 - X XX 街道办事处 工作制度

  一、广大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对外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禁语言粗鲁、态度蛮横等不文明行为。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争做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始善终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处理公务认真负责、立说立行,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经党工委研究,予以调整职务和岗位。

 四、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对拒不服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工作安排,并导致工作贻误的,经党工委研究,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处分。

 五、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露工作秘密。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工作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

 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业务无关的活动。

  - 7 - X XX 街道办事处 值班制度

  1、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岗位,做到不断档、不空岗,随时办理,保证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值班人员未到岗第一次罚款 50 元,并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二次(含第二次)以上,按待岗处理,并对其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

 2、值班工作由综合办负责安排,并报纪工委备案。

 3、值班期间要保证电话 24 小时畅通,做好电话记录和收到文电的办理工作,认真填写《电话记录簿》和《文电处理签》,严格按办文程序办理,电话未及时接听,第一次罚款 20 元;第二次罚 50 元,并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三次(含第三次)以上,按照待岗处理并对其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

 4、遵守值班纪律,认真做好交接班,做到不拖拉、不推诿、不误报、不漏报、不瞒报。

 5、遵守保密制度,办理过的文电材料、领导批示、电话记录等要妥善保存,及时存档。

 6、值班电话严禁出现长时间占线情况。

 7、值班期间遇到重要紧急事宜,应及时向领导逐级请示报告。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追究个人责任。

 8、值班人员如遇请假等特殊事项,须自行安排好调班的相关事宜,调替班必须经综合办同意并登记。

  - 8 - X XX 街道办事处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职工工作日衣着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严禁穿超短裙、短裤、拖鞋上岗。违反此规定者,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二、办公坐姿端正,严禁办公时间在办公室倚、躺、卧等现象,严禁在办公时间锁门。

 三、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禁止使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使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人业务及聊天。

 四、禁止在工作单位进行打扑克、下象棋等娱乐活动;严禁机关干部职工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

 五、各部门下班后,要自觉关闭门窗,关闭风扇、电灯、电脑等电器的电源。

 六、执行公务要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举止大方、待人热情诚恳。执行公务、讨论工作、打电话时严禁态度蛮横,严禁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等行为。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要责成当事人书面检查。

 七、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乱倒茶根、剩饭等,禁止在办公场所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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