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完整)

发布时间:2023-11-18 08: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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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完整)

为打造“清廉*”“清廉环保”,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实现“政治清明、干部清廉、群众满意”的清廉机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建设“清廉*”和“清廉环保”要求,以“做清正廉洁干部、创群众满意机关”为主题,以建设清廉机关为载体,全面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意识,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廉洁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为建设美丽新*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清廉领导班子

1.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议落实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或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相关会议要求;
党组会严格按事先确定的议题和议程进行,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
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试行“三重一大”事项无记名票决制。(责任科室:办公室)

2.建立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实行党组会议会前 10分钟说纪讲法制度。各科室拟提请党组会研究事项,在向办公室报送议题、相关资料的同时,须提供针对所研究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由会议主持人或其委托人在会议召开前组织学习。(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办科室:各相关科室)    

3.建立中心组学法学纪制度。党组中心组每季度专题学习党纪法规知识不少于一次。年初由宣教科拟定党纪法规学习计划,相关科室准备资料,由中心组会议主持人或其委托人组织学习。(责任科室:宣教科;
协办科室:法规科、机关党委)   

4.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制度。(责任科室:办公室;
协办科室:科财科、人事科)    

5.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对涉嫌违反或规避相关规定的决策部署,班子成员要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党组无正当理由不予采纳的,应按程序向上级机关反映。局机关职工对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等研究事项有异议的,可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反映。

6.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由人事科负责广泛征求对班子及成员意见建议,班子成员相互开展交心谈心,针对出现廉政风险迹象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开展批评督促纠正。(责任科室:人事科;
协办科室:机关党委)  

(二)建设清廉干部队伍

7.开展逐级廉政谈话。每季度分管领导要与分管科室、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科室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主要针对单位、部门或个人在近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要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自觉廉洁从政,时刻绷紧“廉洁弦”,保持健康心态。(责任科室:各科室)  

8.加强干部队伍清廉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典型案例、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发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落实党员干部工作日佩戴党徽、摆放工作牌,主动亮明身份和岗位,强化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协办科室:各科室)

9.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各科室每月对照局机关相关管理制度、业务规定进行自查执行情况,机关党委进行抽查。(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协办科室:各科室)    

10.开展作风督查。由机关党委、人事科牵头,办公室配合,重点围绕“四风”方面,每月对局机关干部职工作风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办公室每月对各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目标的,提出处理建议,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人事科;
协办科室:办公室)   

11.定期开展轮岗交流。人事科根据相关规定拟定局机关轮岗交流制度,对局机关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资金管理量大等科室负责人提出交流方案,实行定期交流。(责任科室:人事科)   

(三)营造清廉文化氛围

12.加强清廉机关文化建设。在办公楼设立廉洁文化长廊或廉政宣传栏,选用一批具有生态环境部门特色的廉政警示语和廉政活动照片。通过形象、直观、立体的廉洁文化主题展示,让党员干部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廉政教育,提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切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责任科室:办公室;
协办科室:机关党委)

13.开展清廉机关主题活动。每年机关党委围绕建设清廉机关开展“读书促廉”“家风促廉”“廉政征文”等活动,发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形成了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激发廉政文化正能量。(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14.实行党务公开。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党务公开办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时限等,按要求收集相关资料,通过局机关网站、公示栏等载体,及时公开党务工作相关事项。(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15.实行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办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时限等,按要求收集相关资料,通过局机关网站、公示栏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务工作相关事项,“三重一大”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办科室:各科室)

16实行财务公开。科财科负责制定财务公开办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时限等,按要求收集相关资料,通过局办公会议等适当方式,及时公开财务工作相关事项,公务卡消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做到每半年公开。(责任科室:科财科)

(四)建立健全清廉机制

17.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法规科对各科室职权进行一次梳理、检查,对权力集中点、廉政风险点建立职权目录,针对行政审批等关键点全程纪实,实现对所有的行政权力实时监控、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全程问效、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责任科室:法规科,协办科室:机关党委)   

18.完善案件会审制度。由法规科牵头,制定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制度,对符合集体会审条件的案件,坚持集体会审。(责任科室:法规科,协办科室:相关业务科室、执法支队、各分局)   

19.健全工作制度。各科室对机关各项制度及时修订完善补充,注重廉政风险预防,强化制度执行,防范不廉洁行为发生。(责任科室:各科室)    

20.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各单位、科室负责人每年年底前要向局党组进行述职述廉报告,重点报告本人履职情况、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以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责任科室:人事科;
协办科室:各科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员。组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抓、强力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做到具体抓、经常抓。组员要认真参与,按要求落实职责、完成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科室要根据建设清廉机关的要求,研究制定适合本单位、本科室实际的具体措施,完善狠抓落实长效机制,抓好责任分工,加强项目化管理,推动任务落到实处。对持续性工作,要常抓不懈、巩固提高;
对阶段性任务,要设定时限、抓紧推进;
对新部署的任务,要及时研究、尽快启动。

(三)营造良好氛围。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清廉机关建设的实践成效,强化先进典型的培树宣传和示范引领,大力弘扬符合清廉机关的精神文化,推动形成廉洁共建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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