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地震紧急处置预案(完整文档)

发布时间:2023-11-18 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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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震紧急处置预案(完整文档)

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医院提供地震紧急处置工作依据,促进医院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保障迅速有序地进行地震紧急处置,减轻或避免地震次生灾害损失,保护患者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  编制依据。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医院地震紧急处置(GB/T 33743--2017》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三条  编制意义。我省地处华北断块区、下扬子断块区和秦岭~大别山断褶带三个大地构造单元的接壤地带,著名的郯城~庐江断裂带斜贯全省,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条件。医院作为特殊的人员密集场所,除具有一般人员密集场所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收治病人的行动能力有不同程度缺陷,地震时需要帮助;
医疗设备繁多,诊疗过程中涉及使用多种危化品,地震时易发生次生灾害;
同时,医院还须在抗震救灾中担负紧急医疗救援职责。因此,震时医院开展紧急处置,对于提高医院的地震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地震紧急处置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  病人行动能力分类。病人行动能力(patient mobility)病人平均24 h内的最低活动能力,分为能行动、有限行动、不能行动和不可移动四类。

1.能行动mobile)无需他人帮助,能够很快起床、打开房门,并能以和健康成年人接近的速度采取避险行动。

2.有限行动limited mobility)具有能行动的人的能力,但行走速度缓慢。

3.不能行动not mobile)单靠自己的努力无法从危险中解脱出来。包括完全卧床不起的病人;
需要帮助才能下床并移动的病人;
受到管制并被锁在房间里的病人。

4.不可移动not movable)如果没有极端的生命危险和严重的伤害,严禁移动其位置。包括那些依附于生命支持系统的病人或正在接受外科手术的危重病人。

第五条  紧急处置准备工作

一、编制医院地震紧急处置预案。医院编制地震紧急处置预案,每年组织对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修订时间间隔不宜超过5年。

二、排查医院建筑基本情况。(待完善)在上级地震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下,排查包括门诊和住院规模、建(构)筑物类型、建(构)筑物的抗震能力(建筑设计验收的抗震标准或专业房屋鉴定机构做出的抗震等级评定),水电气结构类型、次生灾害源分布等,明确地震疏散场地、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方式。

三、地震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医院成立XX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地震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和医疗救治等工作任务。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

 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

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业务科室科主任、教研室主任、护士长为科室地震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在医院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医院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人事科、宣传科、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组成,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和定期修订医院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
掌握震情发布信息,提出具体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贯彻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实;
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起草相关文件、简报和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疏散抢救组:由保卫科、基建科、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信息中心、五官治疗中心等部门组成,保卫科牵头。日常负责排查医院建筑抗震能力、水电气结构类型、次生灾害源分布等基本情况;
明确指定地震疏散场地、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方式;
重点围绕紧急避险、岗位处置、次生灾害源处置、震后疏散等环节组织演练;
要以
5•12 防灾减灾日、7•28 唐山地震纪念日等重要时段为契机,结合《医院地震紧急处置》制订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好不同形式的地震应急演练活动;
培训与演练的重点应包括:人员的躲避、撤离和疏散,危重病人的救助,放射性物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的紧急处置及次生灾害的预防;
以适当形式向患者宣传地震紧急处置知识,告知躲避、撤离、疏散区域和路线标识。震时负责组织疏散和抢救工作。

医疗救治组:由医务处、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门急诊部等部门组成,医务处牵头。负责组织、指导伤员现场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提出伤员转送异地和资源需求建议;
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制定伤情判定标准(包括极危重、危重、重症、轻伤)、相关诊疗方案及出院标准;
及时统计伤员救治相关信息,并及时汇总至综合协调组。

物资保障组:由总务处、设备科、药剂科、财务处、医务处、护理部、信息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总务处牵头。负责协调地震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和管理,急需物资的采购和调配。

新闻宣传组:由宣传科、办公室、人事科等部门组成,宣传科牵头。日常负责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地震紧急处置教育,对新招聘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地震紧急处置教育;
通过“以学代训,以练代训,演训结合”等多种方法,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医院地震紧急处置》培训、宣传贯彻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效果。震时负责地震应急工作宣传报道、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收集并保存相关影像和文字资料;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第一时间宣传报道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四、紧急处置设施设备管理

1.医院建(构)筑物内应设置疏散通道,疏散通道设置、日常管理、标识应符合GB/T 30353 2013的要求。

2.医院建(构)筑物内宜减少悬挂物,必须悬挂的应有加固措施。

3.医院宜规划或设立地震应急医疗场所,因场地等因素无法规划设立的,医院应提请主管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在附近的应急避难场所内划定紧急医疗专用区域。

4.医院宜储备适量必要的医疗救援用药品、器械和设备;
配备应急通信、广播和照明设备。

第六条  震时紧急处置。

一、震感识别与紧急处置启动。当感到强烈震感时,医院各岗位的职工应按预案开展紧急处置工作。强烈震感主要有下列特征:

1.室内人员感觉到明显甚至剧烈的晃动,站立不稳,梦中惊醒。

    2.门窗、屋顶、屋架颤动作响,未固定的器具物品倾倒或掉落。

二、震时紧急避险。

(一)建(构)筑物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可引导就诊人员就近躲避在避险缓冲区、内承重墙的墙根、墙角以及桌椅、病床下面和坚固物体旁边。

(二)建(构)筑物未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可按下列方法引导避险:

    1.引导所处位置不超过二层且能行动的人员迅速撤离到室外安全地方;
视具体情况帮助所处位置不超过二层且具有限行动能力的人员撤离到室外安全地方;

2.引导帮助所处位置超过二层和不能迅速撤离到室外安全地方的人员,就近躲避在避险缓冲区、内承重墙的墙根、墙角以及桌椅、病床和坚固物体旁边。

(三)岗位紧急处置。

1.病房监护室的医务人员应严密监测重症患者及术后患者的生命体征,对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2.在内镜、磁共振、放射检查或治疗、高压氧舱、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岗位的医护人员,应按照紧急事件处置预案,使病人与设备脱离,就近躲避;
并关闭设备,打开(舱)室门保持开放状态,以便病人疏散;
放射检查或治疗应同时保证同位素放射源等处于紧急处置状态。

3.正在手术室进行手术的医护人员应暂停手术,按无菌原则将切口覆盖,采取措施防止坠落物砸伤病人,或将病人抬放在手术台旁边;
同时严密监测,维持生命体征平稳,待地震停止,继续实施手术或将病人转移到紧急处置的地方完成手术。

(四)次生灾害源紧急处置。有关部门、岗位的职工应根据操作规程采取下列紧急处置措施:

1.整体或区域性切断电源,在必须连续供电的岗位启用EPS应急电源或UPS不问断电源,或启用自备发电机组;

2.整体或区域性切断医用气体供应,并对相应的制、供氧装置予以处置;
切断管道供氧时,应立即转换为气瓶或袋装供氧;

3.切断燃气、油通路;

4.关闭锅炉,特别是蒸汽压力锅炉,由市政热力管网供应热力的应立即切断热力供应;

5.解除门禁联动装置,将所有门禁打开、电梯停运降至首层;

6.关闭压力消毒锅,并采取适当措施降压;

7.按照微生物实验室意外事故应对方案和应急程序保证实验室、化验室的生物紧急处置,特别是保证危害性生物样本处于紧急处置控制状态之下。

第七条  震后紧急疏散。

一、疏散程序。

1.灾害性地震发生后,医院地震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响应,根据具体情况发出疏散通知或警报,适时组织疏散。

2.接到医院地震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出疏散的通知或警报后,岗位、责任区职工应用疏导用语引导人员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和顺序以及划定的出入口和疏散场地,进行有序疏散。疏导用语参见GBiT 30353-2013。

二、疏散原则。按下列基本原则组织疏散:

1.能行动能力的病人可引导自行疏散;

2.有限行动能力和不能行动的病人应在医护人员监护或其他人员的协助下疏散;

3.不可移动的病人应根据医院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决定是否疏散;

4.注意维持心脏病、高血压和其他重症患者的生命体征平稳,并随时做好抢救准备。

三、疏散要求。疏散时应遵循下列要求:

1.适当错开时间,分片、分楼层疏散,安排职工维持秩序;

2.在楼梯、拐弯处、楼门口应安排职工值守,引导安全疏散,避免拥挤、摔倒和踩踏造成伤亡;

3.疏散完成后,员工应清理病区,确保除不能移动的病人外无人滞留;
并将氧气筒等可能倾倒的物品放平在地上,关闭仪器设备电源,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4.到达疏散场地后,各科室应清点登记疏散场地上的患者,分类集中管理,迅速恢复医疗和护理工作。

第八条  震后紧急救援。

一、灾情上报。地震灾害发生后,医院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将灾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应急主管部门,根据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二、组织本单位职工自救互救。并与所在社区、附近的企事业单位联系,借助社区志愿者或民兵组织,开展救助;
救助的程序和方法及要求见
GB/T 23648-2009;

三、开展搜索。

1.搜索埋压人员应采取下列方法:

1)喊:呼喊幸存者名字,问废墟中是否有人,发出救援信号;

2)听:倾听幸存者发出的信号,包括呼救声、呻吟声、敲打声等;

3)看:察看幸存者活动痕迹、血迹;

4)问:问询家属、同事、邻居等知情者;

5)判断:根据地震发生时间、地区、房屋结构等分析;

6)犬搜索:采用搜索犬搜索,其工作程序一般包括,确定搜索范围、初期表面搜索、迸一步细致搜索。

2.对倒塌或严重破坏的建筑物,应重点搜索下列部位:

1)门道、墙角、家具下;

2)楼梯下的空间;

3)地下室和地窖;

4)没有完全倒塌的楼板下的空间;

5)关着且未被破坏的房门口;

6)由家具或重型机械、预制构件支撑形成的空间。

3.搜索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搜索区域应戒严,并最大可能保持安静;

2)使用固定、醒目的符号对已经完成搜索的区域进行标识;

四、开展营救。

1.营救的基本原则:

1)统一布置,分片组织;
先救近,后救远;
先救易,后救难;
先救老人、儿童及医务、消防等救援人员;

2)营救时应注意被埋压人员和自身的安全,对难度和危险性较大的救援任务,应等待专业救援队伍的到来,再进行营救,防止方法不当和余震造成新的伤亡。

2.挖掘时,可采用下列方法:

1)采用锹、镐、撬杠、斧子、钢锯等简单工具清除埋压物,营救幸存者;

2)采用顶升、剪切、挖掘等器械或者工具挖掘、支撑,构成通道、空间,结合简单工具清除埋压物,营救幸存者;

3.可采用下列措施挖掘、支撑,构成通道、空间:

1)在楼板上打洞,利用梯子靠近并救助幸存者;

2)推倒一面墙或者割断一块楼板;

3)用支架支撑有倒塌危险的墙体和楼板;

4)用千斤顶顶起重机等重型设备,清理部分建筑废墟。

4.营救时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1)挖掘时,应分清哪些是支撑物、哪些是埋压阻挡物;
应保护支撑物,清理阻挡埋压物;
不宜触动倒塌物,不宜站在倒塌物上;

2)接近幸存者时,应用手一点点拨,不应用利器刨挖;
应首先找到被埋压这的头部,清理口腔、呼吸道异物,并依次按胸、腹、腿的顺序将被埋压者挖出;

3)对不能自行出来的伤员,不应强拉硬拖;
应查明伤情,采取措施后,再行搬动;

4)对营救出的伤员可以让其喝点水,但不能多喝;
对长期处在黑暗中的伤员应注意保护眼睛;

5)对暂时无法救出的伤员,应使其所在的废墟下面的空间保持通风,并递送食品、饮水,使其静待时机再次进行营救。

7.组织员工抢救被埋压医疗救援所必须的设备、药品;

8.启动和开辟应急医疗场所,接收地震伤员,进行医疗救援。

五、医疗救援工作内容。医院医疗救援工作包括:对伤员进行急救,并进行检伤分类;
对轻伤员进行处置,配合对重伤员进行转移;
协助外来支援的医疗队,开展医疗救援工作。

第九条  责任与奖励。

1、责任。对在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2、奖励。对参加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晋升职称及晋级时优先安排。

第十条  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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