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发布时间:2023-11-21 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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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根据《关于认真开展好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研读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等重点学习内容,并围绕6个方面开展个人对照检查,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将自己摆进去、将职责摆进去、将工作摆进去,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形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共查摆**个方面**个问题,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履职担当负责、站位人民立场、强化自身建设等措施,立行立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

(一)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一是对“两个确立”学习领会还不够深。担任纪委书记一年来,由于工学矛盾突出,在业务上抓的比较紧,对理论学习有所放松,存在急用先学、有关多学的思想,对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关于纪检监察等方面的思想方针政策,学习比较系统,钻研也比较多,而对其它领域学习思考的不够,存在泛泛而读、一知半解的问题。二是对“两个确立”融会贯通还不够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博大精深、思想深邃,学懂弄通绝非一日之功,在学习中存在求多求快,急于求成的情况,每个领域、每个篇目都想马上学,每一点都想领会深、领会透,导致学习缺乏系统性,缺少深层次思考,对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掌握不够全面、把握不够准确、运用不够自如,也缺乏与班子成员的深层互动和思想交流。三是对“两个确立”实践力度还不够强。把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与省情、市情实际相结合、与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上还有差距,活学活用还不到位,在工作整体推进上感觉抓手较少,以实的举措全面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力度还不强。

(二)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方面。一是以新发展理念创新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需增强。以改革为先导、为动力,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法论。但对标新发展理念要求,自身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研究把握还不够深透,还不善于用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措施破解难题,立足工作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的力度不足。比如,虽然实现了对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但对于如何在新形势下增强派驻监督实效、找准工作定位,拓宽监督渠道、实现关口前移,擦亮监督“探头”作用的思考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会监督、坐等线索等问题。二是以系统观念强化正风肃纪反腐还不到位。突出表现在,“三不”一体推进思路理念协同推进不够,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综合效应还不明显,说明还没有真正把政治、纪法、社会“三个效果”统一和最大化作为价值追求和衡量标准,系统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实践中。三是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力度还需加强。突出表现在: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时创新监督方式不够,有时缺少主动性、前瞻性,习惯局限于老办法、老路子推进工作,以严实监督推动落地见效的力度还不够大。比如,“四项监督”统筹协调方面,用力不足,方法不多,监督合力和综合效应还远远没有形成。再如:虽然持续释放“严”的主基调,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繁重,这些都反映出,我们工作的力度以及手段的针对性有效性,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带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一是专业化能力有差距。对习近平总书记“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等新观点新理念把握不深不透,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亟需增强。在严格依法调查取证,规范措施使用,把依规依纪依法的要求体现在执纪办案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方面还有差距。在纪法双施双守、用好“两把尺子”,实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有效贯通、执纪办案和案件审理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有效对接上还存在差距。特别是与公安机关在有效对接司法、规范使用监察措施上不到位。二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日常工作中抓事务性工作较多,参加组织生活还不够经常、不够自觉。虽然能够认真参加常委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但经常因为有工作安排,以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还不够经常。三是统筹全局的站位不高。监察体制改革后,面对监察对象大幅增加、监督职责延伸强化、工作任务千头万绪的情况,有时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特别是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专案”又牵涉了大量精力,对有些工作感觉“管不过来”“管不到底”,忙于应付任务,深度思考不足,在推动脱贫攻坚、“六稳”“六保”等重大任务上投入精力不够。。

(四)带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方面。一是服务联系群众不到位。没有切实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群众的利益诉求,满足于完成走访困难群众、慰问老党员、联系包帮企业村居等规定动作,次数虽然不少,但有些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解决的都是直接的、表面的问题,真正与群众深入谈心交流少,与企业家真诚交往少,有些涉及到政策性、体制性的问题不愿碰触。二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比如,2022年共受理纪检监察业务内信访举报**件,其中村居社区涉农信访**件,占比达**%;
查处的案件中,涉及村居的占**%,处分村居社区党员人数占比**%。又如,新兴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还比较薄弱,两新组织党员受处分人数占全年查办案件的**%。三是对村居“小微权力”的监督不够。比如,**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收入**万元,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又如,村居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易发多发。今年查处村居党员违纪问题占比**%。

(五)带头发扬斗争精神,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方面。一是斗争意识还有所欠缺。底线思维能力还有不够强,对党带领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不够了解,未能培养较好的历史眼光,对党史的思想精神领悟不够,在工作中执行力有所欠缺,并在落实上级各项工作上措施不够得力,工作方法欠佳,党的思想政治学习掌握不牢固,过于形式学习,自己作为纪委书记没有做到起表率作用,没有端正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态度。二是斗争规律还不够掌握。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研究不深、方法不多。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大战略部署,体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自己在坚持“三不”是一个有机整体,打通三者内在联系上做得不够,“三不”叠加效应还不够彰显。三是斗争策略还不够科学。对斗争所需的法律规范、决策部署、群众诉求和专业知识没有做到深入了解和精准掌握,对社会上、工作中、网络里的杂音,实事求是地讲,有时只有能力制止,而没有能力批驳,斗争的知识体系还不够牢固。

(六)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中还存在薄弱环节。近年来,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协助党委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上做了很多工作,基本构建起责任明晰、考核具体、问责有力的闭环式责任制落实体系。但是,在持续推动落实上抓得不实,尤其是对日常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途径研究探索不深入、成效不明显,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以及主责部门的职能监督等监督力量还未能形成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监督合力还不够强。二是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够夯实。内部“一岗双责”履行还不到位,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抓业务用力多、抓党建用力少的问题,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机关党建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对临时党支部管理还不够严格,巡察期间的个别临时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规范,个别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不够经常,这些都反映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还有还有欠缺。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深入剖析自己存在的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根源,主要集中在以下四点:

(一)党性修养有所减弱。党性原则意识不强,在工作上坚持原则不够,对不良倾向、不正之风不能做坚决斗争,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有时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对下管理不够严格,批评教育不及时,助长了松散风气。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存在不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的武器等问题,没有经常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锻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求真务实意识不强。满足于工作表面上不出问题,对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透彻的分析研究,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要求,对基层和群众工作的经验缺乏及时的总结提炼,对群众提出的个别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高。

(二)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党的宗旨意识、与职工群众的感情有所淡化,有时片面认为履职尽责就是做好分管范围的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关注上级多、关心群众少,没有自觉地把群众和企业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在“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上把握的不够好,导致存在办事效率不高、群众诉求无法及时解决等问题。作风改进不到位。对作风改进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没有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来提升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和道德境界,存在“只要不碰高压线、不越雷池就安全”的思想,致使进取意识、奋斗精神消减,导致有思想观念、作风状态和能力本领不适应等问题出现。

(三)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经常以工作忙为借口,对参与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不积极,没有通过学习解决好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等问题,致使理论素养停留在初浅层面,未能及时提升到适应时代要求的高度,导致精神上缺了“钙”。科学理论武装不够。没能很好地运用科学理论加强思想改造,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满足于了解一些基本的概念观点,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缺乏深入研读和理解把握,存在应付了事的过关心理,导致政治理论根基不深,影响了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的树立和形成。

(四)遵规守纪不够严格。纪律观念不强,对执行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够,缺乏强烈的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在严格执行纪律方面,自觉主动性还不够,认为作为领导干部,只需要管好身边人身边事就行了,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各种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党内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制度执行力不强。自我约束有所松懈,示范带头标准跟不上时代的要求,对党员干部在严明责任、严肃纪律和严格管理上降低了标杆、放松了标准,对各单位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的落实情况缺乏硬性的督促检查,以及在干部职工管理方面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导致有些干部自我约束不力,不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下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谈心谈话和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从强化理论武装、强化责任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严守纪律规矩等四个方面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理论武装头脑作为首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全面系统学,积极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聆听专家讲座,深刻理解、全面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科学理论的基本观点、理论体系,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自觉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真功见实效。及时跟进学,坚持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学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联系实际学,开展课题式调研,努力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做好“结合”“转化”上久久为功,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的领悟更加深刻,进一步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好初心使命。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定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更加自觉地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察、问责追责等每一项工作之中。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保持好高压态势,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向基层延伸,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持续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成果,不断优化净化政治生态。

(三)为民服务解难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强党建、为人民、促发展工作要求,带头走出机关、走进群众,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拉拉家常、说说心里话,听听他们心里想的是什么、烦的有哪些,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反映上来。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为抓手,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把扶贫领域决战年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以及重信重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带头领办督办重点案件,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四)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做出示范,当好榜样、树立标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始终把廉洁从政作为对自己的起码要求,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自身做起、从小节严起,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和同志们的监督。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严格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防“围猎”,筑牢廉洁防线、守住纪律底线,作清正廉洁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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