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传达学习X在X调研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常委会上讲话

发布时间:2023-11-26 11:32: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传达学习X在X调研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常委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2023年传达学习X在X调研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常委会上讲话

在全州上下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如火如荼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关键时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X在百忙之中专程来我州检查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纪委对X藏区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鞭策和鼓舞。昨天一到X,X书记就马不停蹄,先后深入到……调研指导工作,并和州县两级纪检书记见面座谈,面对面听意见,手把手教办法,对州县乡党委和纪检部门履行“两个责任”,提出了抓带头示范、抓制度建设、抓纪律约束、抓风险防控、抓苗头处置、抓压力传导、抓拓宽渠道和体现监督的存在感“七抓一体现”的具体要求,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深度,使我们倍受教育和启发。紧接着,X书记又主持召开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反馈会,谈成绩、点问题、讲政策、提要求,涓涓深情溢于言表,款款厚望付诸于心,使我们倍感温暖和鼓舞。今天上午,受X书记的委托,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X同志还参加了X州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大家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讲了很好的意见,政策性、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今天下午,我们召开州委专题常委会议,其目的就是把X书记在X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刚才,我们学习了省委反馈意见和X书记的讲话精神,大家一致认为,省委反馈意见和X书记的讲话充满着对全州各级干部的关心与厚爱,体现了省委和省纪委对X藏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X干部的殷切期望。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省委反馈意见和X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问题导向不忽视,务必认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急险滩”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坚决贯彻中央“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全面落实省委“3783”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牵住抓牢、作为“分内事”盯紧抓实、作为“责任田”精耕细作,加强统一领导,推进改革创新,健全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加大惩治力度,有力地带动了全州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是,面对从严治党不断深化、不断趋紧、不断加压的新常态,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除了省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有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还不够深入”三个大的方面问题外,我认为我州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八种心理”,很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深思:

一是认识上的侥幸心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上的偏差必然会导致行为上的失足。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之严、措施之硬、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鲜明传递出铁腕反腐、高压治贪的强烈信号。即使在这样的态势下,一些干部仍然错误地认为我们是民族地区,“山高皇帝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离自己很遥远,惩治腐败不关自己的事,心存侥幸、置身度外;有的甚至还麻木无觉,头顶悬锥而不知收敛收手,变本加厉、顶风违纪,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项目招投标托关系走人情、办事情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时有发生。这里我郑重地告诉大家,心存侥幸、必有不幸。

二是行动上的慢步心理。行百里者半九十。去年以来,州委、州纪委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树起了权力寻租的“篱笆墙”,拉起了违纪行为的“警戒线”。但是仍有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识模糊、思想滞后,工作只停留在召开会议落实要求、口头讲话提示告诫、下发文件传导压力的层面,执行制度总是“后知后觉”,工作节奏慢,实际行动缓。有的执行纪律规矩擅自搞变通打折扣,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工作缺乏持久性、连续性,容易产生漏洞、出现差错,始终处在被动应付状态。X书记讲,X自然条件艰苦,各级干部都很不容易,省委、省纪委对大家的辛苦和付出看在眼里。但我们不能因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讲条件、搞特殊,一定要把这种关怀、关爱、关心和关注牢记于心,工作上再给力、步子上再加紧,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三是权力上的纠结心理。权力是把双刃剑,既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X书记讲到,中央和省委对于干部队伍有这样一个判断,优秀干部是少数,腐败分子也是少数,绝大多数干部处在“中间地带”。不可否认,我们干部队伍中也有极少数视权力至上、利欲熏心的人,其内心缺少“权力就是责任和服务”的意识,对党的纪律存在排斥心理,工作不主动、履职不加压,在公与私的问题上始终很矛盾、很纠结。究其原因,就是不肯失去据有的权利,不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归根结底是投机心理、个人私欲在作祟。党纪国法明确规定,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谁要胆敢肆无忌惮地践踏,越过“红线”,踩上“雷区”,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党纪的处分和法律的制裁。

四是场面上的参与心理。奢靡之始,危亡之渐。不正之风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廉之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为主架,我州相应制定出台了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活动等有关禁令,“报告制”“限桌令”“限客令”“限礼金令”等做法已到了“耳提面命”的地步。然而仍有一些干部把吃请、请吃看作是出头露面、联络感情、聚敛钱财的“有效”手段,把组织要求当作“耳边风”,把刚性制度看作“纸老虎”,视纪律规矩为“儿戏”,逢人逢事发请帖,明目张胆办宴席,心安理得收礼金。在我们一些干部的思想深处,仍然残留着以前那种不正之风的惯性,很想到一些场合满足虚荣心、体现“存在感”,使平时的失落心理在“众星捧月”的场面中得到慰籍,跟大流、随份子,乐在其中、凡请必去。近期,我州就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为子女违规操办婚庆,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州纪委正在进行全面调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全州上下一定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是工作上的畏难心理。积极与消极,成败“两重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和“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誓不休”的决心。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我们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敢抓、不愿抓,研究不多、推进不力。有的班子成员对自己分内的事情存在“缩手”现象,一般性讲话提要求的多,督促检查、提醒告诫、责任纠错的少。有的仅仅满足于不出事,有了问题总觉得熟人拉不下面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生怕得罪人,甚至捂着盖着、藏着掖着,个人述廉轻描淡写,责任追究高抬贵手。有的还抱着少干事就少出事的心态,该做的事不做了,往往导致一些问题积重难返,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其结果既损了自己,也害了别人,更重要的是贻误了党和人民的事业。

六是处理上的后怕心理。“怕”字当头,必定一事无成。反腐败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也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必须要有“铁面无私、敢当包公、敢唱黑脸”的无畏和刚直。在我州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老好人”的思想还很严重,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批评上级怕得罪领导,批评下级怕失去选票,对一些消极现象不愿去问、不肯去管,抓班子、带队伍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严纪律、讲规矩怕伤和气、怕得罪人,查线索、办案件怕丢家丑,甚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对本单位及下属违纪违法问题不抵制、不斗争,责任追究成了一句空话。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敢监管、不敢查办,担心自己会被打击报复,违纪违规人员处理难、执行难、处分决定落实难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七是方法上的漫灌心理。行业不同、单位有别,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因情施策、差异推动,做到精确制导、精准发力。去年以来,按照“意识要强、责任要明、监督要严、效果要好”的要求,州委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细化党委主体责任26项、纪委监督责任8项,基本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但是,有的部门、单位只对《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照搬照抄、移花接木,没有根据各自实际进行细化、实化、具体化,千篇一律、千人一面,既找不到发力的着重点,又管不住廉政的风险点。X书记强调,只有善于发现问题、对症施策、创新突破,才能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而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上一味地采取大水漫灌方式,缺乏特色、缺少个性,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性不强,履行监督责任存在感不力,致使横向上进展不平衡、纵向上逐级递减的问题十分突出。

八是态度上的得过心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态度,必须要有抓铁有痕的落实力和踏石留印的执行力。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州部分干部在岗却不尽责,在位却不谋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推一天算一天,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闻、闻而不管、管而不严,依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有的干部善打“太极拳”,一推一动,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只强调客观因素,不增强主观努力,有问题左躲右闪,有矛盾上推下卸,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当“甩手掌柜”、听之任之,致使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纪检岗位不是解决待遇的地方,纪检部门不养“闲人”,人人必须有责、个个必须担当。

二、坚持履职方向不偏离,务必肩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千斤担”

X书记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班子主要领导责无旁贷,班子成员也责无旁贷。我们一定要把从严治党作为最大政绩,以全面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为立足点,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关键点,以认真整改省委考核组反馈的突出问题为结合点,以积极回应各族群众的利益关切为落脚点,扎实做好重点任务的落地生根,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常态化、全覆盖,努力营造像X藏区天蓝地绿水净自然生态一样美丽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要让监督的存在常态化。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在加大权力制约的常态下,我们一定要坚持监督跟着问题走,注重关口前移、惩防一体、标本兼治,凡是涉及民生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都要提前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架起“高压线”、通上“高压电”,让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链条的各个环节,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完善科学议事、民主决策、事务公开的规则和程序,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要让风险的监控明晰化。古人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惩贪治腐、激浊扬清,必须要找准风险点,从眼前问题抓起,把工作触角延伸到权力的末梢,切实盯死看牢。要采取自查与互查、内查与外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组织议、集体定”等形式,着重从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监管措施等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做到个人排查“准”、部门排查“全”、重点排查“深”,全面掌控风险源头,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要让责任的分解个性化。分解责任是落实责任的前置条件。要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与外延,全面厘清界线和关系,明确职能定位,彰显个性特征,既不能越俎代庖,以纪检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笼而统之,以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揽纪委的监督责任。要紧盯“3783”主体责任体系,探索推行“项目化”“精细化”“网格化”责任分解模式,分年度、分时段对党委主体责任进行分解细化,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特别要强调的是,班子每个成员都是主体责任的承担者、推进者和落实者,要切实把“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承担好,把横向的压力分担好,把纵向的压力传导好,形成倒逼问责机制,确保自己不出问题、分管领域不出问题。

四要让问题的消除萌芽化。解决问题的程度,关系到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力度。要突出问题导向,向问题发力,把是否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要让苗头性的问题长期得不到监管,而使一些人感受不到压力,胆子越变越大,偏离正轨,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要进一步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仅仅依靠信访线索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放大眼睛、伸长耳朵,“俯身拔草”发现问题,“刨土挑虫”查找问题,早打“预防针”,早喷“防腐剂”,避免“亚健康”恶化成“重病症”。

五要让教育的警示经常化。廉政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最重要最直接最的有效方式,也是落实主体责任最基础的工作。要坚持把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廉政建设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以理念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为重点,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和“正气X”主题教育活动,切实筑牢各级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方式,丰富内容,使教育成果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起到“廉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

六要让惩处的效果就地化。贪似火,不治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外面“打虎”的间接威慑不如身边“拍蝇”的直接震慑,一些党员干部总觉得惩处的“鞭子”抽不到自己身上,仍然自鸣得意、逍遥自在。我们要始终坚持铁腕反腐、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责必究,及时发现、快速办案,坚决查处一批在州内有分量、有影响的案件,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真正让“不敢腐”的思想意识扎根于每一位干部的灵魂深处。要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对查处腐败案件“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刚性要求,高悬反腐利剑,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州委《实施细则》的行为,严厉查处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徇私枉法、腐化堕落等案件,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七要让侥幸的心理泡沫化。反腐重在根除部分干部的“侥幸心理”。我们的干部一旦存在侥幸心理,就会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失去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动摇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而滋生贪图享乐的不良作风,助长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为此,必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廉政思想上的正面灌输,使他们不在生活上、待遇上、物质上进行攀比,不心存侥幸违法乱纪;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使党员干部言行在党纪国法和制度规矩的范围内活动;要通过树立典型、强化监督,警惕警示、警钟长鸣,引导督促各级干部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

八要让问责的声音敞亮化。有权必有责,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道关口,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于空谈。要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通过督导检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无论是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或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九要让执纪的行为规范化。抓好纪律建设,管住管好党员领导干部,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要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的贯彻落实,推动形成学习纪律、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严格纪律的浓厚氛围,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围绕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这条主线,保持政治定力,聚焦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讲政治、讲忠诚、讲担当、讲规矩、讲创新,推进主体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十要让干部的素质职业化。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纯洁党员队伍、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使命。要按照“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要求,重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传帮带学习提高,认真落实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办法,对那些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坚决清理出队伍,该调整的调整、该撤换的撤换。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提升担当力、执行力、落实力和监督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爱岗敬业奉献的专业化、职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坚持聚焦主业不散光,务必强化执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铁拳头”

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是“监督的监督”,在推进“从严治党”战略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X书记在我州调研期间,提出了“监督就是存在感”的新论断、新命题,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实践总结和理论创新,为我们做好新常态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X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执纪地位,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突出主责、聚焦主业,重拳出击、正风肃纪,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要担当起监督使命,在拓宽渠道中发现问题,让执纪监督无处不在。人民群众是反腐倡廉的“主力军”,是无处不在的“千里眼”,是社会正义的“评判员”。要坚持“问计于民”普遍化、“问廉于民”程序化、“获得线索”多元化,建立畅通群众诉求的表达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赢得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要注重分类指导,通过各种办法证明纪检监察的存在,增强监督的存在感,经常性提醒、扯扯衣袖,形成一种震慑,给监督对象产生压力。还要经常性谈话了解,多方面掌握情况,让干部在萌生贪腐想法时就早早打消念头。

二要高悬起执纪重器,努力做刚直不阿的表率,让清风正气蔚然成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直接手段,也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要把惩治腐败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来履行,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懈、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要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遏制腐败的源头和根本,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关键,铁面执纪反对“四风”,久久为功永在路上,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三要连接起责任链条,使压力传导向纵横拓展,让问责问效掷地有声。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底线,必须做到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有违必处。要建立健全加强纪委监督责任的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形成上下左右纵横传导、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构建相互贯通、层级负责的完整链条,不断提高纪委监督问责的规范性和公信力。要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者,不仅要严肃处理,还要点名通报曝光。

四要树立起先锋意识,坚决消除平庸俗气心态,让畏难情绪灰飞烟灭。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岗位特殊,责任重大。每一次查办案件、处理问题,都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直接的考验。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切实增强党性意识,争当执纪为民的“排头兵”和从严治党的“急先锋”,打消思想顾虑,克服畏难情绪,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决不能“爱惜羽毛”、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装聋作哑”。尤其对一些复杂棘手的问题,要千方百计想办法突破,依纪依规依法办理,准确适当定性量纪,确保问题处理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五要培育起廉政品牌,主动适应新任务新常态,让正气X遍地开花。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步入新常态。开展“正气X”活动,是我州在新常态下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举措和有力抓手。我们要充分利用“正气X”这一有效载体和主打品牌,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宣传反腐纠风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形势任务和显著成效,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牢牢占领思想阵地,在全州上下凝聚起反腐倡廉的强大正能量。

六要凝聚起强大合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让两个责任互促互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存在着辩证的逻辑关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方面,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不能互相取代,而要相互协调、共同推进。党委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要全力支持纪委严格执纪,以党委主体责任带动纪委监督责任;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以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七要建立起管用办法,不断加大体制机制创新,让责任空转成为历史。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管长远要靠制度,好的制度离不开铁的执行。从现实来看,产生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一些制度仍存在漏洞,特别是在执行中束之高阁、成了摆设,犹如“水中月”“镜中花”。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严、措施严,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的重要指示,全力抓好党内监督、选人用人、权力运行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制度机制,切实把制度落到实处、让监督如影随形,真正做到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

八要严格起纪律红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小事,让三项职能落地生根。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要坚持“亲民为民”理念,把守纪律、讲规矩的“紧箍咒”扎紧扎实,牢牢抓住基层干部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集中整治惠农政策、扶贫资金、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涉法涉诉、财经纪律、社会保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坚决杜绝服务群众中的不良之风。

九要担当起领导责任,积极创造有利工作条件,让三转要求转成正果。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次深刻变革,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X书记对合作市深化“三转”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要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坚持有效管用原则,把整合纪检力量包片监督检查、联合开展经常性巡视巡查等成功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在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三项职能上聚焦发力。要不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坚持抓主抓重、立行立改,在健全双重领导体制、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等方面持续用力,切实推进“两个为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十要坚定起信心决心,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让纪检工作晋位升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必须把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放在优先位置,使其成为管党治党的“铁尺子”。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严格执纪、严肃监督、严厉问责,坚决做到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出声、面对问题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风险挑战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挫折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州委要结合省委反馈意见和X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尽快拿出整改落实意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确保从严管党治党力度不减、温度不降,努力实现“政治生态污染少、干部肌体病源少、权力岗位风险少、干事创业杂音少、干部团结内耗少”的目标,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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