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民族宗教工作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推进会上讲话

发布时间:2023-12-06 12:32: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县民族宗教工作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推进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县民族宗教工作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推进会上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新时代我县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刚才,XX部长就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实践的最新总结,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为指引,切实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政治高度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地位作用,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进全县各族群众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从政治和全局高度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夯实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基础,以高水平的创建推动全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补短板、促提升

经过近年来的持续努力,我们的示范县创建工作具备了良好基础,但与最新标准和更高要求相比,在思想认识、推进力度、创建方式、工作成效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当前,创建工作已经到了最为关键的冲刺阶段,各地各部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继续在结合融入上下功夫、求实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仅仅是一项活动、一个抓手,更是一种理念、一种价值观,要真正融入到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去。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核心内容、作为一条主线贯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全过程,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有形有色、有效有感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活动,持续推动民族团结与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基层治理等有机结合、深度融合,统筹做好改善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等任务,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工作,增强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实现创建工作高质量、广覆盖,做到处处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时时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突出党建引领融合,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基层党组织作用,统筹好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力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讲解,扎实做好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工作,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层基础。

二是继续在补齐短板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地各部门基础不同、情况不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着力点就不同。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创建工作只有坚持以人为核心,实实在在地惠及群众、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才能得到群众认可,才能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进一步补齐就业、教育、医疗、文化、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短板弱项,切实打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基础、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关键性、基础性工作和长久之策、固本之举,扎实做好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和相关配套改革任务,毫不松懈巩固成果,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三是继续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求实效。要系统总结提炼近年来全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亮点工作、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深挖一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通过“选树一个典型、引领一个部门、影响一方群众”,构建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促进创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要充分发挥县、乡镇、村三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会作用,围绕“四学一创”,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服务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党员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纪律规定、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条例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切实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是继续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求实效。要积极做好社会面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充分运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机关单位、公园广场、学校周边等人群密集区域加强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以民族传统节日和民族团结宣传月等为契机,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活动,切实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举办民族文艺汇演、书画摄影展、有奖知识问答等各种群众性活动,把宣传渗透到千家万户、延伸到各行各业,让民族团结春风化雨、沁入人心。要扎实做好各级主流媒体到我县开展联合采访报道活动,主动加强沟通对接,全力搞好配合服务,借势借力把XX县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好形象传播出去,不断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外部环境。宣传部门要严把宣传内容审核,严把意识形态关,坚决保证正确的意识引导方向,不断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做好创建工作合力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需要各方面共同发力、合力攻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贯穿到各领域各行业中,一同谋划、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督促,推动民族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全局。要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创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带头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带头立足本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迅速开展行动,层层传导压力,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格局,引导各族群众倍加珍惜团结、自觉维护团结、不断巩固团结,为创建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创建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也不是哪一个人的事情,是全县上下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都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每名干部群众都是责任人,都要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着眼大局、胸怀大局、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好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指导和推动本部门创建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推动形成一体推进的强大合力。统战和民委作为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定期协商、加强沟通,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创建迎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落实目标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全面开展民族工作自查自纠,及时补齐短板弱项,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结合我县民族工作特点,积极挖掘自身优势和潜力,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主题活动,精心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民族工作品牌,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好观摩交流方式,推进示范单位间经验交流,有序做好达标验收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不断提升创建迎检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对整改成效不明显、在创建工作中拖全县后腿的,要根据情况进行约谈、问责。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通过强化结果运用倒逼责任落实。

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

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切实推动履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严格落实乡镇、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在宗教领域创新实施“五大工程”,即实施“铸魂”工程,开展“双月学习会”、“同心园地大家谈”、典型事迹报告会进宗教场所等活动;
实施“雨润”工程,在信教群众中开展党员干部送政策、送技术、送关爱、送法律、送新风“五送”活动和“同过中国节,共育爱国心”活动;
实施“聚力”工程,围绕乡村振兴、发展全域旅游等重点工作,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专题调研观摩活动;
实施“培优”工程,评选“四优”宗教教职人员;
实施“筑墙”工程,做好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加强线上线下涉宗教因素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持续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要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从严从细抓好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深入开展互联网宗教治理专项工作,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巩固和深化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成果,持续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渗透蔓延工作,持续巩固佛教商业化治理、伊斯兰教“三化”、基督教聚会点治理成效,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开展小范围、有重点的宗教工作专项检查,推动解决宗教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发挥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作用,推进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

五、围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突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是引领带动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重要内容。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是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要紧扣宣传主题,立足抓手有形、受众有感、教育有效,在实化抓手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新手段,延伸宣传触角、提升教育效果,有形有感有效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全方位、全覆盖和常态化、全员化开展,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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