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长在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上讲话

发布时间:2023-12-13 18:00:1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委组织部长在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市委组织部长在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上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部署“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市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下面,我主要讲几点意见:

一、推进组建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

全面梳理园区企业党组织建立情况,采取“单独组建、企业联建、挂靠组建”等方式,不断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建率。

一是单独组建实现应建尽建。对职工中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两新”组织,以及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以乡镇(街道)党组织或产业园区党组织为主,市直、县(市、区)行业党组织为辅,指导其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转入党员组织关系。

二是联合建、挂靠建查漏补缺。对职工中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开展联合建、挂靠建。联合建即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组织。联合党组织覆盖单位数不超过5个。挂靠建即组织党员挂靠所在村(社区)、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党组织开展活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其积极发挥作用。

三是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补齐短板。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两新”组织,从乡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产业园区在职党员干部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通过先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要注重与选派企业服务官、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等有机结合,鼓励退休党员干部发挥余热。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面向社会选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常态化指导。要将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向没有党员的非“两新”组织倾斜,职工申请入党的,经县(市、区)委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由其就业单位所在乡镇(街道)、产业园区或行业党组织进行培养,或指定其他党组织进行培养。

二、推进活动规范化,把党组织活动与生产经营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以开展“基层党组织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实施园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档升级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实质性作用,助推“两新”组织实现“党建强、发展强”的双赢目标。

一是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1+6+X”方式进行,“1”即每次活动主题由上级党组织结合党内集中教育、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确定并统一时间,严格执行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制度。“6”即学习讨论、现场教学、党性分析、民主议事、缴纳党费、志愿服务。“X”即学党建知识、支部联建、业务技能、扶贫济困等自主活动。认真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注意取得出资人理解和支持,丰富活动形式和载体,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除党章规定的党内活动外,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

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观摩交流。借鉴“逐村观摩、整乡推进”活动做法,以乡镇(街道)、产业园区、行业党组织为单位,结合行业特点、核心业务,围绕强化政治功能、践行初心使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观摩交流,相互取长补短,促进整体提升。

三是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县(市、区)组织部门牵头,将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纳入乡镇(街道)、产业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结合非“两新”组织党组织特点,探索科学有效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式,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与“五星支部”和市级标杆式党支部创建挂钩。

四是定期开展“手拉手”结对共建。市、县分级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主管范围内或有密切业务往来的非“两新”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由同级机关工委、非“两新”组织工委建立台账,形成常态化调研和联系服务机制。通过及时宣讲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共同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实现共建班子、共带队伍、共商机制、共强基础、共谋发展。通过结对共建,及时收集非“两新”组织意见建议和诉求,助推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党建合力、情感合拍、工作合作。

三、推进保障规范化,确保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开展工作

在坚持和完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税前列支制度,两新组织党员党费全额返还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两新组织党员实现网上缴纳党费,对两新党组织补助党建工作经费。

一要拓展党建经费来源。通过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党费拨返、财政支持等渠道,鼓励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拓宽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来源。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非“两新”组织党员缴纳的党费全额返还,用于开展党的活动。各县(市、区)可采取专项列支等办法,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使用党费适当向有困难的非“两新”组织党组织倾斜。

二要落实达标创建经费。每年初对上年度“五星支部”创建情况进行盘点,对成功创建市级标杆式党支部的非“两新”组织党组织,给予×万元经费奖励;
对创建为“五星支部”的给予×万元经费奖励。对每个单独新建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给予不低于×元的达标创建经费补助。

三要强化对党务工作者的激励保障。非“两新”组织、以及党组织或党组织书记本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自获得荣誉次年起,对该非“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给予每月不低于×元的工作津贴,发放周期为1年。把非“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纳入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具体负责,市级抓好示范培训。对非“两新”组织出资人的评先选优、政治安排,要事先征求单位党组织的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党组织书记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要向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要建设“六有”党员活动阵地。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提高非“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采取资源整合、企业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或行业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党建阵地,作为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非“两新”组织党组织共用活动场所、共享资源设施。鼓励引导非“两新”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建立网络党组织,开展线上探讨交流,建立网上党建阵地。

四、开展争当“四个先锋”活动,建强党组织战斗堡垒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弘扬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企业有发展、职工得实惠”的目标要求。

一是争当宣传落实政策先锋。组织党员运用“学习强国”、新时代“三新”大讲堂等平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熟悉党和国家政策和行业法规,了解上级决策部署,找准生产经营方向。学深学透上级关于非“两新”组织发展要求,鼓励非“两新”组织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组织章程,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是党员的,一般要担任党组织书记。建立非“两新”组织党组织与管理层共同学习制度、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党组织与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制度、出资人教育培训制度,真正实现互融互促。当前,要学习宣传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会议精神,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组建党员志愿先锋队,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班组等方式,发动党员群众冲在防疫最前沿,帮助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复工复产任务,主动扛起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责任。

二是争当凝聚职工群众先锋。发挥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建立党员职工群众反映诉求机制,及时向出资人、经营管理层反映群众呼声。积极整合工青妇群团组织力量,督促企业落实职工相关待遇,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是争当建设先进文化先锋。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引导督促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合理安排经营活动,遵守市场经营规则,自觉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坚决抵制利用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情况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主动加强与属地党组织配合互动,经常组织党员开展清洁家园、访贫问苦、志愿服务等,广泛动员行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将职工群众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四是争当促进健康发展先锋。团结带领党员职工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实事、脱贫攻坚、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在抓好重大任务落实中不断提升党组织组织力。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注重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一线等重大任务中发现典型、发展党员。积极引导党员职工岗位建功,主动承担生产经营急难险重任务,带头开展技术创新、项目攻关、建言献策。围绕生产经营发展,定期组织主题演讲、现场交流、先进表彰、学习典型等,汇聚发展正能量,不断为企业发展注入动力。

三、切实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出成效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组织部门要加强与编制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成立县(市、区)委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切实履行责任,统战(工商联)、宣传网信、教育、工信、民政、司法、财政、商务、卫健、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当前节后复工复产分级审批为契机,对辖区、行业内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开展一次集中组建和集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保党组织应建尽建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均达到100%。

二要理顺隶属关系。非“两新”组织党组织一般以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对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企业,可依托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目前由市直、县(市、区)直单位管理的非公经济党组织,原则上均实行属地管理,关闭、破产和撤销企业在资产清算时,要适当保留部分资产和场地,作为企业党员移交后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与移交单位共管共用。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和管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兜底管理。依托有关管理部门建立的行业党组织,一般隶属同级党委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同时接受部门党组(党委)领导。已下辖实体性党组织的行业党组织,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积极协调为其开通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账户。

三要抓好示范带动。各县(市、区)组织部门要持续打造党建基础好、示范带动强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着力培育成党建孵化基地,有序承接、帮助做好辖区内其他非“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教育工作,同步落实区域内流动党员的接纳和服务工作。建立市、县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联系非“两新”组织党组织机制。注意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宣传,为推动全市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营造良好氛围。

同志们,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础强,全市党建工作质量才能高,希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大力实施在组建规范化、活动规范化、保障规范化,引导“两新”党组织,更好地发挥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和在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为谱写新时代党建工作绚丽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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