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公安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2-07-02 20:25: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太湖县公安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太湖县公安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完整版】

 

 查是否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 查有无特定行为? 查是否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 累计三次以上使用两类以上毒品 查有无吸毒史?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

 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自伤自残 聚众淫乱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 有注射毒品工具 有证人证言 有本人供述 身上有注射毒品的针眼 曾自愿戒毒 曾经或正在社区戒毒 曾经或正在强制隔离戒毒 曾经或正在社区康复 曾劳教戒毒 曾经或正在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曾因吸毒只被行政处罚 曾强制戒毒 认定为吸毒成瘾,同时作出行政处罚和社区戒毒决定 认定为吸毒成瘾严重,同时作出行政处罚和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符合上述情形两种以上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

 拒绝社区戒毒的 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拒绝提供真实姓名、地址、身份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 由原办案单位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无正当理由15天内未到社区戒毒办公室报到的 拒绝签订社区戒毒协议的 擅离社区戒毒执行地(县市区)累计超过 30 天的 擅离社区戒毒执行地(县市区)3 次以上的 逃避或拒绝接受尿检 3 次以上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应转社区戒毒 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可转社区戒毒

  太湖县公安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行政确认类流程图 一、吸毒成瘾认定的确认

 二、 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标志核发

 1 1 、远程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承办机构:交管大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申请人申请 窗口直接申请 收到申请材料齐全由机动车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 车辆检测合格后,由车辆检测机构向车管所车管监控平台提交车辆年审材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车辆外检照片的电子档案由车管所进行审核 车 辆 外 检 不 合格,由车辆检测机构告知申请人缘由并整改 不合格 由车辆检测机构通知申请人对车辆进行整改 合

 格 车管所将审核合格的数据反馈给车辆检测机构 车辆检测机构在当日向申请人核发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收到申请材料不齐全由申请人本人将材料补齐 审核决定 核发

  审核

 收件

 2 2 、 委托核发检验合格 标志 承办机构:交管大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窗口直接申请 热线、邮寄办理 收

 件 收到申请材料 1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申报材料: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审核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进入正式办理期限。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退办单》。

 做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出具《退办单》 核发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受理

 受理岗受理登记

 三、 机动车登记 承办机构:交管大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受

 理

  收到申请材料 1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申请人申请 到业务大厅提出申请 申请 邮件、传真申请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申报材料: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决

  定 依法当日内作出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现场对机动车进行查验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发《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发《核准通知书》 申请人领取文件。

 四、 驾驶证审验

 1 1 、驾驶人延期审验( ( 年检) )

  承办机构:交管大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受

 理

  收到申请材料 1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申请人申请 到车管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 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申报材料: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1 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决

  定 依法当场作出年检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作出年检不通过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年检通过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领取证书。

 2 2 、 驾驶证审验( ( 年检) )

  承办机构:交管大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受

 理

  收到申请材料 1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申请人申请 到各车管所提出申请 申请 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申报材料:

 机动车驾驶证 身体条件情况申报表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1 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决

  定 依法当场作出年检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 12 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作出年检不通过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年检通过的 申请人领取相关证书

 3 3 、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年检)

 承办机构:交管大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窗口直接申请

 热线电话申请 收

 件 收到申请材料 1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申报材料:(一)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二)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车体条件的证明 审核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进入正式办理期限。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退办单》。

 做出年检不通过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出具《退办单》

 年检通过的出具回执单

  受理 受理岗受理登记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太湖县公安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其他权力类流程图

  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的备案

 承办机构:

 禁毒大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 5 日内交

 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 30 日内交

  公安机关备案

 二、 重点场所、部位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备案

 建设单位(申请人)

 提供技防设施的设计方案材料,相关部门审核

 报县公安局备案 承办机构:治安大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三、旅馆变更登记备案

 承办机构:治安大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出具不予受理 通知书

  受

 理 县局治安大队对材料 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 材料不全 要求补正材料的 审

 查 县局治安大队会同其他业务部门进行实地勘察,形成审核意见。

 变更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需要听证、公示的许可事项,进行听证或公示

 决

 定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查决定

  不予变更的,说明理由

 申

 请

  申请人凭工商部门准许变更材料(3 日内)到窗口提出申请

 送

 达

 即办,窗口当场送达申请人 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事项

 准予变更的,重新制作许可证

 发放补正材料通告书或当面告知

 四、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备案

 承办机构:治安大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出具不予受理 通知书 受

 理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材料 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 材料不全 要求补正材料的

 审

 查 治安大队审核并签署意见

 备案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需要备案公示的事项,进行公示 决

 定 县公安局治安部门审查决定

 不予备案的,说明理由

 申

 请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和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送

 达 即办,窗口当场送达申请人回执 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事项

 准予备案的,制作回执 发放补正材料通告书或当面告知

 五、 娱乐场所营业执照、场所变更、补齐备案项目的 备案

 承办机构:治安大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出具不予受理 通知书

 受

 理 县局治安大队对材料 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 材料不全 要求补正材料的 审

 查 治安大队会同其他业务部门进行实地勘察,形成审核意见。

  备案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需要备案、变更公示的事项,进行公示

 决

 定

  治安大队审查决定

 不予备案的,说明理由 申

 请 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提交材料(15 日内)

 送

 达

 即办,窗口当场送达申请人回执

 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事项

 资料齐全,同意备案制作回执 发放补正材料通告书或当面告知

  六、 再生资源回收从业备案

 承办机构:治安大队

  服务电话:

  出具不予受理 通知书

 受

 理 治安大队对材料 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 材料不全 要求补正材料的

  审

 查 治安大队审核并签署意见。

 备案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需要备案公示的事项,进行公示 决

 定 县公安局治安部门审查决定 不予备案的,说明理由

  申

 请 申请人取得商务部门许可和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提交材料

  (15 日内)

 送

 达 即办,窗口当场送达申请人回执回执 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事项 准予备案的,制作回执

 发放补正材料通告书或当面告知

 监督电话:

  七、 国家工作人员和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登记备案

  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需要报备的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由本单位申请报备,并提供人员名单

 出入境大队对名单进行初步审核 承办机构:出入境管理大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审核通过后,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

 打印回执单

 对已持有证件人员,及时函告报备单位

 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由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提供人员名单

 八、 申请人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 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登记备案

  申请条件 申请登记备案人员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及部门负责人,境外企业常驻我省代表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且确因工作需要赴香港、澳门地区进行商务活动的。备案人员在多家单位任职的,只允许在其中一家符合备案条件的单位进行备案。对于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单位,仅限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申请登记备案。

 申请人申请 申请材料 单位申请登记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申请商务签注单位登记备案审批表》;2、单位备案申请书;3、交验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并提交复印件;4、交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上年度纳税金额证明,减免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须交验由科技、工商、税务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创汇企业须交验由海关、商务等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出口业绩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对于备案单位提供的税票等材料过多,不便于进行存档的,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审核材料无误后,制作申请备案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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