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市对区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评分表(范文推荐)

发布时间:2022-07-03 0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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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市对区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评分表(范文推荐)

 

 2022 年度市对区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检查评价方式

 一、教育优先发展情况 (20 分)

 1.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支持教育优先发展。(4 分)

 (1)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或者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2 分)

 2021 年度未召开专题会议或者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扣 2 分。

 1.查看政府会议纪要。

 2.座谈、访谈。

 (2)政府主动帮助学校解决困难和问题。(2 分)

 学校在消防改造、校舍加固、设备更新、师资配备、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每项扣 0.5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问题报告及领导批示。

 2.座谈、访谈。

 2.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保证实现“两个只增不减”。(6 分)

 (3)2021 年区县(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较 2020 年“只增不减”。(3 分)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较 2020年减少比例在10%以内扣1分;在30%以内扣 2 分;在 30%以上扣 3 分。

 1.查看教育经费统计。

 2.查看支付系统提取表。

 3.与业务处室核对财政报表数据综合打分。

 (4)2021 年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较 2020 年只增不减。(3 分)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未实现增长,每项扣 0.6 分,累计不超过 3 分。

 1.查看教育经费统计。

 2.查看支付系统提取表。

 3.与业务处室核对财政报表数据综合打分。

 3.地方财政资金按时拨付到位,上级教育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5)生均公用经费小学 650 元、初中850 元、高中 1600 元、特殊教育 6000元、幼儿园 600 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奖补 200 元,足额拨付到校资金未足额拨付到位,每项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3 分。

 1.查看财政拨款票据。

 2.查看支付系统提取表。

 3.与业务处室核对财

 迟拨、挪用、截留等问题。(6 分)

 (园)。(3 分)

 政报表数据综合打分。

 (6)省、市下达的各类教育专项资金应及时拨付、专款专用,无迟拨、挪用、截留等问题。(3 分)

 发生专项资金迟拨、挪用、截留,每项扣 1 分,累计不超过 3 分。

 1.相看财政拨款票据。

 2.查看支付系统提取表。

 3.查看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4.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4 分)

 (7)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2 分)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扣 2 分。

 1.查看工资表。

 2.查看财政报表。

 (8)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及津贴,落实特岗教师和乡村教师各项福利待遇。(2 分)

 工资、津贴、补贴、补助、保险、公积金等未足额发放或缴纳,每项扣0.5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资金缴纳或拔付凭证。

 2.查看资金发放明细表。

 二、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情况 (10 分)

 5.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全覆盖,党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隶属关系规范。(6 分)

 (9)各级各类学校按规定 100%建立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规范。

 (2 分)

 学校(幼儿园)未按要求建立党组织或者党组织隶属关系不规范的,每校扣 0.5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党组织名册。

 2.查看党内统计系统。

 3.查看党组织任职文件。

 (1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应制定完成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2 分)

 学校没有按规定制定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每校扣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印发文件或者公示板。

 2.访谈。

 (11)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50%以上的学校完成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2 分)

 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有 50%以上学校未完成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的,按比例每少 1 所学校扣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分设批复或者任职文件。

 2.访谈。

 6.加强少先队工作。(4 分)

 (12)为少先队工作和活动开展、阵地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2 分)

 少先队建设缺乏必要经费保障,每校扣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资金支付凭证。

 2.访谈。

 (13)少先队员首次佩戴的红领巾、队徽队章、红领巾奖章由学校统一配发。(2 分)

 学校未按规定统一配发,每校扣 1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资金支付凭证。

 2.访谈。

 三、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 (30 分)

 7.深化教育评价改革。(13 分)

 (14)针对基层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培训,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全覆盖;利用主流媒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2 分)

 未面向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培训,扣 1 分。

 1.查看培训材料。

 2.查看培训宣传材料。

 未利用媒体开展政策解读或典型案例宣传、年度宣传累计不足 10 次、宣传媒体或宣传内容单一,每项扣0.5 分,累计不超过 1 分。

 1.查看政策解读材料、视频、照片等。

 (15)制定本市(地)2022 年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列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和常态工作,每年召开教育评价改革专题研讨会或推进会。(3 分)

 未制定 2022 年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扣 1 分。

 1.查看工作方案。

 未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列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任务,扣 1 分 1.查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计划要点。

 2.查看会议记录。

 未召开教育评价改革专题研讨会或推进会,扣 1 分。

 1.查看会议材料。

 (16)协调各部门持续开展负面清单清理,建立评价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完善负面清单问题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未协调各部门开展负面清单清理,扣1 分。

 1.查看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2.查看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

 情况进行通报问责,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3 分)

 3.查看清理工作有关报道。

 4.访谈。

 未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未建立负面清单问题监督机制、未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项扣 0.5 分,累计不超过 1 分。

 1.查看制度文件材料。

 2.查看督导检查文件、记录等。

 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不得力、整改效果不明显,扣 1 分。

 1.查看领导批示。

 2.查看整改报告。

 (17)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2 分)

 故意炒作或者违规奖励教师和学生,每校扣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宣传报道材料。

 2.查看学校宣传板。

 3.查看奖励文件、通报等。

 (18)在教师招聘公告中不得将毕业院校等作为硬性限制性条件。(2 分)

 在教师招聘时明确将毕业院校等作为硬性限制性条件,每起扣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招聘公告。

 (19)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减免学费、设置奖学金、购买生源、安置家属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1 分)

 存在违规争抢生源等情况,扣 1 分。

 1.查看有关通知、公告材料。

 2.访谈。

 8.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13分)

 (20)教育督导机构全部恢复,区县(市)教育局设立教育督导室。

 (2 分)

 教育局编制超过 10 人的未设立督导室或者编制不足 10 人未设立教育督导岗位,扣 2 分。

 1.查看机构设置文件。

 2.实地检查。

 (21)教育督导机构或岗位至少配备1 名专职教育督导人员(非借调)。(2分)

 未按要求配备专职教育督导人员,扣2 分。

 1.查看任职文件。

 2.座谈、访谈。

 (22)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4 分)

 未制定督学责任区管理制度和责任督学聘任、培训、考核、管理等制度,每项扣 0.5 分,累计不超过 1 分。

 1.查看出台的制度文件。

 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未实现全覆盖,发现一所扣 0.5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文件资料。

 2.检查学校督导公示牌。

 区县(市)没有征集督导案例、任督学没有《工作手册》、督导过程没有督导建议和督导报告,每项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1 分。

 1.查看《督导案例集》。

 2.查看《工作手册》。

 3.查看督导报告、督导建议。

 (23)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监测报告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2 分)

 未连续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未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解读整改工作机制,每项扣 0.5 分,累计不超过 1 分。

 1.查看文件资料。

 未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或者整改措施不到位,扣 1分。

 1.查看整改方案。

 2.查看工作总结材料。

 3.访谈。

 (24)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得到充分保障,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3 分)

 因督导经费不足导致教育督导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扣 2 分。

 1.查看经费支出票据。

 2.访谈。

 未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扣 1 分。

 1.查看财政预算明细。

 9.深化教师“县管校聘”改革(4 分)

 (25)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全面铺开。(2 分)

 本地区“县管校聘”改革未全面铺开,扣 2 分。

 1.查看有关文件资料。

 2.座谈、访谈。

 (26)每年交流轮岗校长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校长总数的 9%、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 20%)。(2 分)

 交流轮岗校长未达到比例要求,扣 1分。

 1.查看交流轮岗校长名册。

 2.与业务处室核对统计报表数据综合打分。

 交流轮岗教师未达到比例要求。扣 1分。

 1.查看交流轮岗教师名册。

 2.与业务处室核对统计报表数据综合打分。

 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 展 情况。

 (55 分)

 10.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15 分)

 (27)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 8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50%。

 (5 分)

 三年毛入园率未达到 85%、普惠率未达到 80%、公办在园幼儿占比未达到50%,每项扣 2 分,累计不超过 5 分。

 1.查看工作过程性材料。

 2.座谈。

 3.与业务处室核对统计报表数据综合打分。

 (28)加大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园建设。(6 分)

 每个乡镇(或街道)没有按规定设立公办幼儿园或已设立但目前闲置未用,每所扣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教育统计数据。

 2.实地查看。

 新建居住小区没有落实市政府文件规定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或者已建成不移交(不举办幼儿园),每所扣 1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小区规划条件及图纸。

 2.查看移交协议或审批材料。

 3.座谈、访谈。

 国家专项治理任务台账内小区配套幼儿园仍未开园,每所扣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对照国家专项治理任务台账。

 2.查看审批文件、招生公告。

 3.实地查看。

 (29)落实中小学附设公办幼儿园独立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成效明显。(2分)

 未制定推进落实中小学附设公办幼儿园独立事业单位登记政策措施,扣1 分。

 1.查看有关文件资料。

 2.座谈、访谈。

 2021 年在推进中小学附设公办幼儿园独立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方面未取得实际成果(零登记),扣 1 分。

 1.查看登记审批材料。

 2.座谈、访谈。

 (30)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幼儿园无“有编不补”情况。(2 分)

 区县(市)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低于 1:15,扣 1 分。

 1.与业务处室核对统计报表数据综合打分。

 2.座谈。

 公办幼儿园存在“有编不补”情况,扣 1 分。

 1.座谈。

 2.实地查看 11.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5 分)

 (31)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7 分)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未纳入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未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每项扣 0.5 分,累计不超过 1 分。

 1.查看教育“十四五”规划。

 2.查看 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

 未以政府名义或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扣 1 分。

 1.查看已出台的文件。

 未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分年度创建计划、工作任务台账,每项扣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分年度创建计划。

 2.查看工作任务台账。

 区县(市)未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扣 1 分。

 1.查看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文件。

 未就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建立鉴定档案,扣 1 分。

 1.查看鉴定档案。

 2.核对系统数据。

 未建立失学辍学台账或者未常态化清零,扣 1 分。

 1.查看学辍学台账。

 (32)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突出难题。(5 分)

 因居住小区配套学校未与住宅同步建设,导致居民就近入学困难,每所扣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项目批复等资料。

 2.座谈、访谈。

 3.实地查看。

 存在“大校额”、“超标准班额”情况,每校扣 0.5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教育统计数据。

 2.实地查看。

 对义务教育学位紧张学区未采取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学位锁定等有效措施,出现学位供需矛盾突出问题,扣 1 分。

 1.查看已出台的文件。

 (33)2021 年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校际综合差异系数达标。(3 分)

 2021 年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差异系数不达标,每项扣 0.5 分,累计不超过 3 分。

 1.查看差异系数测算表。

 12.普通高中实施新课改条件改善。(13 分)

 (34)2021 年普通高中全面消除大班额。(2 分)

 2021 年未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55 人以上),每校扣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教育统计报表。

 (35)专任教师、教室达到选课走班要求。(2 分)

 专任教师、教室配备未达到选课走班要求,每校扣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1.查看教师名册、课程表。

 2.座谈、访谈。

 3.实地查看。

 (36)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建设达标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 分)

 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配套的仪器室、准备室、药品室未达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标准》配备要求,每项1.查看仪器设备台账。

 2.实地查看。

 扣 0.5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

 达到配备标准的实验室数量不满足规定要求,每校扣 0.5 分,累计不超过 1 分。

 1.实地查看。

 (37)稳步提升高考质量,毕业年级后 30%学生学业质量增值效果好。(3分)

 未成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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