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存货管理制度(完整版),加强对公司存货管理和控制【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存货管理制度 全文名目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授权 ........................................................ 2 第三章 请购、选购、验收与保管 ................................................ 3 第四章 领用与发出 ............................................................ 6 第五章 存货的核算 ............................................................ 8 第六章 盘点与处置 ........................................................... 11 第七章 检查与监督 ........................................................... 14 第八章 附则 ................................................................. 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掌握,保证存货的平安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准时发觉和订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掌握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条 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供应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五金配件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托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库存物资内部掌握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别,其中包括:
(一)物资入库和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应分别; (二)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选购应分别; (三)审批发料的方案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别; (四)存货盘点应由保管、记账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
行; (五)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开临时的职务重叠。
第二章
岗位分工 与授权
第 四 条 职责分工:
(一)物控部仓管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准时录入系统,妥当保管全部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财务管理部负责存货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
(三)营销部负责成品发货、销售退换货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
表单的填制; (四)选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 (五)质保部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
第五条 公司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掌握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 六 条 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本单位以书面形式指定由某部门负责实施某项工作(获得授权),该项工作实施部门负责人才有权批准领用与指定实施工作有关的库存物资。
第 七 条 审批人应当依据存货授权批准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据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
第八条
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的处理打算权由公司物控部门与财务部门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批准,金额较大还须经董事长和董事会批准。
库存物资的变质老化、报废毁损的处理打算权由公司物控部门、财务部门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批准,金额较大还须经董事长和董事会批准。
公司的库存物资如消失上述情形,应准时组织清点造册,查明缘由,由主管负责人向公司报告,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协商,依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打算并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章
请购、选购、验收与保管
第九条
公司的原材料请购选购业务必需依照公司《选购掌握程序》执行,由选购部依据生产部下达的物控部审核的原料需求方案进行选购。对于原料需求方案外的选购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的批准。
公司五金配件选购由工程设备部填写“五金备品备件选购申请单”,由物控部审核,分管领导准后由选购部执行。
第 十 条
物控部仓管、质保部分别对入库原材及产品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选购要求。
物控部仓管、工程设备分别对入库五金配件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选购要求。
第十 一 条
外购原材料验收由仓管员通知质保部进行检验,具体程序依照公司《进料检验掌握程序》执行,经检验合格的原料,仓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供应商错发、少发或不合格原材料,仓储处通知选购部予以退货或补货。
第十二条
拟入库的自制存货,按“生产入库通知单”及入库检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由质保部组织专人对其进行检验并予以标识,只有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产成品,生产部、仓库才可以作为存货办理入库相关手续。(入库流程)
第十三条
由生产车间发出至客户、实物不入库的产成品,以及选购后实物不入库而挺直发至用法现场的外购存货,必需实行适当方法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十四条 仓管必需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一)因业务需要分设仓库之情形,应当对不同仓库之间的存货流淌办理出入库手续。
(二)仓库应按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一物一卡精确标识,存卡应逐笔登记材料的收、发、存,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精确。
(三)上架保管的材料,应做到分门别类按行次-层次-位置排序摆放,标记明显,易于存取和保管。
(四)
同种牌号的库位应集中设置,不得混堆; (五)物资存放,进出环节留意防止渗、漏、变质等铺张行为,并保持材料仓库现场洁净整齐;
(六)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坚固密封,平安牢靠,如有破损、残缺、变形或物品分解变质等状况,应马上进行平安处理消退事故隐患,材料仓库不能自行处理的应马上报告公司领导; (七)常常巡察材料仓库物资,留意防潮、防变质等防护措施,发觉问题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为保证材料物资的平安,材料仓库人员应留意防火、防盗,并把握基本消防学问,严禁有火险隐患存在,如明火、吸烟、非法用电,易燃易爆品、烧焊修理火花等,由本仓库经理定时安排检查消防器材设施; (九)仓管员每日下班前应认真检查,确认无人滞留材料仓库后,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以确保材料仓库材料物资平安; (十)发料时,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先到先发,应先集中发同一批次的物料,发完后再发另一批次的物料;发货时,同一生产批号所需原材料集中发出,集中放置。
第十五条
仓库必需对入库的存货建立存货明细账,具体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管理部就存货品种、数量等进行核对。
第十六条 对于已售商品退货的入库,仓库应依据销售部门填写的产品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销售部门经理、总经理或分管销售副总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由质保部门确定处理方法。
第十七条 物控部必需依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仓储的总体方案,并考虑工厂布局、工艺流程、设备摆放等因素,相应制定人员分工、实物流淌、信息传递等具体管理制度。
存货的存放和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出入库存货应准时登记入账或存货卡片。
第 十八 条
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随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第 十九 条
公司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原则上不得进入仓库,其他部门和人员在下列状况下可进入仓库:
1.开展存货的年度盘点、月度盘点和不定期盘点。
2.企业副总级以上管理人员对仓库工作进行检查。
3.仓储部门经理对仓库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
4.财务部工作人员依据账实核对工作要求,需进库核对。
除此以外,其他全部人员进入仓库均需要批准。
第 二十 条 仓库工作人员对经特殊授权批准或其他允许进入存货保管现场的人员的进入仓库证明进行审核,确保无违规审批状况。
第 二十一 条 仓库工作人员对入仓人员应说明入库须留意的事项,并检查入库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在仓库保管所允许的范围内。
第四章
领用与发出
第二十二条 生产部门、基建修理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
仓管员需凭经批准的领料单,核对物资数量、品名、规格后发料。
第二十三条 对仓管人员由于违规发放材料造成材料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仓管人应担当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月末,已领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准时退回仓库,假如是下批生产仍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但应办理退料入库或红字出库手续,待下月月初重新开具“出库单”,便于财务照实核算成本。
第二十五条 材料质量异样欲退料时,应先将退料品及“退料单”送质量掌握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注记于“退料单”内,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对于用法单位退回的料品,物控部应依质保部检验退回的缘由,探究处理对策,如缘由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应马上通知财务暂停支付此批材料款项,并与选购人员协调供应商处理。
第二十六条 销售出库需由仓管员在接到出货通知后组织发货,仓管员需现场跟踪存货的发放过程,严格依据出货单或调拨单发货,严禁仓库工作人员随便转变产品的型号、编号、等级等不符合客户要求的信息,严禁不符合质量、包装等要求的产品装车发出。
第二十七条 产品装车时,仓管人员必需协同客户对产品数目、质量清点确认,装车完毕后应经仓管货人员与客户同时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 仓库工作人员在装车过程中应尽力避开人为缘由造成的产品损失,对于确已发生的损失,由责任人按出厂价赔偿。
第二十九条 财务管理部必需针对存货种类繁多、存放地点简单、出入库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加强与仓储部门常常性账实核对工作,避开消失将已入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发出存货不销账之情形。
第五 章
存货的核算
第三十条 财务管理部设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各存货仓库设置数量、金额的存货明细账,并依据存货的品名、规格反映收入、发出和结存状况。
第三十一条 财务管理部的存货核算人员每月对仓库存货收、发、存进行稽核,并与总账核对,对存货系统和总账系统差异要查明缘由,准时调整。
第三十二条 存货成本计价的总原则是按实际成本入账, 不 同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的具体确认方法如下:
1.外购存货,以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选择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等作为实际成本。
2.自制存货以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费用,包括挺直材料、挺直人工、制造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3.托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及其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挨次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供应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以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供应有关凭据的,按如下挨次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以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量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无同类或类似存货市场价格的,以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估计将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存货,以存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以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即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2)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8.盘盈的存货,以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第三十三条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存货成本中,应在其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1.非正常消耗的挺直材料、挺直人工及制造费用。
2.仓储费用(不含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
仓储费用)。
第三十四条 存货发出接受先进先出法,按实际成本核算。
第三十五一条 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变更。
第三十六条 仓储处与财务管理部应结合盘点结果对存货进行库龄分析,对由于存货患病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和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缘由造成的存货成本不行收回的部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预备。存货跌价预备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会计处理,并附有关书面记录材料。
第三十七条
存货发生的盘盈,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发生盘盈的存货,经查明是由于收发计量或核算上的误差等缘由造成的,应准时办理存货入账的手续,调整存货账的实存数,按盘盈存货的方案成本或估量成本借记“原材料―某产品”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淌资产损溢”科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再冲减管理费用,同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淌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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