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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迁指办通〔2018〕9 号
签发人:穆元兴
毕节市七星关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 办公室关于上报 2017-2018 年度搬迁对象 的紧急通知
各涉及镇乡(街道):
根据安排,结合 2018 年 5 月 19 日全区易地扶贫搬迁紧急调度会精神,现将有关工作作如下明确:
一、整体搬迁的条件 一是深度贫困地区新增搬迁的自然村寨,贫困发生率放宽到20%以上; 二是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的 50 户以下、且贫困发生率在 50%以上的自然村寨; 三是“组组通”公路三年行动计划新增搬迁的自然村寨,可以不受贫困发生率的限制,但必须是整组(寨)全部搬迁; 四是地灾点中达到“双 50”(贫困发生率 50%以上,50 户以
下)的整体搬迁。
二、零星搬迁的条件。
一是生存环境条件相对较差,交通等基础设施较落后,不符合整体搬迁条件的贫困人口; 二是深度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 三是地灾点中达不到“双 50”(贫困发生率 50%以上,50 户以下)的贫困人口。
三、认真核查核实自然村寨、搬迁人口等基础数据。
1.认真核准核实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寨。以乡镇为单位,对符合搬迁条件的自然村寨进行全覆盖排查,按照“应搬尽搬”的原则一个不漏纳入搬迁计划。按照正常规定,原纳入“十三五”规划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寨,仍坚持“双 50”(贫困发生率 50%以上,50 户以下)不变;深度贫困地区新增搬迁的自然村寨贫困发生率为 20%以上;“组组通”公路三年行动计划新增搬迁的自然村寨,可以不受贫困发生率的限制,但必须整组(寨)全部搬迁。对于符合条件不能实施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寨,要逐一说明不搬迁的原因。
2.认真核准核实搬迁规模和搬迁对象。对照省下达的搬迁总规模,结合脱贫任务和自然条件,认真研究核查,确需增加搬迁计划的要尽快调查核实到户,纳入 2018 年项目建设计划。同时,要在核准核实的基础上,同步修正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台账列入的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做到扶贫台账数据与易地扶贫搬迁数据相统一。
四、如果各镇乡在工作当中,存在疑问的,与穆元兴(电话:15117506888)、李华(电话 13984589162)联系。
五、请各涉及镇乡将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 22 点前交区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1.七星关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统计表 2.七星关区自然村寨整体搬迁统计表
毕节市七星关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19 日
共印 3 份 七星关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1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