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关区贯彻落实贵州省2020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完整),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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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贯彻落实《贵州省2018 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工作推进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 2018 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2018 第 7 号)文件精神,现拟定七星关区贯彻落实《贵州省 2018 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工作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贵州省 2018 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深刻领会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需要正确把握的 5 个关系,深刻领会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动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同发展。认真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部署,以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为己任,抓住贵州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契机,结合我区实际,发挥我区优势资源,强
—2— 力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加快推进《七星关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实施,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以加强城镇污水垃圾治理为重点,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1.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进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有效降低城市面源污染,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因地制宜、科学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快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开展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攻坚,2018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4 万吨/日,污水管网 120 公里,城镇污水处理率达 85%以上。严格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严禁雨污管道的混接、错接,加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加快推进七星关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工作。强化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我区城市污染防治,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稳步减少。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处理体系,开展垃圾分类,基本实现我区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60 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90.5%( ( 区住建局 、 区水务局、 区环保局 , 各镇(乡、街道办)
)。
。2.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抓好固体废物污染整治工作 ( 区环保局 、 区卫计局 、区住建局 、 区水务局 、 区交通局 、 区工能局 等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 区 法院、 区 检察院、 区公安分局 、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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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工业污染达标排放为目标,推进化工等企业污染治理
—3— 3.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依法取缔各类保护区及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和入河排污口,限期整改存在排污问题的化工企业,严格控制建设化工企业;将距离岸线 1 公里范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搬离或者引进合规园区,依法关闭毕节金河化工有限公司和毕节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妥善处置好搬迁和安置事宜 ( 区环保局 牵头, 区水务局 、 区工能局 、 区发改局 、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
。4.推动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化工产业绿色化发展 ( 区工能局 牵头,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 )。
。5.合理规划化工企业退出土地的用途,严格用地审批,禁止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进入用地程序 ( 区国土局 牵头, 区住建局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
。6.强化重点企业污染源头管控,启动对造纸、制革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摸底排查和限期整改( 区环保局 牵头, 区工能局 、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7.组织开展重污染落后工艺和设备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和重污染项目排查,建立管理台账,能够整合搬迁进入合规园区的项目要严格环评审批,逐步依法取缔无法整治的项目 ( 区环保局 牵头, 区发改局、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8.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台账,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 ( 区水务局 牵头, 区环保局 、 区工能局 、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9.细化完善污染排放标准,加强对企业、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监管,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综合防治,加大违法排污的
—4— 处罚力度,力争实现达标排放,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比例保持在 95%以上( ( 区环保局 、 区工能局 、 区住建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
(三)以严控养殖污染为核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0.继续实施农业标准化、农村污染治理、生态循环农业等“十大工程”,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加大污染物排放力度,严格控制落实禁养区管理,巩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成果,全面依法取缔超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达标排放;试点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推动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严格执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规定,积极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开展高效低毒残留农药、高效植保机械双替代行动,强化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服务、高效缓释肥料、水溶肥料推广使用。推进沿岸一定范围内农田、果园等逐步实现合理施肥。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到 72%( ( 区农牧局 牵头,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11.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力度,制定《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加快“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编制完成所有行政村为单位的村庄规划。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 2018 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五改”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村容村貌,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农村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 区发改局 、 区农牧局 、 区住建局 、 区文广局、区小康办
—5— 按各自职责负责,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
(四)以强化源头治理为突破,加快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12.深入推进我区赤水河、六冲河、白甫河等流域总磷污染治理,依法关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小型磷矿企业,开展磷肥制造、磷矿开采等行业集中治理,扎实推进磷化工“以渣定产”,加快实施磷石膏“以用定产”,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彻底整治毕节热电厂堆场险库 ( 区工能局 、 区环保局 按各自职责负责,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13.加强对赤水河设置 8 道渡口(团结乡安山村湾滩渡口、青林村大渡渡口、生机镇镇江村镇江渡口、镇江村许家河渡口、耿官村半边山渡口、清水铺镇江底渡口)管理,规范船舶污染物有效处置、达标排放。
( 区交通局 牵头, 区工能局 、 区安监局 、各镇 (乡、街道办)
参与)。
(五)以加强生态修复为根本,切实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
14.按照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主要区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全面编制辖区内河流“一河一策”方案 ( 区水务局 牵头,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15.推进山水田林湖草系统治理,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启动实施新一轮绿色贵州建设行动计划,继续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森林修复重大工程,力争建设一批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试点。建立非法采砂长效监管机制,完成非法采砂规范提升、生态复绿工作( 区林业局 牵头, 区发改局 、 区农牧局 、 各镇(乡、街道办)参与)。16.加快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40 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 20 平方公里,完成营造林 15.44 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提
—6— 高到 59%。( ( 区林业局 、 区发改局 、 区水务局 按各自职责负责,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17.大力实施退耕还湖、退村还湖、治污净湖、造林涵湖、退城还湖“五大工程”;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
( 区发改局 、 区林业局 、 各镇(乡、街道办)参与 )。18.大力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改善和修复水生生物生境,巩固赤水河流域禁捕成果,启动沔鱼河四腮鱼、大鲵等珍稀水生生物保护,对水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 ( 区林业局牵头、区农牧局 ,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
(六)以实施断面监测预警为抓手,全面推动水污染联防联治 19.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加快提质建设全区赤水河断面、白甫河断面、六冲河段面国控和跨县区界长江经济带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网,构建水污染全方位立体监控网络,全面实施断面监测预警 ( 区环保局 牵头, 区水务局、 、 区发改局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20.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认真落实国家水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强化与沿河区域协作应急响应机制,在水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处置突发水环境事件等方面加强合作。严格执行水体污染、突发水环境事件监测预警分级、启动、升级及解除标准;完成涉危、涉重企业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开展区域水环境评估并编修应急预案 ( 区环保局 牵头,区水务局 、 区发改局 、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21.整治水质不达标水体,强化排污者责任,清理规范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实行排放大户限产减排,关停整顿超标排放企业;深
—7— 入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加强水污染源头防控,不断提高污染行业准入条件 ( 区环保局 牵头, 区工能局 、 区水务局 、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
(七)以落实负面清单管理为主线,严格守护生态保护红线 22.按照国家《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类目录》中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开发和产业发展 4 个方面禁止限制准入内容及相应的管控要求,推进负面清单管理,对不符合要求占用的岸线、河段、土地和不符合规划布局的产业要无条件退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机制,强化日常监测、监管和责任追究,将不搞大开发要求落到实处 ( 区 推动长江, 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 区发改局、 、 区水务局 、区工能局、 、 区国土局、 、 区环保局、 、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23.印发《七星关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认真执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力争开展勘界定标试点 ( 区环保局 牵头, 区发改局 、 区水务局 、 区林业局 、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24.编制实施《七星关区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 区环保局 牵头,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25.开展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占用行为,加快推进岸线生态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滨水绿带 ( 区水务局 牵头,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26.严格执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出台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方案 ( 区发改局 牵头, 各 镇(乡、街道办)
参与)。27.启动区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起草工作,做好空间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的衔接 ( 区发改局 牵头, 区住建局 、 区环保局 、 区国土局 、
—8—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28.制定实施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办法,以国土资源“一张图”和信息平台为载体,开展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 ( 区国土局 牵头, 区发改局 、区住建局 、 区环保局 、 区林业局 、 区水务局 、 区农牧局 、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
(八)以强化供水安全为保障,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9.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具体化,全面、深入启动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实现我区城镇饮水安全状况信息社会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 95%;按照“一个饮用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制作,完善水源地基础信息档案;参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773-2008),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和警示牌。开展保护区各类污染整治,加强水源地监测和风险防范。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环保局 牵头, 区水务局 、 区住建局 、 区发改局 、 区工能局 、 各 镇(乡、街道办)
参与)。30.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实现以鱼净水 ( 区农牧局 牵头, 区水务局 、 各镇(乡、街道办)参与)。3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利用“三条红线”管理,推进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管理,强化考核和监测评估,严格水资源保护,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 2.98 亿立方米以内。( ( 区水务局 牵头, 区发改局 、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32.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领域节水。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16.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19.8%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 0.459 系数达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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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环保局 、 区水务局 、 区住
—9— 建局 、 区发改局 、 区农牧局 、 区工能局 各自职责负责,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
(九)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加快打造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33.协助推进铁路设施建设,重点协助加快成贵高铁线路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增设相关运输线路 ( 区发改局 牵头, 各镇(乡、街道办)
参与)。34.继续实施普通国省道改造 428 公里,深入开展农村“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建成农村通组公路 400 公里,实现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