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XX 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深化我县全国农民合作社示范县建设内容,拓宽服务领域,壮大经济实力,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强示范引领,创新机制方法,优化政策扶持,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指导服务,以优示范,由点到面,全面提升我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社建设,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示范合作社联合创建,加强示范社动态监测,建立示范社名录库,到 2023 年,全县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数量有明显提高。
2.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成员权利得到保障,到 2023 年,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比例显著提升。
3.以“一村一社一基地”为平台,在全县范围内筛选一批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市场潜力较大的产业作为首选产业,每个村选择一个合作社进行对接,建立产业基地,引导农民通过订单农业、返租倒包、领养种养、劳动务工、资产收益等模式,建立合作社和种养基地与农户对接长效机制,实现入社农户数和带动农户数双提升。
4.密切产销衔接,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围绕 XX、XX、XX、XX 等特色主导产业,到 2023 年在全县打造 X 家产业联合体,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提升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综合效益。
二、试点任务 根据我县资源特色和产业需求,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全覆盖,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着重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等三个方面 13 项任务开展试点工作。
(一)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 1.强化规范建设。完善章程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
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基础台账,实行社务公开;健全组织机构,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探索在农民合作社内部推进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引入职业经理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理选聘程序和任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在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中建立党组织;规范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认真执行财会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及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建立“合作社+益农社”农民合作社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登记管理,严格依法开展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对所有成员予以备案,引导农民合作社按时报送年度报告。
2.拓展业务范围。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 XX 养殖、休闲农业、特色果蔬、特种水产、优质水稻、蔬菜、油茶、油菜、茶叶等乡村产业,带动成员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引导农民合作社推行特色果蔬、特种水产、优质水稻、茶叶等产业的绿色生产方式,发展“畜牧业+水产+种植业”的循环农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以“大米、茶叶、水果、蔬菜”为主的功能农业。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间工艺制造、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农业品牌,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强化品牌营销推介。
3.丰富出资方式。挖掘现有资源价值,鼓励合作社农户以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种资源要素作价出资办社入社。
扩大成员覆盖面,鼓励支持合作社与内部成员、周边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吸纳更多的农户自愿加入合作社并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允许将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按有关规定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出资的方式投入农民合作社发展相关产业,让农户共享发展收益。
4.强化服务功能。加强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建设,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能力建设,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率先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粮食生产托管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鼓励以农民合作社为组织载体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鼓励农民合作社和联合社依法依规开展互助保险,培育一套服务体系。一是继续落实县乡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指导员深入农民合作社进行对接帮扶,开展产业政策落实,指导产业发展;二是依托 XX 养殖、特种水产、XX、XX、中药材体系建设,引进新品种,建立试验示范基地;三是深入宣传国家惠农政策,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四是组织县乡农技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地头,推广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五是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把新型经营主体、致富带头人和培训脱贫户纳入培训对象,使之掌握 1-2 门实用技术,提升生产实用技能和综合素质,帮助建立本地技术专家队伍。
(二)促进联合与合作
5.推进区域性产业链联合。鼓励同区域的农民合作社与农业加工龙头企业组建联合体,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共赢的合作模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
6.推进行业性联合。根据我县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特点,鼓励同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通过“空壳合作社”清理,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重点支持“粮食、乌鸡、肉牛养殖、茶叶、蔬菜”农民合作社为成员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7.引导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按照“智力联盟、合作联营、利益联结、组织联姻”“四联”发展模式,引导家庭农场之间开展联合,组建合作社,实现由“单打独斗”到“抱团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三)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 8.完善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出台促进我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需要的支持政策,增强政策精准性,加大对运行规范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对发展农民合作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9.加强示范引领。健全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
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完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及监测管理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示范社评定,建立示范社名录库,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支持重点;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环境容量,以行政村为主体,以合作社为龙头,指导各村选准本地区优势主导产业,建立“一村一社一基地”,利用农技指导员、“田教授”的技术资源,对产业基地开展对接服务,增强合作社发展实力,充分发挥合作社在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10.健全辅导员队伍。健全 XX 县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在原有辅导员基础上积极拓宽选聘渠道,面向乡土专家、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人员、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人才培养发展辅导员。对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市场营销等给予指导。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管理机制,采取精神鼓励、物质奖励、社会荣誉赋予、辅导员认定等激励制度,激发辅导员内生动力,健全监督机制,规范辅导工作。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培训。
11.创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鼓励探索创新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方式,采取择优遴选、挂牌委托、购买服务、备案管理等办法,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等各类主体创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规范服务标准,提供公共服务,强化监督管理。
12.深化社企对接。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鼓励推动中国邮政、中化、中粮、滴滴出行、阿里巴巴等企业服务对接农民合作社发展需求,共同打造种养殖技术、农产品物流销售、金融服务等平台,帮助农民合作社提升生产经营水平。推广应用中国邮政惠农合作应用程序和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
13.畅通退出机制。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持续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通报工作机制,登记机关依法将农民合作社登记信息通报给农业农村等部门。畅通农民合作社退出机制,简化注销程序,依法清退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合作社。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为农民合作社自主申请注销提供便利服务。
三、试点时间安排 试点为期 2 年,自 2021 年 4 月-2023 年 6 月。
(一)准备阶段(2021 年 4 月-2021 年 6 月底)。成立 XX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试点工作宣传和业务培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 年 7 月-2023 年 4 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对照试点任务目标,加强工作调度,扎实推进合作
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完成全县试点任务。
1.2021 年 7 月-2022 年 7 月底。主要是调查摸底、掌握实情,根据全县合作社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开展对接指导。一是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规范合作社运行。二是开展合作社管理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和管理能力。三是对合作社运行进行监测以及对场地、制度、档案、台账等软件内容开展规范性指导,完善合作社的制度建设。四是突出重点,抓好示范,在机制创新上求突破,在规范运行上求发展,在带动农民增收上实现新跨越,提升合作社整体运营管理水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出新路子。五是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力,创新经营方式、服务模式,拓展社会功能。六是引导扶持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组建合作社联合社。七是开展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三品一标”认证和电商网点等,助推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增收。
2.2022 年 8 月-2023 年 4 月底。持续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推进行业间联合;大力培育服务型合作社;持续培育合作社品牌建设。重点加强合作社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完善乡镇合作社指导服务体系,壮大辅导员队伍;加强合作社登记管理服务和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持续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循环农业,发展休闲农
业、乡村旅游、民间工艺制造、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我县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三)总结阶段(2023 年 5 月-2023 年 6 月)。对试点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方案、成果等资料进行归档,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 XX 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村、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供电、水利、交通、林业、供销、融媒体中心、金融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乡镇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试点工作典型经验,负责指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县财政局负责试点项目资金有效使用和监管,组织县内各金融机构与各经营主体对接,督促县内各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服务,提供融资协调服务,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县税务局落实合作社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增添活力;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依法对全县“空壳社”
等不规范合作社注销或吊销,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指导农民合作社进行年报、申请商标注册和创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农民合作社设施农业等用地优惠政策;县交通运输局对符合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规定的农民合作社社员的产品,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县水利局负责指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水利方面的运作;县林业局负责指导规范林业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县供销联社负责产销一体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社融合发展;县金融部门负责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县供电和供水部门负责支持农民合作社用电、用水;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试点工作的电视及新闻等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试点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乡镇试点实施细则,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及职责,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所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查,加强对“空壳社”的专项清理整顿,分类进行处置,掌握实情,建立台账,全面落实推进全县试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试点任务。同时,要将本部门扶持政策支持试点工作,整体推进,形成政策支持效应和合力,促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层层举办培训班,宣传法律法规,讲解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创新,全面提升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
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项目整县试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及时进行总结。在试点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经验和成果及时进行总结,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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