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两员目标责任书(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七星关区
乡(镇、街道)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第四次经济普查 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七星府通〔2018〕4 号)要求,切实有效开展好我乡(镇、街道)第四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本乡(镇、街道)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二、责任内容 (一)大力宣传重大意义:第四次经济普查是十九大后我国进入新时代的第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调查结果将作为各级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依据。
(二)依法实施普查: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开展普查工作,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三)确保数据质量:参加各阶段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普查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方能开展工作;单位清查要彻底,不漏一户;普查登记要全面、准确、规范、不漏、不重、不假;不闭门造车、编造数据。
(四)坚守普查纪律:不泄露普查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商业秘密;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未经公布的普查统计数据公布到微信群、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不得使用 PDA对非涉普单位(如军队、武警、人民武装部等)进行定位、核查和拍照。
(五)全面完成普查任务: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坚守岗位、确保时间和精力,不得中途随意更换,保证普查高效一致。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
乡(镇、街道)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分别存查。从签订责任书之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经济普查工作全面结束止。
乡(镇、街道)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签字:
签字:
2018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