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安委会办公室对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范文推荐)

发布时间:2022-07-05 17: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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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安委会办公室对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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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毕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毕安办函〔2020〕45 号

 毕节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 常态化防控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持续好转,但国际疫情加重,国内部分地区出现反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仍须持续。全市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正在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处于加快恢复的关键时期,各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安全生产新风险新问题不断凸显,安全生产压力持续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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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一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安全投入减少、技术装备更新滞后、安全教育跟不上。二是受疫情影响,工厂停产、设备停运、人员停工,复工安全把关不严致使隐患未消除。三是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继续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四是冬季低温雨雪、大雾天气增多,安全风险较大。五是一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安全风险隐患长期积累,在疫情防控的交织影响下,事故风险增加。六是安全监管把关不严、执法监管不力,而企业借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安全生产风险大,事故发生几率高。加之,进入四季度,气候复杂多变,大事多、活动多,一些地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而我市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状并未真正改变,安全生产的形势严峻复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统领,按照全市“1+2+15”方案要求,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全方位、全行业领域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压实“双责任”、建立“双台账”、实施“双销号”、实行“双问责”和管理制度化、责任清单化、监管法律化、服务专业化、应急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六稳”“六保”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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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二、切实拧紧责任链条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首先,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要求,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重点盯住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把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责任压实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到人员,确保疫情不反弹,事故不发生。其次,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监管和行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再次,要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紧盯疫情动向和问题风险,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下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最后,要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各县(区)、乡(镇、街道办)要把疫情防控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建机立制,加强安全生产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双防范”,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督导、行政处罚、行刑衔接、跟踪落实等方式,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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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三、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要按照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的目标任务,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易出现的新风险、新问题,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问题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清单化,按单履职、按单督查、按单考核、按单追责,实现“全市故总量和事故起数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四、强化监管执法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实际,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一是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要强化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严禁安全投入不足、管理人员不到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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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备运行不正常等情况下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范围、超定员组织生产,严打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对油气罐区、高风险矿井、“头

 顶库”、仓储设施、易燃易爆品堆场等要派人死看硬守。对城镇

 供水供电供气、学校、养老院、交通场站、商品集市、农贸市场、

 “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要强化涉疫企业的监管。对生产消毒液、酒精、口罩、医药等防疫物资的企业以及隔离酒店、定点医院等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实行“保姆式”监管,督促各涉疫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经营建设。三是要强化重点县(区)的监管。对一些事故多发和问题突出的县(区),要组织开展“定向体检会诊式”和“小灶式”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必须把住关,严防带“病”生产酿成安全事故。要根据情况发出整改督办函,开展重点监管、异地交叉检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四是要加强对重点时段的监管。对冬季可能出现的低温凝冻天气等特殊时段,要认真组织风险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监管,精准管控风险。要推进“互联网+执法”,通过远程监控、线上监测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同时,将执法寓于服务之中,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防止以疫情防控之名放松监管,要杜绝在特殊时段出现监管“空白”引发事故。

 五、强化服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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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强化对企业的服务,聚集“六稳”“六保”,紧盯重点行业企业,精准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指导服务,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技术难题。对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继续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的企业,成立安全生产服务工作组,实行“一对一”的驻点蹲点指导服务,确保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对安全基础好、信得过的企业实行安全承诺、线上审批、隐患自查自报等措施,创造条件支持生产经营和建设。要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秋冬季气候特点,定期组织风险研判,并将风险研判结果发至相关县区、乡镇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提醒提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强化应急值守和物资储备 要强化值守值班和应急调度,严格事故灾害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守值班制度。每日值班会商应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防范应对准备。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预案及演练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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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 专业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在物资储备方面,除能满足平时所需要的应急物资外,还要满足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确保物资供应需求。

  毕节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0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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