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党办发电(2020)12号对于切实做好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工作通知(完整文档)

发布时间:2022-07-05 2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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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党办发电(2020)12号对于切实做好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工作通知(完整文档)

 

 发往:见报头

 签发人:

 陈翔宇

 唐玉江 等级:

 特急

  密级:明电

 七星党办发电〔2018 〕12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春节即将来临,加之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我区出现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凝冻天气,辖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火、用电量巨增,发生各类事故的风险和隐患增大,极易引发火灾、煤气中毒、漏电等事故。为切实做好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季用火用电安全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生命负责的原则,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必须扎实抓紧抓好的重要民生工程,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动员各类人力、物力资源,扎实开展煤火取暖、电器安全使用、逃生自救等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自防能力和自查意识,

  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群众安全过冬。

  二、切实加强用火用电宣传教育 (一)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辖区派出所、安监站、综治办、社事办、教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等单位和各村(社区)开展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

 (二)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行业管理职责,结合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内用火用电安全检查,特别是杜绝各类“先天性”安全隐患,杜绝各种违规操作引发事故的情况发生。

 区安监局(安委办)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预防工作机制,细化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牵头组织督查考核工作,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区消防大队、治安大队负责牵头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五小场所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加强对敬老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鳏寡孤独、优抚对象的安全管理,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济救助工作,及时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爱救助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将冬季用火用电安全纳入安全教育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牵头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严禁学校教室宿舍使用明火取暖。

 区住建局负责开展项目工程、建筑工地、工棚宿舍的安全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严禁工

  地、工棚使用明火取暖。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检查和打击市场非法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燃煤取暖器具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区工能局负责督促工矿商贸企业、工业园区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车间、集体宿舍加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工业园区用火用电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牵头宣传有关煤气中毒的预防、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与互救能力。

 区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平台、报纸等宣传媒介对预防煤气中毒、电器火灾等工作进行宣传和安全提示。

 团区委负责组织发动志愿者队伍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和社会面宣传工作。

 区委政法委负责将预防冬季用火用电事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围,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取暖情况的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其他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开展本单位及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并督促、指导下属部门和管理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用火用电有关安全工作,严禁单位集体宿舍使用明火取暖。

  三、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煤火取暖户的调查摸底,建立底数台账,对照隐患,督促群众整改消除,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检查大排查以农村、学校、厂矿、居民小区及各企事业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各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区域,以家用煤炉有无排烟管、室内通风是否通畅、电器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用电是否超负荷、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及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电器(火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为重点内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务必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针对农村家用煤炉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务必做到户户见面,并逐一检查了解煤炉安装使用情况、房屋通风情况、群众安全常识掌握情况,对使用燃煤取暖存在安全隐患的,务必书面告知群众并明确专人督促限期整改。

 四、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从源头上预防煤气中毒、电器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发动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农村党员、志愿者等基层管理力量齐抓共管,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推广和使用清洁能源、合格燃煤炉具、规范电器线路、使用合格电器产品,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煤气中毒、电器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8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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