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巾帼文明岗台帐,供大家参考。
巾 帼 文明 岗 台帐 帐
(
年度)
岗
位
名
称
“巾帼文明岗”台帐内容
1、瓯海区“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1
2、“巾帼文明岗”考核评分标准……………………………………6
3、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7 4、岗位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8 5、 “巾帼文明岗”的宗旨、目标、口号、服务公约…………………9 6、巾帼文明岗守则……………………………………………………10 7、巾帼文明岗细则……………………………………………………11 8、巾帼文明岗各项制度………………………………………………12 9、巾帼志愿者队伍花名册……………………………………………13 10、年度工作计划……………………………………………………14 11、活动记录…………………………………………………………15 12、年度各类先进集体(个人)一览表……………………………27 13、年度工作总结……………………………………………………28 14、与巾帼建功活动相关的文件和资料……………………………29 注:此台帐仅供参考,各单位可因地制宜对台帐内容进行调整。
0 / 27 瓯海区“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巾帼建功活动,规范“巾帼文明岗”管理,促进我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巾帼文明岗”是巾帼建功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以提高城乡妇女素质和塑造女性形象为目标,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社会化管理为手段,以倡导职业文明、提高岗位技能和弘扬企业文化为核心,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三条
“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行业发展要求,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岗位建功活动,引导职业女性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文明从业、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为构建和谐瓯海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巾帼文明岗”是以妇女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充分体现职业文明、创造突出工作业绩的先进集体。
第五条
瓯海区符合创岗条件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业市场、社区、农村等以妇女为主体的集体(班、组、队、站、所)和岗位(岗、柜、店、台)均可参加“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
1 / 27 第二章
创建基本要求 第六条
岗位中女性人数占 50%以上,而且岗位主要负责人为女性。除专业市场等特殊领域外,一般要求 3 人以上(含 3人)的集体。
第七条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创建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计划中,明确创建目标,为创建活动提供必须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有创建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
岗位成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技能熟练,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发扬“四自”精神,努力学习,奋发进取,有获得岗位能手、服务明星和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第九条
工作场所标识明显。有便民的服务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工作环境保持整洁、美观,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第十条
岗位文化建设突出。有明显的创岗标志、统一的服务理念、公开的服务承诺,并经常组织员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
创建活动成效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高效的团队精神,在本系统或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好。
第十二条
工作创新,业绩突出。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评价好。
第十三条
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有切实可行的创建目标和计划,有根据本系统和行业工作特点的考核内容和管理方法。
2 / 27 第十四条
品牌建设意识较强。能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展示“巾帼文明岗”风采和建立电子台帐,提升创建水准。
第十五条
学习培训制度完善。各创建集体要有学习培训计划,区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要将培训交流纳入考核内容。
第十六条
社会责任意识强。“巾帼文明岗”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区级以上(含区级)“巾帼文明岗”要建立“岗村”结对联系制度。“巾帼文明岗”成员中的女性都为巾帼志愿者,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活动。
第三章
申报认定
表彰激励 第十七条
“巾帼文明岗”实行申报制。原则上,申报市级“巾帼文明岗”应先获得区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一年以上。遇特殊情况可临时申报,临时命名。
申报程序:各争创岗必须在争创的基础上,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各镇(街道)妇联推荐,向区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提出申报。
第十八条
区级“巾帼文明岗”每年申报、考核、命名、授牌一次。创建单位需填写《瓯海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报区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创建集体统一进行认定授牌。
第十九条
区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管理,严把质量关,确保申报认定、命名表彰的“巾帼文明岗”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能带动更多的集
3 / 27 体参与创建。
第二十条
“巾帼文明岗”考核要认真全面。一要听取申报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工作汇报;二要实地查看岗位文化建设、台帐管理、服务质量、现场情况和网络建设;三要了解社会公众对创建成效的评价;四要对申报集体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十一条
“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和“巾帼建功”标兵要列入本单位干部培养的重点对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她们提供学习深造、锻炼提高的机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晋级,使“巾帼文明岗”真正成为培养选拔女性人才的基地。
第四章
监督
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巾帼文明岗”实行挂牌制度。凡获此荣誉称号的集体应将奖牌悬挂在岗位现场的醒目位置或荣誉陈列室。
第二十三条
“巾帼文明岗”要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诉渠道畅通。
第二十四条
“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应持续有效开展,授牌后要继续开展自我测查、定期检查、同级互查工作,每年要撰写一份年终总结材料。区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将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各镇(街道)妇联要协助做好督查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巾帼文明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查证核实,由授牌单位取消其荣誉称号。
1、岗位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的; 2、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
4 / 27 3、在文明单位评比、行风检查中不合格的; 4、被媒体暴光或群众举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6、因单位撤并,已不具备创建条件的,视为自动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巾帼文明示范岗”更名为“巾帼文明岗”。
第二十七条
区“巾帼文明岗”牌匾由区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统一制作,规格为:长 55cm、宽 40cm、凸型。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和解释,由区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
“巾帼文明岗”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评
分
内
容 定分 标准 得分 基 本 条 件 (20分)
1、岗位女性占 50%以上,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3
2、创建工作得到单位、行业领导重视和支持,创建计划纳入单位、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并为创岗工作提供必需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4
2、岗位成员 100%为“巾帼志愿者”,并经常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3
3、岗位成员工作出色,业绩显著。有一人以上获岗位能手、服务明星或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3
3、创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向社区及农村延伸。
3
6、创岗氛围浓厚,工作场所标识明显,有创岗守则、创岗细则及创建标志,有创岗成员亮相台。
4
创 建 活 动 7、建立“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确定创建集体,并有相应的创岗计划、工作总结。
5
8、能按规定时间申报创岗,填写《争创巾帼文明岗申报表》,并在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4
7、全体岗员积极参与,并熟悉创岗目标等内容。
4
10、能把岗位文化建设与本部门文化建设相融合,并积极参与城乡互动活动,广泛开展岗村、岗区、岗岗联动等活动。
4
5 / 27 (30分)
11、行业主管部门对参赛岗的岗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岗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4
12、创岗成员之间经常开展交流学习和技术比武活动,在本系统和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
4
13、创岗档案健全、资料齐全,并有完整的电子台帐。
5
窗 口 服 务 (20分)
14、岗位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爱岗敬业,团结互助,有奉献精神。
4
15、服务场所环境优美,服务设施摆设整洁、美观。
3
16、岗员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态度温和;不化浓妆、不着奇装。
3
17、向社会公开承诺,提供优质服务,便民服务项目有新意、切合实际。
3
18、创建过程中,定期开展自我测定、检查、互查等工作。
4
19、定期对岗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文化学习,岗员在种类技术考核中合格率100%,良好率 60%以上。
3
工 作 成 效 (30分)
20、工作有创新、业绩显著,无差错率、无投诉率在 10%以下。
6
21、创岗单位,社会效益、人才效益显著。
6
22、在行业文明单位评比、行风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
6
23、创岗后员工面貌、工作业绩有明显提高。
6
24、对有效投诉能及时整改,群众满意率达 98%以上。
6
25、在本系统、本行业各项活动中每取得一项优秀加一分。
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岗 位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巾帼文明岗”的宗旨、目标、
口号、服务公约
创建宗旨:
立足本职,乐于奉献;为学生服务,为教育事业争光 创建目标:
以“爱事业、比工作、爱学校、比奉献、爱学生、比成果”为目标,通过搭建学习、培训、竞赛、展示等创建平台,是每位岗位成员能在平凡的岗位上练就过硬的岗位本领,提升岗位业绩,树立文明的岗位形象,全新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
建文明岗位,塑巾帼
6 / 27 形象。
创建口号:
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创人民满意的业绩,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服务公约:
对学生:一视同仁
循循善诱
对家长:主动热情
尽职无私
对同事:互为师徒
友好合作
对工作:踏实肯干
勇于挑战 巾帼文明岗守则
巾帼文明岗细则
巾帼文明岗制度
主要内容 包括学习制度、竞赛制度、活动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
7 / 27 巾帼志愿者队伍花名册
姓
名 出生年月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单位及职务 特 长
年度工作计划
8 / 27
活
动
记
录
主
题 组织开展读书活动
9 / 27 时
间 2013 年 地
点 图书室 主 持 人
参加对象
应到人数 34 实到人数 34
10 / 27 主 要 内 容 8 月 19 日下午,县妇联召开妇联系统“三型五好”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下发《关于在全县妇女工作者中开展读书活动的通知》,号召各乡镇妇联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妇委会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并倡议女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中的女同志积极参与活动,旨在努力营造女性群体多读书、读书好的良好风尚,促进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县妇女干部的素养,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全力打造学习型妇联组织。活动的主要特点有:
一、主题突出。开展读书活动的目的在于武装人、教育人、引导人。本次活动主题是“重温经典著作、增强创新理念、学习科技知识、提高服务水准”,在内容上注重把学习活动同我县妇女事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加强对女干部的理论素养的教育,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围绕发展的要求进行针对性学习。
二、内容丰富。县妇联编制印刷了《妇女工作学习资料汇编》1000 余份,分发给乡镇、村(社区)以及机关单位妇联组织进行学习,将毛泽东主席写的“老三篇”即《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三篇短文、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1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等内容作为学习的重点,同时推荐大家学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等 7部经典著作。营造人人学习的良好氛围,引导女性群体多读书、读好书,提高自身素质。
三、形式多样。读书活动将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会等方式,有计划地对妇女工作者进行理论知识、政策形势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教育。通过学习交流、写读书心得、撰写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保证读书活动的开展效果,让读书逐渐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乐趣。
一、深入宣传,广泛活动,营造读书学习的良好氛围
根据省委的指导精神,按照“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全民读书节”活动的方案,我们迅速在各乡镇街开展了“全民读书节”活动的动员工作,通过倡议每人读一本好书等形式,激发了广大妇女、家庭的读书热情,推进了各乡镇街的读书活动热潮迭起,营造了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社会气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为确保“全民读书节”活动有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