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7-06 14:55: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招生管理办法

 

 招生管理 办法

 一、招生地区范围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按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分区安排入学。

 为照顾新 XX 人子女就读公办小学,各公办小学可适量招收部分新 XX 人子女,新 XX 人可根据其居住地址或就业地点,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再由镇教育办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合理调配。

 二、招生年龄范围 XXX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招生范围是 XX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各小学招生时,要严格把好年龄关,不满 6 周岁的儿童不能招收,以保证生源质量。

 三、招生报名手续 报名时,需持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毕业证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入学儿童一寸彩照办理报名手续。如有下面几种情况的适龄儿童,除携带以上材料,还需根据各自不同情况携带以下材料:

 1、如户口簿户主不是该生父母的姓名,需先由负责招生的学校领导核实,再在《XXX 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的右上角注明户主与该生的关系,并写上核实无误及签名。

 2、如因购房或建房原因迁离户口所在地,可凭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实际居住地村委会出示实际居住地变更证明,申请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小学就读。

 3、父母是本镇户口但由于超生或其他原因未入户的适龄儿童,带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小学填写《XXX 一年级未入户新生报名登记表》。

 4、父母一方是本镇人,一方是外镇人,但该儿童户籍跟外镇一方,未入道滘户籍的,带同父母及该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小学填写《XXX 一年级非道滘户籍本地新生报名登记表》。

 5、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借读的 XX 户籍学生,带同有关证件到申请借读学校填写《XXX 一年级借读生报名申请表》。借读表需由学校、镇教育办、教育主管领导集体讨论是否接纳,借读生需自愿按市有关规定缴交书杂费。

 6、为了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让新 XX 人子女享受公办学校优质教育,本镇公办小学在招收本学区学生时,可通过择优(适当考核)的方式招收一部分新 XX 人适龄儿童。新 XX 人子女报名时,除携带与本地生规定的证件外,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单位证明等材料。如能提供如下四种证明材料的,可让该

 生填写《道滘镇一年级非本地生报名登记表》,并按普通生收费:(1)暂住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在该学区连续暂住五年以上的暂住证明;(2)计划生育证明。本省户籍的出示《计划生育服务证》,外省户籍的出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就业证明。营业执照或工厂企业的就业证明。(4)户口簿。提供合法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簿。如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填写《XXX 一年级借读生报名申请表》,并需自愿按市有关规定缴交书杂费。

 四、招生程序 1、6 月 9 日—6 月 13 日,电视播放招生通知,各校在本学区主要公共场所张贴招生通知。(注明所带证件)

 2、6 月 14 日—6 月 16 日,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及相关资料,到所属学区小学办理验证、报名登记手续。

 3、6 月 19 日,各小学整理好学生申请借读的表格及未到入学年龄新生表格,交镇教育办,统筹审批,同时上交新生报名情况。

 4、6 月 25 日,教育办反馈借读生审批情况。

 5、9 月 5 日前上交一年级新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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