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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
单位:
x 20xx 年 年 x x 月 月 x x 日
安全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
1 安全方针、安全目标
1.1 安全方针
我公司的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遵守相关的职业安 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签署关于职业安全健康内容的自愿计划、集体协议和 其他要求,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发生与作业相关的工伤、疾病和事件,保护全体员工的健康。
1.2 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引用
采用的 法律、法 规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 号(2009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2]65 号(2009 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2]73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6 号主席令,2009 年 5 月 1 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 号,2011 年 12 月 31 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2 号,1989 年 12 月 26 日颁布;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6 年 8 月 29 日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69 号,2007 年 11 月 1 日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152 号;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397 号(2013 年修订); 1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5 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6 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1996)4 号; 13.《民用爆炸物安全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66 号; 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9 号; 1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4 号; 1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2013 年修订); 1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 号;
19.《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20 号; 2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 21.《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03]13462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 36 号令,2011 年 2 月 12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3 修正),安监总局令第 63 号,2012 年 3 月 1 日施行; 2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 47 号令,201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25.《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93 号; 26.《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2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 30 号令(2013 年修订); 28.《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47 号; 29.《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3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7]21431.《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关于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国家、地区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Q2031-2011); 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AQ2032-2011); 5.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 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4-2011); 7.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5-2011); 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范》(AQ2036-2011)。
1.3 安全目标
消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杜绝恶性事故、惯性事故。加强劳动保护,防止职业 病的伤害。施工期间,消灭死亡、重伤和一级非伤亡事故,轻伤负伤率控制在 3‰以 内,(含 3‰)。
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总经理是安全管理的最高管理者,生产副总经理是最高管理者代表,负责对项目 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
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见安全体系保证图),项目经理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第一负责人部门,对日常安全工作履行检查、监 督、管理职责。
项目经理部设安全副经理 1 名,安全检查员 2 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中心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可上岗。
项目副经理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须报职能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作业规程》 、 《技术操作规程》及规定程序进行施工。
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 安
全
目
标 消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杜绝恶性事故、惯性事故。
安
全
小
组 组 长 :
项 目 经 理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安 全 方 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组 员:
安全工程师 安全责任制 安全教育 安全工程师 安全控制
各 工种及工序安全措施 各队队长 安 全管理措施 安 全奖罚制度 岗 位 安全职责 三级安全教育 日常安 全教育 育 各队安全员 工班义务安全员 现场安全生产 奖惩兑现 提高预防、预测能力 提高安全意识 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目标实现 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安全检查 消除隐患
2.1 项目部安全管理 领导 小组的职责
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组织领导,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健康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管理阶层和岗位的职责。为建立和维护健康安全的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资资源。
制定和宣传作业场所健康安全的书面政策,表明建立健康安全方面的承诺。
制定“项目和主要活动的风险评估及控制”制度,及时如实地向地方安全部门和业主安全部门申报,并接受监督。
根据作业场所的危险源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制定、实施和宣传项目部的健康安全预防控制计划、管理程序及操作指南或作业标准(含紧急救援和紧急撤离方案)。
鼓励员工采取必要的和适当的防护措施,以保护他们自身的健康和安全。
保持生产区域内的安全标志与相关的法规标准要求相一致。
根据作业现场危险源和相应的法规要求,为员工提供有效的健康安全培训。
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止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危害员工健康安全的技术、工艺、材料及设备设施。
为所有员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详细调查所有的意外伤害、伤亡和重大事故;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找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实施“安全报告”制度,即综合性的安全信息和各种事故报告。
提供以当月为基础报告(每月底之后 1 天之内),即安全统计和本月中各项活动的详细记录、各项检查结论的报告及任何有价值的环境报告的汇总资料。
保存有关的健康安全纪录。
2.2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各种安全法规和制度,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 定项目单项工程安全措施,协助生产副经理制订和执行本项目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 划”和“安全工作程序”。
向员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讲解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 应急措施,施工工艺安全技术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 术问题。
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生产中违反 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协助生产副经理搞好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2.3 安全员职责 在项目生产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发展。
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采取必要的防范措 施,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有权纠正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负责项目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协助安 全技术部门搞好本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做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为 100%。
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的制作和宣传工作,参加本项目 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的有关会议。
定期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提出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的 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台帐。
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并协助副经理,按规定填写好各项安全活动的详细记录及“报告制度”中所要求的各类报表。
2.4 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施工队长、班组长在生产中对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负责班组文明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督促施工队、班组 员工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组织好每天的班前会、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交接班工作,不违章指挥,不违 章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管理。
全面了解施工队、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对施工队、班组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 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对新上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对本施工队、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加事故的调 查,并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隐瞒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着明显的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 有权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汇报。
组织施工队、班组的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先进经验, 吸取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生产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及时对施工队、班组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将安全情况填入原始记录,作为工人 考核、评比、定级、升级、竞赛评奖的条件之一。
2.5 个人安全预防 特殊工种必须熟悉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 后,持证上岗。
每个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胶靴和个人照明工具。
任何人酒后不得进入或允许进入矿山井下,任何人在服用或受麻醉性药物影响情 况下不得下井。
按要求服用指定药物且能执行其作业任务的人员可以进入矿山井下作业,但必须持有健康证明书。
安全帽(Safety Helmet);符合 GB2811—89 标准;适用于矿山 企业, 头部可能会受到伤害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以免作业人 员的头 部受到冲击和小块飞溅物或落渣的打击。
高筒雨靴;(Top Rain Boot);质量;橡胶鞋底、鞋帮。坚固、耐用。
带防砸钢包头。井下作业人员穿高筒雨靴。绝缘靴(Insulating Boot); 符合欧洲 EN347 标准; 质量:通过绝缘测试,防电击。抗机械冲击,耐磨损,有足尖钢头(防砸)和足底 钢板(防刺穿),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穿绝缘靴。
护目镜(Protective Goggles);符合 EN166,ANSI Z.87.1 标准;
适用于井下作业人员,眼睛可能会受到伤害的作业人员应戴护目 镜。
海绵耳塞(Ear Plugs);适用于;耳朵可能会受到伤害的井下作
业人员戴海绵耳塞。
座椅式安全带;由车辆供应商配备。
用于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可 能会受到冲击或意外事故的伤害,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司机佩带座椅式安全带。
防护(工作)服(带有荧光条的橘红色背心);在特种环境中的作业人员 可能会受到由于视线不清或机动车辆操作人员看不清的伤害,因此在特种 环境中的作业人员要身穿防护服(带有荧光条的橘红色 背心)。
头灯(矿灯);生产标准;MT26-91;许可证编号;XK12—00605578。是井下作业 人员照明的必要工具,矿山井下的作业人员全部佩带头灯(矿灯)。
3
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
3.1 爆破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 地压灾害(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火药爆炸及爆破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坠罐、起重伤害、提升运输系统事故危害、机械伤害、充填输送管道堵塞及泄漏、充填墙体倒塌及跑浆、地表移动(坍塌、滑坡)及滚石、火灾、水灾(井下涌水、水患)、触电、雷击、容器爆炸、淹溺、高温、低温危害、其它危害(包括放射性危害)、噪声、废气和粉尘等。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见表 15.2。
表 15.2
项目地下开采系统危险、有害因素 项目
序号
危险因素分类
可能存在部位
可能造成的后果
危险因素 1 地压灾害(冒顶片帮) 采掘工作面、未支护井巷内 人员伤亡 2 爆破伤害 井下爆破作业 人员伤亡 3 中毒窒息 采掘工作面、回风井、进入废弃井巷、运输巷道 人员伤亡 4 高处坠落 作业面、废石场、地表卸矿点、竖井口、工艺过程中的2m及以上的作业平台 人员伤亡 5 车辆伤害 井下、地面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车辆设备 人员伤亡 6 坠罐、起重伤害、提升运输系统事故危害 竖井提升、检修、吊装作业 人员伤亡 7 机械伤害 各种设备引起的机械事故 人员伤亡
项目
序号
危险因素分类
可能存在部位
可能造成的后果
8 物体打击 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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