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附件1-贵州省“校农结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供大家参考。
附件 1 贵州省“校农结合”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校农结合”是新时代贵州省委、省政府推动产业脱贫、乡村振兴计划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创新举措。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着力解决“校农结合”推进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落实“校农结合”工作中“产、供、销”等环节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根据 8月 9 日全省深化“校农结合”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化“校农结合”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黔教助发〔2019〕105 号)要求,结合实际,报经省领导同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脱贫攻坚为目标,以农村产业革命为抓手,围绕学校食堂这一稳定而庞大的农产品消费市场,通过学生营养餐产销更好对接,促进学生营养餐质量进一步提高。明确目标任务、路径方法和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全省学校食堂农产品需求和供给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挖掘潜力,大幅度提升贵州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数量,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助推我省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二、考核组织
省成立“校农结合”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省教育厅厅长邹联克同志担任组长,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现场考评由各市(州)人民政府进行组织考核实施,并将考核结果送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
三、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建立“校农结合”工作专班,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农结合”工作专班,组建专班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工作。
2.统筹能力。建立“校农结合”工作机制,形成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地“校农结合”工作,落实政府统筹、部门职责明确的工作协调机制。
3.采购本省农产品的数量、占比情况。通过营养餐配送企业或学校与合作社(基地)合作直采的渠道、贵州农产品交易集采平台渠道以及省、市、县农产品批发市场贵州扶贫专区渠道(以下简称“三条渠道”)达到采购本省农产品占比要求的情况。
4.保障学校农产品供给的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情况,“校农
结合”促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包括与学校签订购销协议的种养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发展和服务保障等情况。
5.“三条渠道”合作、保障、畅通情况,为开展“校农结合”提供的市场集配、仓储、冷链、安检、运输、流通及价格管理等配套服务情况。
6.“校农结合”工作推动贫困户增收的实际效果,包括覆盖贫困人口情况、农民工返乡从事“校农结合”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情况。
7.县级人民政府发挥自身优势,对“校农结合”的政策支持、统筹协调、资金保障、产业培扶、基地建设、扶智扶志和配套服务等方面的创新。
8.各地在开展“校农结合”工作中探索和创造的典型经验、显著成果,成为全省推广运用的示范等情况。
五、考核方式
(一)统一标准 各市(州)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学习培训、领会考核指标和评分观测点,统一评分标准,做到公平、公正。
(二)正式考核 1. 自评报告( 10% % )
各县根据工作落实情况,撰写“校农结合”工作考核自评报告,内容应涵盖考核内容的方方面面,主要包含:总体概况,推进情况,工作成效,存在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突
出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说理。各项数据要详尽、准确,纵向要和往年比较,横向要和全省比;总结成效和问题要见人见事,不能泛泛而谈;下一步工作打算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扎实。自评报告由市(州)考核领导小组按照《2019 年“校农结合”工作自评报告评分标准》要求组织打分。
2. 月报数据( 20% % )
各县全年采购农产品占比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同时各县应妥善保存月报数据台账以便考核组现场查阅。
3. 现场考 评 ( 60% % )
由市(州)考核领导小组按“校农结合”工作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进行现场考评。
4. 综合 考评( 10% % )
由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州)组织现场考评情况、县级自评报告、每月上报的《贵州省学校食堂常用农产品采购情况统计表》、营养餐专项资金拨付情况以及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的评议意见等进行综合考评。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评分汇总 由“校农结合”工作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项考核评分,根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并采取适当形式公布。
(二)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好”的等次比
例控制在 15%以内,考核结果由“校农结合”工作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委省政府专报。
(三)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对“校农结合”工作开展好的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表扬奖励,对排名靠后且存在问题的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七、其他 (一)“校农结合”工作考核的核心指标为采购本省农产品的占比情况及营养餐膳食补助资金的按时、足额拨付情况,考核重点围绕采购本省农产品占比、农产品可追溯的来源渠道开展。
(二)考核过程严禁弄虚作假、谎报数据,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县(市、区)的考核资格,并进行通报整改。
(三)省属高等院校开展“校农结合”工作情况,参照《全省普通本科高校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内涵发展指标)》执行,由省教育工委对高等学校进行考核。
(四)现场考评评分指标体系附后。
贵州省“校农结合”现场考评评分指标体系 单位:
考评内容 考评评分指标 分值 评分观测点 考评方式 考评得分 (一)
组织 保障 (20 分)
1、各县(市、区)成立校农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组长;组建校农结合专班;建立专班办公室;抽专人办公。
6 分 查阅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未制定或落实 1 项扣 1 分。查阅领导成员中是否涵盖农业农村、商务、教育、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督管理、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少一个部门扣 0.5。
查阅以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
2、各县(市、区)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出台校农结合工作文件或制定校农结合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目标任务、路径方法和具体措施。
6 分 查阅相关文件,是否根据最新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机制,未出台扣 6 分,未作修订扣 2分。
查阅文件
3、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召开校农结合专题会不少于 4 次。学习会议文件精神,宣传推广“校农结合”工作 8 分 查阅相关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新闻报道,少一次会议扣 2 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配送企业负责人学习文件、会议精神和要求,每年至少 2 次,少 1 次扣 2 分。
查看通知、新闻及图片
(二)
落实 情况 (70 分)
1、各县(市、区)学校食堂全年采购本地(本省)农产品占比情况。
20 分 重点查阅“三条渠道”采购台账,核实月报数据的准确性、占比的真实性,统计全年数据未达到规定目标的按每下降 0.5%扣 1 分。查阅月报数据台账上报审核情况,主要负责人未签字盖章,一次扣 1 分。(上报数据造假,一经查实,扣除全部得分)
查看统计数据
2、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组织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本省农产品扶贫专区。
2 分 查阅各县市是否开设农产品扶贫专区,未开设扣 1 分,查阅配送企业是否到本省农产品扶贫专区购买农产品,未采购扣 1 分。
查看当地农贸市场及文件
3、各县(市、区)配送企业、种植养殖基地、合作社入驻贵州农产品交易平台情况。
2 分 未入驻贵州农产品交易平台扣 2 分。入驻率未达到 50 的扣 1 分。入驻未及时填报数据扣 1 分。
查阅数据平台
4、各县(市、区)配送企业制定采购本地(本省)农产品方案。
4 分 未制定采购本地(本省)农产品方案的扣 4 分。
查阅配送企业采购计划书
5、各县(市、区)政府按时、足额拨付营养餐专项资金。
15 分 挪用或超 1 年以上未拨付扣 15 分,未按时、足额拨付当年春季学期营养餐专项资金扣 6 分,未按时、足额拨付当年秋季学期营养餐专项资金扣4分。
查阅财政部门台账
6、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招标营养餐配送企业。当地政府对配送企业制定考核机制,考核机制明确要求配送企业要做到确保营养、确保质量、确保安全、确保提高占比。
10 分 考核当地政府是否统筹招标配送企业开展集中配送,未集中配送扣 2分。查阅当地政府是否制定对配送企业的考核机制,未制定扣 2 分。查阅当地政府与配送企业是否签订合同,未签订扣 4 分。查阅合同中是否明确配送企业采购本地(本省)农产品的当年占比要求,未明确扣 2 分。
查阅文件、合同及实地查看
7、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发改部门参与学生营养餐卫生健康、价格稳定等方面监测。
4 分 分别查阅相关工作实施文件、开展记录等。卫生健康部门是否到学校食堂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检查和指导;发展改革部门是否指导学生营养餐配送农产品的价格调控。每学期一次,少一次扣 1 分。
查阅通知、新闻、图片及相关工作台账
8、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学生营养餐配餐食谱。
4 分 查阅当地营养餐配餐食谱资料,未制定食谱扣 3 分。营养餐食谱未参照贵州省营养餐膳食标准指标制定的扣1分。
查看文件资料
9、各县(市、区)的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进行抽检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对学生营养餐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抽检情况。
4 分 分别查阅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台账记录,每季度应抽检 1 次,少一次扣 1 分。
查阅通知、新闻、图片及相关检查台账
10、各县(市、区)发展校农结合生产基地,含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 2 查阅农业部门相关资料,实行订单生产,基地、合作社与配送企业或学校签订购销协议情况,没有实行不给分,实施情况酌情扣分。
查阅农业部门资料及实地查看
11、各县(市、区)营养餐配送企业运营情况;学校食堂采购情况 3 分 查阅相关配送企业和学校资料及实地走访考核,走访主要查看配送仓储、冷链、运输等环节的规范性核实配送企业仓储食材的来源、安全、卫生、占比情况,酌情扣分。查阅学校相关采购台账与配送企业配送台账是否吻合,检查食堂采购食材价格、质量、安全、卫生及原产地等,酌情扣分。
查阅台账及实地抽查1-2 个配送企业及学校
(三)
工作 创新 (10 分 )
1、发挥行业优势,在产、供、销等各环节为推动校农结合创造经验;被上级肯定或媒体宣传报道等情况 5 分 获得省领导肯定批示,获得省、部级作为经验推广。经验要通过考核组综合研究给分,上级有肯定的批示或媒体有正面的报道。
2、创新性开展校农结合工作,创新的组织管理模式、工作机制。
5 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未开展不给分。
合计得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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