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信用风险事,件专题:那些风险正酝酿【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2-07-07 09: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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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信用风险事,件专题:那些风险正酝酿【优秀范文】

 

 内容目录 1. 城投过往有哪些信用风险事件? .......................................................................................... 3 2. 2019 年来有何变化? ............................................................................................................. 9 3. 小结 ........................................................................................................................................ 11 图表目录 表 1:2010-2013 年期间发生的资产划转事件 .................................... 3 表 2:2011 年 6 月的两起贷款违约事件 ......................................... 4 表 3:2014 年 12 月的两起撤函事件 ............................................ 5 表 4:城投担保中小企业私募债事件 ............................................ 5 表 5:2016 年城投债提前偿还事件 ............................................. 6 表 6:2017 年平台公告退出政府融资平台 ....................................... 7 表 7:2018 年以来的平台信用风险事件 ......................................... 7 表 8:2019 年非标违约案例情况 ............................................... 9

 虽然尚无公开市场债券的违约,但城投自诞生以来,各种各样的信用风险事件也是层出不穷。特别是 2010 年 463 号文以来,资产划拨、平台整合、贷款违约、撤函、担保代偿、 城投债提前偿还等,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类似的案例发生。而 2018 年以来城投非标违约时 常发生,进入 2019 年则更为密集。

 2020 年而言,中高等级城投债利差已压缩至低位,而进一步的信用资质下沉将承担较大的估值波动风险以及流动性压力,在平台非标违约事件频发的当下,信用风险事件带来的城投信用风险会扩散还是会趋于收敛?我们先回顾历史。

 1. 城投过往有哪些信用风险事件? 我们首先对过往城投信用风险事件进行回顾梳理,以对城投信用风险事件的“系统性”及其带来的市场估值冲击进行客观分析。

 城投处于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出了不同形式的信用风险事件,从 2010 年以来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资产划转重组、贷款违约、撤函、中小企业私募债担保代偿、城投债提前偿还以及近两年来密集出现的非标违约。下文对此进行详细梳理:

 (一)2010-2013 年期间密集发生多起“资产划转重组”事件 2009 年城投平台大发展,各种政策也比较鼓励城投平台参与到经济建设中,但是发展过程 中突显出的问题也比较严重,因此 2010 年 6 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2010]19

 号), 针对城投平台提出严监管的要求,随后包括财政部、银监会、央行、发改委在内的多个中央部委或联合或单独发文,对城投平台融资进行了更为详细、具体的监管规范,尤其是银监会,开始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 对平台贷款实施名单管理。

 在这个背景下,地方政府城投平台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融资监管压力,尤其是来自银监会层面的压力,为了进一步“融资”,有些地方政府通过设立新平台的方式来规避“名单”监 管,而设立新平台的资产可能就来自已经存在的城投平台现有资产,也就是会剥离、划转现有平台的资产或下属公司股权,尤其这种“资产划转”并未经过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 下,会对城投平台的债权人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从而形成了风险事件。从这些风险事 件涉及的城投平台来看,地域分布可谓十分广泛。

 这些风险事件并没有对城投公司形成实质信用冲击,但是在当时的严监管环境下,2011 年的几起风险事件对城投债投资者的情绪产生了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实际上 2011 年下半年城投债估值冲击与这些事件也有一定间接联系,而更为直接的联系则是下文所提到的两起风险事件。

 表 1:2010-2013 年期间发生的资产划转事件

 时间 城投平台 风险事件 内容

 其在 2009 年发行的 20 亿元公司债对应的主要资产是政府注入的土地, 2010/03/08 哈城投 哈城投资产置换

  广州建投核心资产无 2010/12/31 广州建投 偿划出 但土地资产早已经被置换。

 2010 年 6 月底,公司涉水项目资产已经划出,环卫工程项目准备办理资产划出手续,年票制项目资产划出时间尚不明确,但年票制项目产生的收入已于 2009 年一季度后转出。直到 2010 年底,广州建投才发公告表示, 已将所属年票制项目相关资产无偿划转,合计 296 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 约 119 亿元,负债 177 亿元,自 2010 年 12 月起不再计入本公司报表。将所持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四川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通知召集人组织召开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 2011/04/19 四川高速 四川高速无偿划转股份 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严重违反协会自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约定。5 月 31 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称,给予特别会员四川高速警告处分,并注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四川高速中期票据 10 亿元剩余 注册额度。

 2011/05/13 华靖资产 华靖资产资产置换

  云投集团资产划拨重 2011/07/01 云投集团 组

  2012/07/04 南京交通 南京交通资产剥离

  2013/04/01 江苏苏通 江苏苏通股权转让

 资料来源:Wind,天风证券研究所 发行主体江苏华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告其 2010 年年报的补充说明,将公益性资产置换为经营性资产,但由于注入的资产尚未过户,导致其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较发债时公告的 2009 年年报大幅下降了 50 和 41 。

 7 月初,云投集团酝酿资产重组的消息传开。根据云南省政府 4 月 26 日 常务会议拟定的方案,将以云投集团控股的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电投”)为主体,把云南省所有电力资产整合起来,包括云投集团持有的全部电力、煤炭资产划入云电投,进而组建云能投。云能投将成为云南省国资委直接管理的省属重点企业,由国资委持有其不低于 51 的股 权,云投集团不再控股。

 按照南京市有关南京地铁集团的重组方案,新组建地铁集团的资产规模将达到 385 亿,且有可能全部从南京交投剥离而得。而这些资产占到南京交 投 987.8 亿元总资产的 40 。

 发行人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苏苏通)在成功发行 10 亿短 融半年后,突然公告将其苏州绕城高速公司 16.67 的股权悉数转让,受此 影响江苏苏通 2012 年度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值得关注的是,上述 16.67 的股权江苏苏通累计投资高达 7.02 亿元,最终却只按评估价值 1.18 万元 转让,投资损失率近乎 100 。

 (二)2011 年 6 月连续两起贷款违约事件 2011 年 6 月 23 日左右,财经国家周刊报道云南路投在 2011 年 4 月份向债权银行发函声称,“即日起,只付息不还本”。该新闻一出,市场哗然。

 2011 年6 月28 日左右,上海申虹声称由于公司将大量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建设, 故本月起停止向银行偿还流动贷款,并向银行要求延长还款期,以及把该笔款项转换成以资产抵押的固定贷款。

 6 月份的这两起贷款“违约”事件,加上前后发生的多起资产划转事件,彻底消耗了市场对城投债的信心,投资机构开始抛售城投债,城投债信用利差飙升至历史最高水平。同时由于投资机构对城投债的集中抛售,逐渐引起流动性恐慌,风险从城投债市场扩散至整个信用债市场。

 这次事件所反映出来的市场冲击是最为强烈和直接的一次。与前文所述资产划转事件所处的政策背景是一样的,在银监会严监管平台贷款的背景下,部分平台的贷款再融资出现一定问题。但是值得关注的是这次事件所涉及的两个主体处于不同的省份,事件发生的时间点也比较临近(云南路投事件发生在

 4

 月,但

 6

 月被媒体披露), 这里面体现了城投信用

 风险事件的相似性。

 表 2:2011 年 6 月的两起贷款违约事件 时间 城投平台 风险事件 内容 6 月底,云南省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 2011/06/23 云南路投

  2011/06/28 上海申虹

 资料来源:Wind,天风证券研究所 云南路投贷款只付息 不还本

 上海申虹停止偿还流贷 称“云南路投”),被爆出信用违约事件。财经国家周刊报道称,今年 4 月间,云南路投向债权银行发函声称,“即日起,只付息不还本。” 由于公司将大量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建设,故本月起停止向银行偿还流动贷款,并向银行要求延长还款期,以及把该笔款项转换成以资产抵押的固定贷款。该公司将流动贷款转为固定贷款,则属于正常的业务调整。另外,该平台公司当时的银行贷款达到 100 多亿元,已有近 10 亿元流动资金到期,部分出现逾期。

 (三)2014 年底的撤函事件

 2014

 年

 9

 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 [2014]43

 号),明

 确要求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是继 2010 年 19 号文之后的又一个标志性文件。

 2014 年 12 月 10 日,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在一份说明中将“14 天宁债”纳入政府债务, 但是到次日天宁区财政局突然发布更正函,称按 43 号文规定,该项债券不属于政府性债务,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应由常州天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宁建设)自行承担债务管理和偿还责任。

 2014

 年

 12

 月

 15

 日,“ 14

 乌国投”在完成簿记建档后,乌鲁木齐财政局发布更正文件,规定“14 乌国投”不再属于政府性专项债(簿记日晚些时候网上流传出一份关于 14 乌国投被列入预算的文件), 14

 乌国投遭到投资者拒缴款项。

 这两起事件均发生在 43 号文之后,当时恰好市场比较关注地方政府债务甄别、债务纳入预算等问题,因此对于纳入预算的城投债比较关注,也就造成了两份预算函文件被广为流传的舆论环境。而从事后来看,在市场逐渐接受了“城投债不能纳入预算”的事实后,撤函问题并没有影响两个平台的后续融资,2015 年一季度,15 天宁债和 15 乌国投债均顺利 发行。

 表 3:2014 年 12 月的两起撤函事件

 时间 城投平台 风险事件 内容

 2014 年 12 月 10 日,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在一份说明中将“14 天宁债”

 2014/12/11 天宁建设

 2014/12/15 乌国资

 资料来源:Wind,天风证券研究所 天宁建设纳入预算函被撤回

  乌国资纳入预算函被撤回 纳入政府债务,但是到次日天宁区财政局突然发布更正函,称按 43 号文规定,该项债券不属于政府性债务,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应由常州天 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宁建设)自行承担债务管理和偿还责任。

 “14 乌国投”是在簿记完成后中止发行。12 月 15 日完成簿记建档后, 因乌鲁木齐财政局发布更正文件,规定“14 乌国投”不再属于政府性专 项债,14 乌国投遭到投资者拒缴款项。

 (四)2015 年初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担保代偿事件 2015 年,接连发生三起城投平台担保的当地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违约事件,包括东胜城投担 保的 12 蒙恒达、东台交投担保的 12 东飞 01、射阳城投担保的 13 大宏债。

 单纯的担保代偿本身并不会形成信用事件冲击市场,但是前两起事件被披露之后,城投平台表达出了一些“不履行代偿责任”的信号,比如东台交投发布公告“不承担任何代为清偿或与之类似的义务和责任”。

 虽然这三起事件并没有引发城投债估值冲击,但是这些问题一方面引发市场对城投公司对外担保(尤其是对民企担保)的关注,另一方面也让市场对城投公司治理、法律意识等方面的担忧浮出水面。

 表 4:城投担保中小企业私募债事件

 2015/01/26 东台交投

 东台交投担保私募违约(12 东飞 01)

 被下调,但其信用展望由“稳定”首次调为“负面”。东台交投 1 月 26 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东台交投的担保事项是东飞马佐里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评级,如债券发行人未能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任何本金或利息,东台交投不承担任何代为清偿或与之类似的义务 时间 城投平台 风险事件 内容

  2014/12/31

 2014/12/31

  东胜城投

 鄂城投 联合资信表示,基于东胜城投担保的私募债“12 蒙恒达” 的财务状况、东胜城投或有负债风险增大、逾期本息规 东胜城投担保违约风险(12 蒙恒达)

 模增加以及东胜区政府财力持续下降等因素,故下调“12 东胜债”的债券评级。

 鄂尔多斯本级的城投企业鄂尔多斯城投的主体评级虽未 鄂城投受东胜城投牵连

  2015/04/20 射阳城投 射阳城投担保私募违约(13 大宏债)

  资料来源:Wind,天风证券研究所 和责任。” “13 大宏债”本应于 4 月 19 日到期兑付本息,但投资者 并未收到本息,已出现实质性违约。射阳城投为 13 大宏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 射阳城投将其拥有的估值为 6 亿元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五)2016 年城投债提前偿还事件 2015 年正式开启了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的进程,这是市场在 2015 年普遍认知到的一件事情, 但是在 2016 年,当存量债务置换涉及到城投债(所有债务类型中唯一的公开债务品种)

 时,却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市场对城投债的恐慌。

 2016 年的城投债置换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 2016 年上半年,地方政府自然而然进入城投债置换的阶段,因此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讨论提前兑付事项,但是市场对“城投债提前置换”并没有充分的预期,主要是城投债票面利率远高于市场利率,投资者不但面临能否按照市价置换的风险,而且一旦接受置换还将面临一定的再投资风险,因此市场对这些提议抱有一定的“负面”情绪,最终都未能实现。

 二是 2016 年 12 月,发生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 号)和《地方政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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