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KLGTSC-GZ015-201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 36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2. 定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 职责
3.1 生产服务中心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落实、施工监督和投产前的安全确认。
3.2 综合管理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办理。
3.3 财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入资金的落实。
4. 管理内容
4.1 可研阶段 4.1.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有劳动安全卫生篇(章)。
4.1.2 工程部负责通知生产服务中心参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
4.1.3 综合管理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设立评价或安全预评价,并报请政府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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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页 共 4 页 4.2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2.1 综合管理部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部门依据《安全设立(预)评价报 告》和有关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4.2.2 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 号)的要求。
4.2.3 综合管理部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4.2.4 综合管理部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中应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各项要求。
4.2.5 工程部通知生产服务中心参加初步设计会审。
4.2.6 设计单位如需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方面的要求,必须书面报生产服务中心,由生产服务中心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4.2.7 在施工图设计时,必须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初步设计会审通过的安全设施的设计。
4.3 项目施工 4.3.1 工程部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和监理。
4.3.2 工程部必须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进行监督。
4.3.3 安全设施的施工必须按施工图和设计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改动。发现问题应向工程部和生产服务中心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共同认定后方可更改。
4.3.4 施工单位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后,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4.3.4.1 建设项目概况。
4.3.4.2 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4.3.4.3 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
4.3.4.4 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4.3.5 监理单位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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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共 4 页 设施施工监理报告》。
4.4 交工验收与试运行 4.4.1 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使用或运营单位编制试生产方案,并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报告》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一同报生产服务中心。
4.4.2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4.4.2.1 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4.4.2.2 设计能力。
4.4.2.3 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4.4.2.4 采取的安全措施。
4.4.2.5 事故应急预案。
4.4.2.6 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4.4.3 综合管理部负责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提交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备案后方可进行试生产(使用)。
4.4.4 安全设施须进行单体试车,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联动试车。
4.4.5 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在热试前,生产服务中心和所在单位必须对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确认。对在试生产阶段,安全设施使用或运营单位发现设施达不到设计要求,应及时向工程部和生产服务中心提出,由工程部组织处理。
4.5 专项验收 4.5.1 综合管理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正常后,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4.5.2 项目使用或运营单位负责编写《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情况报告》,综合管理部负责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情况报告》提交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4.5.3 综合管理部负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并组织现场验收、办理审批手续。
4.5.4 资料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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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页 共 4 页 建设项目的下列资料由工程部和综合管理部组档,交公司档案部门保存:
4.5.4.1《建设项目安全设立(预)评价报告》。
4.5.4.2《建设项目安全设立(预)评价备案表》(《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危化项目)。
4.5.4.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4.5.4.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备案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危化项目)。
4.5.4.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报告》。
4.5.4.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4.5.4.7《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
4.5.4.8《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意见书(危化项目)。
4.5.4.9《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4.5.4.10《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危化项目)。
5. 相关记录
无
拟稿:宋海龙
日期:2016 年 1 月 1 日 审核:游立松
日期:2016 年 1 月 1 日 批准:赵双河
日期:2016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