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加油站还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2-07-07 1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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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加油站还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优秀范文】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 建设项目名称 南溪加油站还建工程 项目代码 2104-440402-04-01-219443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 G105 国道西侧、松坦路南侧 地理坐标 (东经 113 度 29 分 35.786 秒,北纬 22 度 17 分 19.076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119、加油、加气站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总投资(万元)

 895 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比(%)

 2.23% 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

 25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1 、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

 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 G105 国道西侧、松坦路南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申请出具香海大桥支线涉及壳牌加油站用地选址范围的复函》 (珠自然资香函[2020]1011 号)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加油站、洗车场。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特殊环境功能区,选址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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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产业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销售,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版)》,本项目不在其规定的禁止准入名单中;经查《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的要求。

 3 3 、与《广东省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

 1 “ 三线一单 ” 符合性分析表

 广东省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本项目

 关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需求,以“三线”成果识别出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集成“三线”分区管控要求,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及环境风险防控等四个维度,建立了“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 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 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N” 为 1912 个陆域和 471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为各片区差异性管控要求,其中,珠三角核心区对标国际一流湾区, 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实施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沿海经济带一东西两翼地区打造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北部生态发展区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筑牢北部生态屏障。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G105国道西侧、松坦路南侧,为重点管控单元, 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珠三角核心区- - 区城布局管控要求:筑牢珠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区域生态绿核、珠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入海河口等生态保护,大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推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平台发展; 引导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已有石化工业区控制规模,实现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 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与珠三角核心区-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相符合。

 珠三角核心区- -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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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 达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油库、加油站布局, 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积极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或实现清洁燃料替代)。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 提升岸电使用率;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 “油改电”,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直供,降低供气成本。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项目内不设置发电机、锅炉,主要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与珠三角核心区-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相符合。

 珠三角核心区- -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现有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每小时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实行水 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 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 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电镀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探索设立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率先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加强珠江口、大亚湾、广海湾、镇海湾等重点河口海湾陆源污染控制。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不涉及氮氧化物和臭氧的排放, 有机废气执行两倍削减量替代,总量来源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分配;项目内不设置锅炉,主要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净化厂;固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与珠三角核心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符合。

  珠三角核心区- -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 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

 项目位于三溪科创小镇, 站区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火灾报警等应急物资设备,针对于各类环境风险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实施救援,防止事态扩大,与珠三角核心区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相符合。

 4 4 、珠海市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 G105 国道西侧、松坦路南侧,属于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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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2 珠海市

 “ 三线一单 ” 符合性分析表

 珠海市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本项目

  区域布局管控

  1-1.

  【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休闲旅游、科技信息等现代服务业。

 1-2.

 【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 意见》严格管控,自然 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 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

 1-3.

  【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 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 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 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 活动。

 1-4.

  【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

 1-5. 【生态/综合类】珠海香洲板障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香洲拱北将军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 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 理要求进行管控。

 1-6. 【水/禁止类】强化前山河流域的工业企业监管,不得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 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 目企业,对无环评手续的企业依法取缔。

 1-7.

  【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 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 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 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 替代的工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

 1-8.

  【其他/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不属于其鼓励发展类和禁止类项目; 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G105国道西侧、松坦路南侧, 周边 500米范围内无环境 敏感点,符合区域布局管控的要求。

  能源资源利用

 2-1.【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项目内不设置发电机、锅炉, 均使用电能,符合能源资源利用的要求。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 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3-2.【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 倍削减量替代。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净化厂,COD、氨氮排放量计入前山水质净化厂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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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VOCs物料采取管理措施,将无组织挥发量将至最低状态,有机废气执行两倍削减量替代,总量来源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分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的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

 4-1.【水/综合类】香洲水质净化厂、吉大水质净化厂、 拱北水质净化厂、前山水质净化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

  项 目 设 有 雨 水 总闸, 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的要求。

 5 5 、与《 “ 十三五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炼油与石化行业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尽可能回收排入火炬系统废气,设置规范的点火系统。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的拱顶罐,针对苯、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应在内浮顶罐基础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等方式,汽油、石脑油、煤油等高挥发性有机液体和苯、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优先采用高效油气回收措施。

 本项目油罐车卸油时采用密封式卸油,减少油气向外界溢散。本项目设置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同时采用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率 95%,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率 85%,小呼吸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率 88%。因此,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相符合。

 6 6 、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 ( VOCs) 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8- - 2020

 年) ) 》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全面推进移动源VOCs减排,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对已安装油气回收的加油站...加强监管,每年至少展开一次对汽油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外观检测...确保油气回收效率提高至80%以上。

 本项目按照油气回收装置的要求,加油站每年对油罐、加油枪展开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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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气回收系统外观检测,油气回收效率确保可达 85%以上(其中卸油回收率为 95%,加油回收率为 85%,储罐小呼吸回收率为 88%),确保油气经治理后排放可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油气排放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 )政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相关要求相符合。

 7 7 、与《 “ 十三五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环大气[ [ 2017]121

 号)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全面加强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加强汽油储运销油气排放控制。减少油品周转次数...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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