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青少年犯罪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2-10-20 08:30:07

一段时期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不仅青少年犯罪案发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而且青少年犯罪作案类型多样化、作案手段残忍性和作案后果严重化的特征尤为突出,有的专家学者预计,我国青少年犯罪新一轮高峰将会到来。确实,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犯罪诱发因素持续增多,例如,每年有数十万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青少年将回归社会,有上百万大学生毕业后无法找到工作岗位,有成百上千万因金融海啸导致企业关门失去工作的青年农民工和处于“失学、失业、失管”状态的城镇社区青少年,有分布在我国农村地区的高达二千多万的留守儿童,还有数千万在全国各地到处流动的农村青少年等,这些新老社会问题构成了现阶段我国社会治安的严重不稳定因素,一旦处理不好,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将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后备军,青少年犯罪新高峰的出现势所难免。

青少年犯罪防治工作呼呼科学理论的指导。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立足历史和时代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借鉴人类文明积极成果,认真应对国际国内各种严峻挑战所提出来的重大战略思想,它以丰富的思想内涵、严密的内在逻辑,构建了“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科学理论,不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指导意义,而且也应当成为我国青少年犯罪防治的重要指导思想。对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认识深度和高度,决定了实践的力度和效度。我国青少年犯罪防治工作无论是宏观决策还是实际运作,没有对科学发展观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的准确把握,没有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深刻认识,没有对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根本要求的透彻领悟,就不可能有对科学发展观的坚定信仰,就不可能有忠实执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行动,自然也就无法用科学发展观来解决现实生活中错综复杂的青少年犯罪问题。

学习科学发展观有助于我们在基本问题上达成共识,例如:防治青少年犯罪的核心和关键是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义,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没有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就无法抑制青少年犯罪的增长势头,更妄谈减少乃至最终消除青少年犯罪;防治青少年犯罪不能简单依赖刑罚手段,更重要的是要深刻理解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到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基本需求,尤其是对青少年的权益要优先考虑,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防治青少年犯罪要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进行审视,各项工作要相互促进形成合力,使解决现实问题和保证长治久安有机结合起来;防治青少年犯罪要运用好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处理好各种矛盾和关系,尤其是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兼顾各方、综合平衡,不断提高辩证思维能力,更好地推进科学发展。自然,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来指导青少年犯罪防治工作,不能光喊在嘴上,写在文件里,而必须变成发展的思维和自觉行动,体现在青少年犯罪防治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研究青少年犯罪新情况新问题,切实解决青少年犯罪防治工作中一切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和体制机制等问题,我们就可以开创青少年犯罪防治的新局面,就可以有效防治新一轮青少年犯罪高峰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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