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暨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督查通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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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文明办〔2017〕28 号
关于对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和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 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局、民政局、文广局:
根据《关于做好 2017 年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七星文委〔2017〕11 号)、《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 2017 年贵州省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七星文明办〔2017〕2 号)文件精神,将对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抽查,对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18 个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四个一”建设情况
— 2 — 进行督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 年 9 月 4 日至 9 月 8 日。
二、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陈家贵
社科联主席 成员:杨
柳
农发办资金股股长 马
朗
考核办工作人员 林陈利
文明办副主任 陈
周
文明办工作人员 第二组
组长:杨
艳
文明办主任 成员:吴孝全
考核一科副科长 邵文武
督办督察局工作人员 李夏煜
财政局监督股工作人员 刘洪波
文明办副主任科员 三、督查内容和对象 (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查内容 《毕节市七星关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已明确的内容,主要对全区各中小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网
— 3 — 吧、乡村学校少年宫、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设置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宣传等进行重点督促考核。抽查城区十个社区的家长学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和活动安排情况;抽查十个网吧是否有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情况;抽查全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是否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情况;抽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学校是否有长期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语;抽查全区各中小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 2017 年新建的 16 个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建设和运转情况进行督查。
(二)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督查和验收 对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工作的 18 个点(见附件1)的“四个一”(即一个活动室、一个广场、一个宣传栏、一个戏台)的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建设补助经费严格按照有关涉农项目资金使用规定进行逐一验收。
四、督查方式和验收方式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区文明办、区督办督察局、区实绩考核办共同组成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 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由区文明办、区督办督察局、区实绩考核办、区财政局采取实地查看方式进行督查验收,对补助经费按照有关涉农项目资金使用规定进行验收。(请 18
— 4 — 个建设点提前填报好附件 3,督查组验收后收取该表)
五、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以务实的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好本次督查工作,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对各相关乡镇、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形成督查通报,并向区委领导报告,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二)督查期间,督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
附件 1:2017 年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点名单 附件 2:2017 年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点名单 附件 3:省贫困地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验收报告表
毕节市七星关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31 日
— 5 — 附件 1:
2017 年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点名单
序号 乡镇名称 示范村名称 1 撒拉溪镇
水营村 2 长春堡镇
蔡官村 3 大屯乡
三官村 4 鸭池镇
哈啷村 5 阿市乡
阿市村 6 朱昌镇
小屯村 7 层台镇
付家沟村 8 林口镇
林前村 9 大银镇
羊桥村 10 千溪乡
中屯村 11 阴底乡
阴底村 12 亮岩镇
亮岩村 13 清水铺镇
橙满园村 14 田坝桥镇
臭水井村 15 野角乡
大水村 16 对坡镇
建华村 17 何官屯镇
柳家村 18 大河乡
双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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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2017 年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点名单
序号
项目学校
项目
1 八寨镇八寨小学 中央 2 撒拉溪镇撒拉溪小学 中央 3 阿市乡阿市小学 中央 4 大河乡鸡姑小学 省级 5 阴底乡阴底小学 省级 6 何官屯镇何官屯小学 省级 7 林口镇坪坝小学 省级 8 亮岩镇太极小学 省级 9 燕子口镇燕子口小学 省级 10 水箐镇水箐小学 省级
11 田坝镇沙炭沟小学 省级
12 田坝桥镇螃蟹小学 省级 13 杨家湾镇杨家湾小学 省级 14 放珠镇播乐沟小学 省级 15 层太镇层台小学 省级 16 海子街镇海子街小学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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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贵州省贫困地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017 年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表 建设点名称
市(州)
县(市、区、特区)
乡(镇)
村示范工程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文化活动广场建成情况 面积
平方米 文化活动室 建成情况 面积
平方米 简易戏台 建成情况 长
米,宽
米,高
米 (民族地区因文化习惯未建的请注明)
宣传栏 建成情况
块,面积
平方米 补助资金 使用情况 补助资金已使用
万元,使用情况简要描述:
结余资金已使用
万元,拟使用安排简要描述:
— 8 — 验收单位 意见
验收人签名:
验收单位印章:(宣传部)
验收人签名:
验收单位印章:(财政局)
被验收单位 意见
法人代表签名:
被验收单位印章:(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