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县纪委将按照党的二十大工作部署,深刻把握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创新体制机制,严格考核管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完善责任落实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精神。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系统部署和安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遵循。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夯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组织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既要带头执行准则和条例,又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加强对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必须纯粹、对党忠诚必须纯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必须纯粹、为党和人民事业担当必须纯粹、做党和人民放心干净的好干部必须纯粹。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和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的,要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要持续抓好“两个责任”考核、主体责任约谈、责任追究等规定的贯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对“两个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任务,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强对所属部门、二级机构、村(社区)的监督管理,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将压力传递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要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完善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分值,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健全问责机制,对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作风建设要求不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履职尽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二、全面实践“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创新纪律审查方式方法,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将基层纪委、纪检组划分成5个办案协作区,分别由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牵头,采取协作区内重点案件交叉互查、联合查处、上级督办等形式,形成拳头,破解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力量薄弱等办案难问题。加强案件管理和审理,严明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不断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
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探索建立信访重点管理单位制度。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第二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落实并完善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机制,通过开展谈话提醒、警示诫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
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充分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既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底线,惩处违纪者、问责不为者,又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勇于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用制度来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干部在工作上,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给予必要的宽容,鼓励广大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大胆探索、敢于担当,大力营造崇尚实干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推动作风持续好转
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强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问题。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通报。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等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坚持作风建设分级查访机制。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协作机制,整合全县纪检监察资源力量,每月组织对全县作风建设开展督查。实行督查工作全覆盖,对每个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都要进行督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进行重点教育,签订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承诺书。发现问题,要实行责任倒查,所有相关人员都要严肃处理。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县纪检监察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打牢讲规矩守纪律的思想根基。注重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深入开展推广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传承弘扬廉洁家风。深入发掘本土廉政文化资源,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扎实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省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全覆盖工作,不断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建立完善巡察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规范巡察的组织领导、职责范围、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2023年巡察工作规划和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增强巡察工作的计划性、条理性和系统性。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系统总结、归纳提炼巡察工作经验,把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巡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巡察干部,加强巡察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认真开展政治巡察。要把加强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巡察工作的核心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巡察与审计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重点业务工作,拓展巡察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质量,形成强烈震慑,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创新巡察工作方式,在开展常规巡察、政治巡察的同时,针对村(社区)工作规范、村民组长队伍建设、村“三资”审计等工作的落实和整改情况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等问题,开展专项巡察,以坚定决心和坚实举措营造基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办理清单和结果运用台账,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逐条对照、签单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决不放过,确保反馈问题件件落实、条条整改。针对共性问题,在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达到巡察一地、规范全县的效果。
五、深化拓展村“两委”成员问题线索通报共享机制
压实问题线索摸排报送工作。建立乡镇(园区)和成员单位问题线索摸排责任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任务,做到应报尽报。拓宽摸排报送范围,将摸排对象由村“两委”成员扩大至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实现全覆盖。完善村“两委”成员问题线索通报共享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理全程留痕。
规范处置问题线索。以村“两委”成员问题线索通报共享机制为抓手,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管党治党宽松软,少数党员干部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完善问题线索分级分类处置机制,提升跟踪督办实效,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考核问责制度。
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过硬纪检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加强党性锤炼,提升理论素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清醒坚定、行动上坚决有力,自觉与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要时刻不忘纪检干部身份,树牢执纪者更应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和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坚守廉政底线,保持清廉本色。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群众的信赖。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纪检监察干部考核为抓手,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培训、锻炼和交流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工作合力。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以会代训、抽调办案、举办培训班、参加上级调学等多种形式,强化业务教育培训。搭建双向培养锻炼平台,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抽调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机关和巡察机构挂职锻炼,为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贯彻执行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找准监督执纪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加强机关部室负责人管理,规范工作规程和审查组组长权限,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部室负责人、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问责,严防“灯下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用具体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