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及流程》8篇

发布时间:2023-04-30 11:45:06

篇一:《会诊制度及流程》

  

  会诊制度

  (一)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

  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

  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

  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

  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

  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

  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

  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

  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

  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

  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

  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

  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

  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2次,由医务科主持,参加人

  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

  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会诊制度

  (二)

  一、科内会诊

  1、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

  医师主动提出,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召集本科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主持进行

  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

  2、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史并分析诊疗情况,科内其他医务人

  员展开讨论,主持人作出总结性发言,会诊时由经治医师准确、完整地做

  好会诊记录,会诊结束后由经治医师将会诊记录整理后记载于病历中。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1.1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在初步完善相关

  检查后经本科门诊高年资医师审签,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患者持门

  诊病历和相关检查报告单,直接前往应邀科室会诊。

  1.2如患者病情较重不能活动时请会诊科室要主动、及时邀请会诊科

  室人员前来会诊。

  1.3被邀请会诊科室应及时安排主治医师以上医务人员进行会诊。会

  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中,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

  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

  诊。

  2、病房会诊:2.1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

  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经

  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被邀请会诊科室。

  2.2被邀请会诊科室按申请科室的要求,派出主治医师以上医务人员

  或指定专科医师根据病情在48小时内过去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

  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

  被邀医师的尊敬。

  2.3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

  进行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

  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

  出具体意见,供邀会诊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

  扯皮延误治疗。

  三、急诊会诊

  1、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殊情况

  下,可电话邀请。

  2、被邀会诊医师,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申请会诊

  科室进行会诊。

  3、会诊时申请会诊医师必须在场,并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1、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相

  关科室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

  员报医务科。

  2、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3、会诊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必要时请分管

  院长参加。

  4、会诊时主治医师报告病史,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

  诊

  确定的诊疗方案。

  5、会诊结束后将会诊记录进行整理后记入相关医疗文件中。

  五、院外会诊

  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2、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分管院长批准后医务科审核备案。

  3、医务科与相关医院医务科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

  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

  4、院外会诊由申请会诊科室科主任主持,分管院长、医务科长参加。

  5、会诊时由主治医师汇报病史,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会诊结束后

  经治医师要将会诊记录整理后记载入病程记录中。

  6、患者外出会诊经治医师必须提供相关的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

  的有要求。

  六、外出会诊

  1、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由医务科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选派

  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高年资医务人员前往会诊。未经医务科审批任

  何人不得私自外出会诊。

  2、会诊时会诊医师要耐心、听取申请会诊医院医务人员的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请会诊医院

  参考。

  七、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会诊科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

  师要详细介绍病史,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所有参加会诊的人

  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病例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

  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会诊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

  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

  方案。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

  种会诊要求。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加强医师外出会诊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保护患者、医师、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卫生部第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

  如下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

  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医院批准,不得擅

  自外出会诊。

  第二条外出会诊的医师一般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

  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由主治医师参加。

  第三条邀请会诊医院,需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急会诊应事

  后补发)。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

  的专业及技术职称、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

  医院医疗管理部门专用章。

  第四条接到会诊邀请后,医务科应当及时与相关科室的科主任联

  系,科主任在不影响本科室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安排

  所指定或具有相应诊疗资质的医师外出会诊。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科室不得派医师外出会诊:

  1、会诊邀请超出申请会诊医院诊疗科目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申请会诊医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

  疗安全保障的;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我院若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当及时告知邀请医疗机构。

  第七条

  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

  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第八条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

  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我

  院协助处理。

  第九条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

  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和我院医务科,并终止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

  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

  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

  构诊治。

  第十条

  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

  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

  第十一条

  会诊费用应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不得牟

  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

  医务科具体对医师外出会诊进行管理,建立医师外出会诊

  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第十三条对于医生擅自外出会诊者的处罚如下:

  1、其擅自外出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行为医院不负任何责任;

  2、其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将记入医师个人档

  案并在院内进行通报;

  3、其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

  七条处理;

  4、在会诊中存在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医院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

  行政或纪律处分。

  附件:

  1、医生外出会诊流程图

  附件:医生外出会诊流程图

  邀请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医务科对邀请机构的资质、邀请科室及人员资质进行审核

  被邀请科室主任再次审核被邀请人员的资质

  被邀请医师

  (点名会诊者)

  安排相应资质医师

  (未点名者)

  前往邀请医疗机构会诊

  向科室和医务科反馈会诊情况

  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

  多学科联合会诊质量要求

  具有多学科联合会诊的必要性;

  申请会诊(急会诊除外)的科室需提前一天报送医务部,并提交会诊

  病人的相关资料和邀请会诊的科室;

  申请会诊前,科室应提前进行科内疑难病例讨论(有纠纷苗头,急诊

  抢救情况除外);

  申请会诊科室在会诊前准备好会诊所需相关资料;

  应邀会诊人员必须是科室正、副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资质的人员;

  应邀会诊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

  拒绝;

  会诊科室的全体医生、护士长必须参加会诊讨论;

  管床医生汇报病历清楚;

  应邀会诊人员认真查看病人,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

  管床医生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填写院内(外)多学科联合会诊记录”(一式三份,一份留纸质版于病人病历,一份OA发送至医务部,一份留

  存纸质版于科室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会诊结束后,申请科室认真执行会诊意见

  会诊结束后,如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请医务部协调。

篇二:《会诊制度及流程》

  

  会诊制度及流程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者对科研、教学故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

  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者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

  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者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

  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

  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者门诊病历上,并同

  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

  请科室或者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

  主治医师签字后,及时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者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

  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

  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恭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彻底负责的精

  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

  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者病情复杂病例,应即将请上级医

  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

  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委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

  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殊

  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允许,邀请有

  关医师参加。普通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

  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

  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

  院长参加。经治医师1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礼聘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

  提出申请,医务科允许,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

  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

  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

  会诊记录。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持介

  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

  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者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派学有

  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按《外出会诊管理规定》办理

  有关手续。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

  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

  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服粗疏作风,防止不良倾向。

  七、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

  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二)

  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

  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预会人员要子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

  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

  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

  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量,综合分析会诊

  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者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三)任何科室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学

  ±生^登记^表

  系

  别:

  专

  业:

  学

  制:

  姓

  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学生工作处制

  姓

  名

  现名

  曾经用名

  照

  籍贯

  片

  家庭住

  址

  民族

  现在

  家庭

  详细

  住址

  是否

  华侨

  侨居

  何处

  何时

  何地参

  加共

  产党和

  共青团

  家庭经

  济情

  况

  及

  主要

  经济

  来源

  何时何

  地因何

  种原因

  受过何

  种奖励

  或者

  处分

  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

  自何年何月起

  至何年何月止

  在何地、何校(或者单位)

  学习(或者任何职)

  本人身体

  健康状况

  证明人

  家庭主要成员

  和主要社会关

  系,他们的姓

  名、年龄、在

  何地、何单位

  、任何职、政

  治面貌,现在

  与本人的关系

  何如

  自我鉴定:

  懂何种外语

  程度如何

  本人工作

  志

  愿

  备

  注

  院主管部门意见8

篇三:《会诊制度及流程》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各科(组):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科内会诊: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由主治(主管)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二、科间会诊:

  1、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需要相关学科协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2、急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前往会诊;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24小时内前往会诊;严禁应邀医师未查看患者而直接行电话会诊。

  3、科间会诊原则上由各科主班医师(或由科主任指定人员)负责完成,并做好会诊的登记工作,如碰到较为疑难的会诊,或同一病人经两次会诊后仍未明确诊治意见的,会诊医师应立即如实地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医师处理.4、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管床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主治医师签字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同时在会诊记录本上签字。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

  中。

  5、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中午及夜间急会诊必须是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经二线医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邀请.6、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

  1、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他科协助诊治的,可提出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床位分管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除了需要详细写明患者病情、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外,应在会诊单右上角标明“全院会诊”字样,并明确写明会诊的时间、地点、邀请会诊的专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确认签字后送至被邀请科室,并报医务科。全院会诊可实行点名会诊,未点名者应邀科室应安排主治以上医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科同志一起参加。全院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2、门诊病人经两次就诊仍不能明确诊断者,门诊医师要向科主任提出会诊申请,流程参照住院病人.会诊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卡上,供门诊医师参考。

  四、院外会诊或远程医学会诊

  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能解决诊治问题时,可提出院外会诊。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后,由经治科室科主任提出,书面报医务科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2、院外会诊由床位分管主治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管床医师填写院外(远程医学)会诊邀请单,内容包括拟邀请医院、医师姓名、专业及技术职称、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地点、费用和联系人等情况,并附会诊患者病历摘要.经审核后加盖医务科公章,由医务科(节假日及夜间为行政值班)或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向被邀请医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3、院外(远程医学)会诊由科主任负责接待会诊专家,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科同志一起参加,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五、会诊登记本的记录

  科间会诊与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的会诊登记本的一般项目由经治科室医务人员填写,后与会诊申请单一起送达拟邀请科室。双方医务人员在邀请科室会诊登记本上签字确认送达时间.被邀请会诊的医师在到达科室后在会诊登记本签字确认。

  六、会诊费用的收取。

  科间会诊与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的会诊费用由提出邀请的科室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会诊费,并归入科室.各科室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的会诊情况进行详细统计,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上报医务科审核,再交财务科做表。院部对会诊医师补助10元/次。

  属我院诊疗需要请外院专家的会诊费、差旅费等均由院方承担,会诊科室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支付方式由科室先垫付后再由医院报销。属患方主动要求邀请的,会诊费、差旅费等均由患方承担。

篇四:《会诊制度及流程》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者对科研

  .教授教养故意义的所有病例

  ,都可由主治医师自动提出

  ,主任医师或者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

  卫生技巧人员参加

  ,进行会诊评论辩论

  ,以进一步明白和同一

  诊疗看法.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剖析诊疗情形

  ,同时

  精确,彻底地做好会诊记载.

  依据病情,若须要他科会诊或者转专科门诊者

  ,须经本科门

  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

  ,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

  ,直接

  前去被邀科室会诊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看法具体记载在诊疗

  卡或者门诊病历上

  ,并同时签订全名

  ;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

  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反转展转给邀请科室或者再请其他有关科

  室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供给扼要病史

  .体检.必要的匡助检讨

  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标与请求,并将上述情形卖力填写

  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实时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

  按申请科的请求,派主治医师或者指定医师据病情在

  24小时内

  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伴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

  ,可聘任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

  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赞成,报请院长赞成.医务科与有关病

  院接洽,肯定会诊时光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

  ,并负责安排款待

  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

  .院长.医务科长参加

  .主治医师报告

  病情,分担住院医师作会诊记载.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

  任审签,医务科赞成,持介绍信前去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

  医疗材料,并写明会诊目标及请求

  .院外会诊亦可采取德律风

  会诊或者书面会诊的情势,其程序同前.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

  ,依据申请会诊病院的请求

  ,医务科

  派学有特长.临床经验丰硕的人员前去会诊

  ,按《外出会诊治

  理划定》办理有关手续

  .会诊时要耐烦听取病情报告请示

  ,卖

  力过细地检讨病人,科学地.量力而行地提出诊疗看法,供兄弟

  病院参考

  .要谦逊谨严

  .杜绝清高自信

  ;要严正卖力

  ,战胜粗疏

  风格,防止不良偏向.

  (一)会诊科应严厉控制会诊指征.

  (二)切实进步会诊质量

  ,做好会诊前的充分豫备

  ,专人参

  加.经治医师要具体介绍病历,预会人员要细心检讨.卖力评论

  辩论,充分发扬技巧平易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

  .年资,评论辩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白的会

  诊看法.主持人要进行小结

  ,遇有看法不合

  ,一面查阅材料

  ,持

  续研讨,一面自力思虑,分解剖析会诊看法,由上一级医师或者科

  主任提出诊疗计划.(三)任何科室或者小我不得以任何来由或者托言谢绝按正常门路邀请的各类会诊请求.第4页,-共

  4页

篇五:《会诊制度及流程》

  

  会诊轨制及流程

  【2】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授教养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自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巧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评论辩论,以进一步明白和同一诊疗看法.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剖析诊疗情形,同时精确,完全地做好会诊记载.

  二.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依据病情,若须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去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看法具体记载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订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反转展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供给扼要病史.体检.必要的帮助检讨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标与请求,并将上述情形卖力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实时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请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伴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

  取会诊看法,合营研讨治疗计划,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力和量力而行的科学立场卖力会诊,并将检讨成果.诊断及处理看法具体记载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庞杂病例,应立刻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看法,供兄弟科室参考.看待病人不得搪塞了事,更不许可推诿扯皮耽搁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破例).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迫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殊情形下,可德律风邀请.会诊医师应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合营会诊挽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赞成,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标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肯定会诊时光,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载,并卖力履行会诊肯定的诊疗计划.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任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赞成,报请院长赞成.医务科与有关病院接洽,肯定会诊时光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招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担住院医师作会诊记载.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赞成,持介绍信前去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材料,并写明会诊目标及请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德律风会诊或书面会诊的情势,其程序同前.

  六.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依据申请会诊病院的请求,医务科派学有特长.临床经验丰硕的人员前去会诊,按《外出会诊治理划定》办理有关手续.会诊时要耐烦听取病情报告请示,卖力过细地检讨病人,科学地.量力而行地提出诊疗看法,供兄弟病院参考.要谦逊谨严.杜绝清高自信;要严正卖力,战胜粗疏风格,防止不良偏向.

  七.会诊时应留意的问题

  (一)会诊科应严厉控制会诊指征.

  (二)切实进步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预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具体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细心检讨.卖力评论辩论,充分发扬技巧平易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

  年资,评论辩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白的会诊看法.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看法不合,一面查阅材料,持续研讨,一面自力思虑,分解剖析会诊看法,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计划.

  (三)任何科室或小我不得以任何来由或托言谢绝按正常门路邀请的各类会诊请求.

篇六:《会诊制度及流程》

  

  会诊制度

  1、普通会诊(见附图一):1.1请求会诊的科室主管医生开出会诊医嘱,填写会诊单。

  1.2会诊医生就专科问题向主管医生提出治疗意见。如首次会诊后,病人病情需再次会诊,需再次开具会诊医嘱。如需首次会诊医生会诊,需提前与会诊医生联系。

  1.3会诊申请单由申请科室发出并送至受邀科室。

  1.4被邀科室根据会诊要求安排人员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

  2、急会诊(见附图一):

  2.1请求会诊的科室主管医生先直接联系被邀科室医生,口头报告病情,开会诊单;

  2.2被邀科室须在10分钟内赶到请求会诊的科室。

  附图一

  3、多学科会诊(见附图二):3.1组织院内多学科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前一天以上向医务科递交《院内多学科会诊申请单》(紧急会诊除外)并明确会诊主持人(原则上主持人须科室负责人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

  3.2医务科根据申请确定会诊专家后,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前将《院内多学科会诊申请单》送达各受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3.3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须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地完成会诊工作。

  附图二

  四、外来医疗会诊(见附图三)

  1.若患者病情确需外院会诊的,由经管医师申请,并填写《院外专家会诊协议书》,患方签字,科主任审核,通知医务科。

  2.医务科审核后,与相应的单位联系,由医务科留底保存。

  3.会诊时需有经管医师或受委托医师陪同,陪同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4.非手术患者外院医师会诊后,由经管医师书写会诊意见。

  5.外院医生来我院手术会诊,手术流程及相关文书的书写原则上由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科主任参与。

  附图三

  五、医疗院外会诊(见附图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健委《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我院医师外出会诊的医疗行为,特作如下规定: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不适用本规定。

  2.外出会诊必须有请求会诊医院的会诊单,会诊单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急会诊可由请求会诊医院先电话邀请,然后再提供书面会诊邀请函。

  3.外出会诊的医师必须由医务科审核同意并登记备案,如未经医务科审核外出,其在外进行的一切医疗行为或造成的后果与医院无关。

  4.医务科在接到邀请函后应及时与拟邀请科室科主任联系,由科主任在不影响本科室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

  5.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6.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7.受邀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8.会诊结束后,邀请医疗机构应当将会诊情况通报我院医务科。会诊医师应当在返回后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

  9.外出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附图四

篇七:《会诊制度及流程》

  

  科间会诊制度及流程

  1.会诊的提出:

  (1)涉及其他学科的诊治问题,在本学科无法解决的病例,可提出科间会诊;

  (2)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内容应真实,便于会诊医师充分掌握患者的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

  (3)一般情况下提普通会诊,普通会诊的含义是:

  1)其他科情况为次要矛盾,可择期诊疗;

  2)患者病情较轻,生命体征平稳。

  (4)急会诊的条件:

  1)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疑似合并其他学科疾病;

  2)患者已知合并他科疾病,现有加剧趋势,需紧急治疗;

  3)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他科协助。

  2.会诊前准备

  (1)经治医师及时记录病程,详实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

  (2)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到达时限

  (1)普通会诊:当天完成,最晚不超过24小时;

  (2)急会诊:医院为每个科室配备1部会诊移动电话,由当班会诊医师持有,自接到急会诊单或电话请求,会诊医师必须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4.对会诊医师的要求

  (1)必须为本院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

  (2)如会诊医师对患者的诊治不明确,应请上级医师前来会诊,解决问题。

  (3)会诊医师白天只负责全院其他科室的会诊,不负责本科内值班。本科值白班医师由专人负责(周六、周日除外)。

  5.会诊进行

  (1)会诊医师到病房询问病史、查体,回到办公室翻阅病历,汇总信息,提出诊疗意见,在会诊单中详细记录;

  (2)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并做必要的病史补充。如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有特殊医疗工作不能陪同,需经治医师陪同会诊医师工作。

  6.会诊后

  经治医师及时记录会诊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意见,管床医师执行会诊意见,特殊检查或治疗应征得知情同意后方可进行。

篇八:《会诊制度及流程》

  

  对于原科内较疑易或者对于科研、教教蓄意思的所有病

  例,皆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者科主任召开原

  科有闭卫死技能人员介进,举止会诊计划,以进一步细确战

  统一诊疗意睹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解诊疗情

  况,共时准确,完备天干佳会诊记录.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者转博科门诊者,须经原

  科门诊年资较下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战门诊病

  历,曲交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睹小心记录

  正在诊疗卡或者门诊病历上,并共时签署齐名;属原科徐病

  由会诊医师处理,没有属原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者再

  请其余有闭科室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需要的辅帮查

  看所睹、以及收端诊疗、会诊脚段与央供,并将上述情况宽

  峻挖写正在会诊单上

  .主治医师签名后,即时收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央供,派主治医师或者指定医师据病

  情正在

  24小时内完毕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伴共举止,以

  便随时介绍病情,听预会诊意睹,共共钻研治疗规划,共时

  表示对于被邀医师的恭敬

  .会诊医师应以对于病人真足控造

  的细神战真事供是的科教做风宽峻会诊,并将查看截止、诊

  疗及处理意睹小心记录于病历上

  .如逢疑易问题或者病情搀

  纯病例,应坐时请上级医师协帮会诊,尽量做出诊疗并提出

  简曲意睹,供兄弟科室参照.对于待病人没有得敷衍了事,更

  没有允许推托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大概没有早于下班

  前一小时(慢症例中).

  对于原科易以处理慢需其余科室协帮诊治的慢、危、沉

  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慢迫会诊申请,并正在申请单上

  证明“慢”字.正在特天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

  10分

  钟内到达申请科室举止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正在场,协共会诊抢救处事.

  疑易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共意,邀请有闭医师介进.普遍应提前

  1-2天将病情纲要、会诊脚

  段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决定会诊时间,并报告有

  闭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介进

  .主治医师报告病历,需要时院少介进.经治医师做会诊记录,并宽峻真止会诊决定的诊疗规划.

  原院没有克没有及办理的疑易病例,可礼聘中院博家去

  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共意,报请院少接受

  .医

  务科与有闭医院通联,决定会诊时间及需办理的疑易问题,并控造安插交待事宜

  .会诊由科主任主持

  .院少、医务科少介

  进.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做会诊记录

  .需转中院

  会诊者,经原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接受,持介绍疑前往会

  诊.出门会诊要戴齐有闭调理资料,并写明会诊脚段及央供

  .院中会诊亦可采与电话会诊或者书籍里会诊的形式,其步调

  共前.

  中院邀请原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央供,医务

  科派教有博少、临床体味歉富的人员前往会诊,按《出门会

  诊管造确定》

  操持有闭脚绝.会诊时要耐性听与病情报告,宽

  峻细致天查看病人,科教天、真事供是天提出诊疗意睹,供

  兄弟医院参照.要满真审慎、杜绝自豪自大;要宽峻宽峻,克

  服细疏做风,预防没有良倾背.

  (一)会诊科应庄重掌握会诊指征.(两)确真普及会诊品量,干佳会诊前的充分准备,博人

  介进.经治医师要小心介绍病历,预会人员要小心查看

  .宽峻

  计划,充散收扬技能民主,所有介进会诊的人员没有管职称、年资,计划问题时一律仄等,要各抒己睹,以提出细确的会

  诊意睹.主持人要举止小结,逢蓄意睹分歧,部份查阅资料,继承钻研,部份独力思索,概括分解会诊意睹,由上一级医

  师或者科主任提出诊疗规划.

  (三)所有科室或者部份没有得以所有原由或者借心中断

  按仄常道路邀请的百般会诊央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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