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着装制度9篇

发布时间:2023-06-16 09:55:04

公司着装制度第1篇为了提升保安人员管理队伍的形象,保安人员的着装有着严格的要求和管理规定,保安公司对保安人员着装的管理,对于提升保安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和规范保安人员的做事行为和职责有着很大的作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着装制度9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着装制度9篇

公司着装制度 第1篇

为了提升保安人员管理队伍的形象,保安人员的着装有着严格的要求和管理规定,保安公司对保安人员着装的管理,对于提升保安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和规范保安人员的做事行为和职责有着很大的作用。

在保安人员的着装要求中有着很严格的一条,那就是上班时间要统一着装,下班时间不允许着装,这在保安公司的管理条例中也是明确规定的。上班着装对于保安人员的协助办案管理和处理自身职责的问题,首先让客户有个明确的信任和身份的确定,下班不得着装对于保安人员的行为进行了一定的约束,避免做出和自身的身份不想符合的行为的发生。

对于保安人员的服装一般有夏装、春秋装和迷彩服系列,这些都是和执行特点的任何和环节相适应的着装安排。夏装一般要求短袖、裤子、帽子和领带的着装,春秋装包括上衣、长袖的衬衣、黄胶鞋和武装带、下身裤子的发放,这些都是在春秋季节必须要穿的。对于迷彩服的要求一般只有执行特定的临时勤务和保卫、保镖之类的工作才能穿的服装。

在保安行业对保安人员的着装要求也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首先着装必须标准、干净、对于佩戴穿着的时候明确规定不得混穿,因为混穿本身既影响保安行业的整体形象,也容易让客户对保安人员产生不信任感。同时对于保安人员上班期间对工牌有着严格的要求,要求保安人员必须带工牌上班,以便对其身份进行唯一性的识别。特别是在执行大型的任务中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规定在不同的季节也要更换不同季节的服装,不得与季节的着装不相称。

对于保安服的管理,在明确保安服装的更换和相关的领导签字后方可到保安服领取处换取,同时规定在其规定的时间内如果出现破损、丢失等由本人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赔偿。

公司着装制度 第2篇

目的:为了规范保安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全体保安。

第一条、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服装维护等。

第二条、工作服管理部门职能

管理部负责保安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汇总保安人员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岗保安人数,对制服的数量、尺寸等进行汇总;

2、制服的购买:管理部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和保管;

3、制服的领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

4、制服的盘点:管理部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保安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第四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装、夏装、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员进入公司后,配发春秋装、夏装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备标志物。

3、保安人员夏装的使用期为一年。春秋装及帽子、领带、肩章、臂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为两年。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条、制服的收回与折旧标准

1、如果保安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的,服装无需归还(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规定缴纳折旧费。

2、保安冬装大衣由管理部统一管理,不列入折旧标准。如果丢失或损坏,则需按照原价赔偿。若冬装大衣损坏不能继续使用,则由管理部统一报损,并重新购买。

3、折旧时间从领用当天开始计算。

第六条、着装的要求

1、保安人员上班时必需穿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保安应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制服、标志、配饰等。

3、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4、身着制服时,保安需配带工作证。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6、保安应定期对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补,保证着装整洁。(注:制服自行清洁)。

第七条、着装的检查与考核

1、管理部负责人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

2、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罚款50元/次;

3、将制服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100元的处罚。若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本制度解释权归管理部,未尽事宜由管理部负责修订。本制度经公司核准后由管理部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着装制度 第3篇

一、为规范保安队员着装,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为每位保安队员配发2套冬秋装、2件短袖衬衣、2件长袖衬衣、2件夏装(裤子)、1顶大檐帽和1顶贝雷帽。新进厂保安需缴纳xx押金,经三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再配发服装。配发服装两年内离职的,在结算工资时,原价扣除所配发制服的价钱。

三、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穿戴:

1、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除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应穿深色鞋子。

2、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其他不宜戴帽子的地方,应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夏季戴贝雷帽,其他季节一律戴大檐帽。戴大檐帽时,帽檐与眉毛齐高,保持大檐帽饰带并拢整齐,并呈水平状态。

3、进入室内,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冒夹在左腋下,帽顶朝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冒置于桌前沿左侧或膝上,帽顶朝上,帽徽朝前。

四、保安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胸徽、肩章,不得佩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五、下列情况,保安不得穿制式服装:

1、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2、休假、探亲的;

3、因违法**正接受审查的。

六、值勤时,保安着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次违反罚款2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50元,第三次违反罚款100元,留用察看一个月,留用察看期间违反者直接开除。

1、爱护、妥善保管保安制服、标志,保持整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制服、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2、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走姿,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3、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长袖夏装上衣必须扎入裤内。

4、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5、不得戴有色眼镜。

6、不得边走边吸烟或吃东西,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

7、不得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或席地而坐。

七、不得留长发、染头发、留长指甲,不得留胡须、剃光头,保持仪容整洁,违者罚款x元,并责令立即纠正。

八、两名以上保安着装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整齐、威武有序。

公司着装制度 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的生产、销售、购买、穿着佩带管理工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安协会在公安部指导下,依法研制推荐保安员服装式样,确定保安服务标志。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自行研制、推荐。

第三条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知识产权为中国保安协会所有,受法律保护,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仿制、变造。

第二章 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保安员服装,是指中国保安协会依法研制推荐的保安员上岗服务时穿着的制式服装,包括服装、服饰、鞋、帽子。其中,服装包括:春秋冬常服、执勤服、押运服、训练服、长短袖衬衣、棉服等;
服饰包括:帽徽、肩章、臂章、钮扣、领带等;
帽子包括:大檐帽、卷檐帽、工作帽、贝雷帽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保安服务标志,是指中国保安协会依法确定的保安员上岗服务时在服装上佩带的体现保安服务职业特征的专用标志,由图案和文字组成。

保安服务标志分为制服式和便服式两种。

第六条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实行全国统一式样、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授权生产销售。

第三章 生产销售和购买

第七条中国保安协会按照严格管理、防止垄断、适度竞争、满足需求的原则,对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的生产销售进行统一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可以向中国保安协会推荐生产销售企业,由中国保安协会审核后授权。

第八条生产销售保安员服装(包括面料、辅料,下同)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向中国保安协会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生产销售企业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营业范围);

(二)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三)取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及复印件;

(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九条中国保安协会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企业的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中国保安协会与申请企业签订合同,颁发保安员服装或保安服务标志授权生产销售企业牌(证)。

第十条保安员服装、保安服务标志授权生产销售牌(证)有效期为两年。

第十一条获得授权的生产销售企业应当按照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进行生产销售,不得随意变更、变造式样和改变制作工艺,降低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获得授权的服装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向获得授权的服装面料、辅料生产企业,采购不同档次的服装面料、辅料等。

第十三条获得授权的生产销售企业可以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按照规定生产销售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

第十四条保安服务标志和帽徽、肩章、臂章等服饰,由中国保安协会统一调配。

第十五条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实行市场指导价格。

第十六条未获得中国保安协会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

第十七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员岗位及本地区的气候环境,选用保安员服装。

第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在中国保安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到获得授权的生产销售企业购买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

第四章 穿着佩带

第十九条保安员上岗服务应当按照《保安员着装规范》,穿着保安员服装,佩带保安服务标志。

《保安员着装规范》由中国保安协会制定。

第二十条提供随身护卫、安全技术防范和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保安员,上岗服务可以穿着便服,佩带全国统一的便服式保安服务标志。

第二十一条保安员上岗服务应当在保安员服装左前胸处,佩带有保安从业单位标志、保安员编号的胸徽。

胸徽由保安从业单位自行设计制作。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中国保安协会依法开展全国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的管理工作,对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授权生产销售情况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负责本地区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本地区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授权生产销售情况和产品质量,指导保安从业单位购买、穿着保安员服装和佩带保安服务标志。

第二十四条获得授权的生产销售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中国保安协会将取消授权,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未经授权非法生产销售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的,中国保安协会和地方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将提出告诫,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的仿制品。

第二十七条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由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使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第二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未依法选用保安员服装和指导保安员佩带保安服务标志的,中国保安协会和地方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可以根据情节采取行业自律性措施,并建议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国保安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着装制度 第5篇

一、基层工商所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和市、县(区)局机关直接从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上岗时,应着正装。

二、机关其他人员在下列场合应着正装:

(一)参加重大集体活动及上级组织**;

(二)外出执行公务;

(三)上级机关来局检查工作;

(四)要求着装的其他场合。

三、应着装人员因非公务外出、节假日及女同志怀孕期间,应穿着便装。

四、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男同志大檐帽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同志大檐帽稍向上倾;应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冬、夏、春秋制服不得混穿,不得在制式服装外加罩便服。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男、女长袖立领衬衣做外衣穿着时,应佩戴肩章和制式领带,下摆应扎在裤腰内;穿着短袖开领夏衫,应佩戴肩章和领花,下摆不得扎在裤腰内;男、女长袖立领夏衫与春秋服配套穿着时,应佩戴制式领带。

五、着装时,应穿便鞋、皮鞋(含凉鞋,穿凉鞋应前不漏趾后不漏跟),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过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过3厘米。风纪要严整,男同志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胡须;女同志不准戴外露饰物(耳环、手饰、项链),不得浓妆艳抹、染指、染彩发。

六、着装时应保持服装的整洁,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七、不准着装到营业性歌舞厅、餐馆参加娱乐活动或宴请。

八、着装人员制服因公损坏(丢失)的,由个人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视情况予以补发;因个人保管不善损坏(丢失)的不予补发。

九、在未经批准或特殊要求情况下,发现应着装人员未按规定着装,应及时予以纠正,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各单位应定期检查各自着装情况,市局人教科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严格管理。

公司着装制度 第6篇

(一)、服务员仪容仪表总体要求:

容貌端正,举止大方;端庄稳重,不卑不亢;态度和蔼,待人诚恳;服饰庄重,整洁挺括;打扮得体,淡妆素抹;训练有素,言行恰当。

(二)、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即勤洗手、洗澡;勤理发、修面;勤换洗衣服;勤修剪指甲;

2、班前不吃生葱、生蒜等有浓烈异味的食品。牙齿不装金银牙且清洁无污垢。上班前不饮酒。

(三)、外表形象:

1、头发

(1)总体要求

A、头发应修剪、梳理整齐,分际线清晰,刘海不超过眉际,尤其在为客人服务时,落发不能垂挂在脸上。

B、头发必须保持清洁,无头屑。

C、不允许染褐色或粟色以外的夸张发色,不允许只染一缕发丝。

D、禁止在客人面前梳理头发、抖落头屑。

(2)男士发型标准:男士发型应朴素大方,前不过眉,后不过领,侧不过耳,两侧鬃发不得短于耳廓顶部,但也不能长过耳垂,禁止穿制服时梳理夸张的发型,头发必须定期修剪,至少一月一次保持发型。

(3)女士短发:

A、女士短发最长只能及肩,即在背后刚好触及肩膀。

B、必须定期修剪,至少一月一次,才可保持发型。

C、只允许黑色饰物且不允许夸张发饰。

D、不允许修剪如下发型:紧贴颈背削瘦的发型,留下稀疏的发丝。卷曲浓密的湿发。刘海垂挂于两颊。

(4)女士长发:头发过肩的发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使用黑色橡皮筋将头发盘起,并固定在脑后中部。

B、不允许披发、散发上班,禁止将发辫绑扎成复杂的发式。

C、刘海不能长过眉毛且不能卷曲。

2、妆容:男士每天必须剃胡须。女士在当班时间,必须着淡妆,可以使用清淡的香水,以显得精心修饰过且富有吸引力,但不允许夸张、浓艳的化妆。每位女士当班时间均须涂口红,口红颜色限于红色,任何黑、白、绿、蓝等夸张色均不允许使用。禁止在客人面前化妆。微笑是最好的化妆。

(1)穿制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制服保持清洁、笔挺,不可有皱折,没有裂边,没有破损。

B、不可挽起袖子或裤管,不可竖起衣领。

C、衬衫下摆塞入裤内或裙内。

E、除西服以外的扣子均应扣紧。

F、在正规场合穿单排扣的西装,禁止只扣最下面一粒纽扣。

G、制服应全部穿戴整齐,不可缺少其中一件。

(2)配戴员工牌、奔驰标志、丝巾应注意以下事项:

A、员工牌应佩戴在左胸上方,不可用翻领掩盖。

B、员工牌应戴在一条直线上,不能歪斜。

C、奔驰标志应佩戴在左领下方,不可使之倒转。

D丝巾系于胸前,佩戴别致。

(3)穿着鞋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禁止穿时装鞋,皮鞋只能穿黑色且无装饰物。

B、皮鞋要经常刷擦上油,保持干净无尘土。

C、男士穿黑色或深色袜子。

D、女士穿肉色丝袜,禁止穿网格状、雕花镂空的丝袜。

E、袜子应每天更换,保持无异味。

公司着装制度 第7篇

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冬天穿西装,最好能系领带;
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不允许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员工要注意个人的清洁卫生,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留胡子;
女职员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带应得当。

每周五为便服日,可放宽对上述的规定(需会见客人除外),男女职员均可穿着较为休闲的服装,但仍需以大方、得体为尺度。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公司着装制度 第8篇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公司着装制度 第9篇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三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发给员工后,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综合部核实后,递交公司领导审批后,准予提前换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实际购买价)。

4、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三个月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

(2)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四、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综合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当月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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