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舆情制度汇编13篇

发布时间:2023-06-16 12:05:04

舆情制度第1篇为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应对反腐倡廉突发网络舆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有效、科学地处置反腐倡廉突发舆情,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舆情制度汇编13篇,供大家参考。

舆情制度汇编13篇

舆情制度 第1篇

为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应对反腐倡廉突发网络舆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有效、科学地处置反腐倡廉突发舆情,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要求,县局、营销部制定本预案。

一、舆情应急处置机构

xx县局、营销部成立意识形态反腐倡廉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突发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意识形态舆情应急处置原则

(一)积极应对。正视舆情,不回避、不推诿,对舆情进行主动回应,对谣言进行揭露,对事实予以澄清,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掌握主动权。

(二)快速反应。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发现舆情信息第一时间报告,迅速启动预案,实施响应,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有理有节。认真研判,权衡利弊,讲究应对艺术,把握时间节点,变被动为主动,使事件朝着平稳解决方向发展。

(四)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应对负主要责任。

(五)分工协作。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
与宣传、公安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意识形态舆情分级及应急响应

根据反腐倡廉舆情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管理权限等因素,突发网络舆情分为三级,应急等级相应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三个等级。

(一)一级响应。当事件即将或已经被全国性门户网站首页或主要新闻媒体采录,在主要网络论坛被持续关注,被国内外主要媒体重点炒作,可能引发更广泛的社会影响时,定为一级舆情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涉及部门或其他方面提供舆情信息,办公室提出舆情处置方案,按程序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协调小组协调宣传、公安、网管部门、舆情涉及的相关地区和部门联合应对。同时,上报市局(公司)请求协助处置舆情。

(二)二级响应。当事件被省级以上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采录,在当地或全国性网络论坛中不间断有人跟帖,在事发当地造成广泛社会影响,有可能被覆盖面更广的媒体所关注和传播时,定为二级舆情并启动二级响应。由涉及部门或其他方面提供舆情信息,办公室提出舆情处置方案,由协调小组协调宣传、公安、网管部门、舆情涉及的相关部门联合应对。同时,上报市局(公司)请求协助处置舆情。

(三)三级响应。当事件在事发当地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但未被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或者关注度不高,没有超出当地管辖范围,但有发展趋势时,定为三级舆情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涉及部门或其他方面提供舆情信息,办公室及时编辑舆情专报信息,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舆情涉及单位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并及时进行处置。

四、意识形态舆情应急处置程序及分工

突发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按照舆情监测、调查核实、协调处置、正面引导、信息发布、跟踪监测、及时总结的步骤,明确职责,有序开展。

(一)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舆情信息员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控,各部门也要对各工作领域的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控,掌握舆情发展态势,对舆情进行初步研判,筛选出重点舆情和突发舆情,由办公室第一时间形成《党风廉政舆情专报》,提出处置建议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调查核实。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室负责对突发网络事件中反映的问题开展初核工作。如有事实依据、

涉及重大腐败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按照有关工作程序,依法依纪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查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对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处理。

(三)协调处置。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分别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通过合理的技术手段,对无事实依据,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在网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舆情,按照“网上引导与网下解决问题有机结合”的原则,及时予以封堵或删除,最大限度地压缩小道消息、政治谣言和攻击性言论的传播空间,防止舆情蔓延和扩散。同时,责成公安机关对发帖造谣者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正面引导。办公室组织全市网络评论员根据突发网络舆情事件调查了解的真实情况,围绕突发网络舆情撰写网评文章和开展上贴、跟帖工作,有针对性地正面引导网上舆论,澄清事实,揭露谣言;
防止事态扩大。

(五)信息发布。由突发网络舆情涉及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办公室审改。按程序审批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主流新闻媒体、网站等平台快速发布权威信息。

(六)跟踪监测。由突发网络舆情涉及的部门根据舆情信息发展规律,在负面舆情趋于平稳后,继续做好舆情后续监测工作,关注舆情发展动向,防止舆情进一步演变成网络群体性的事件。

(七)及时总结。舆情应急处置完毕后,应及时总结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协调小组报送舆情处置工作材料。

五、意识形态舆情应急处置保障

(一)人员保障。各部门都要明确1-2名舆情信息员负责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舆情事件发生时人员及时到位,并积极配合做好舆情应对有关工作。

(二)纪律保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谨慎处理信息的公开和发布,防止和杜绝随意发布信息、发布失实信息,做好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局、营销部制定按照市局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本意识形态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舆情制度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与监控引导工作,把握网络舆情管理的主动权,提高我校网络舆情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和促进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学校的声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网络舆情管理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学校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的网上不实、错误报道或言论以及由网络安全导致的舆情问题。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互联网上涉及学校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情况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

第二条 网络舆情的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学工、保卫、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保卫处、信息化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洞察网络舆情变化规律和特点;
研究建立有效引导和控制网络舆情的工作机制;
指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对重大网络舆情进行研判,督查督办等。

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挂靠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设网络舆情管理员。宣传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和信息化处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学工部、校团委负责人,宣传部、保卫处、信息化处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校内各二级单位成立相应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以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配备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网络舆情监测员和网络评论员(可以是同一人),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的监控与引导工作。

第三条 网络舆情的管理职责

㈠、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运用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各大搜索引擎、热点网络媒体、微博、论坛等平台巡查、监测校内外网络有关学校的舆情以及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导致的舆情,进行信息实时监控;
加强与有关网站、BBS、博客、微博等负责人的沟通和交流;
负责巡查校园网及各二级单位网站、学生网站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动态,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
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制、引导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保密管理;
负责《舆情简报》(内参)的编辑工作等。

㈡、各单位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职责:负责监测本单位网站以及与本单位有关的网络舆情;
发现舆情或接到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舆情通报后,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对相关舆情进行控制、引导和处置(处置预案和流程见附件2和附件3),并及时将网络舆情及处置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除负责对本单位网站进行监控外,还应加强学生工作系统内的新媒体平台及校园BBS的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现和通报舆情信息。

第四条 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要求

㈠、监测次数要求。网络舆情管理员和监测员要坚持每天至少3次对相关网站、论坛和贴吧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
遇重要事件节点要增加监测的次数。

㈡、监测方式要求。要多渠道开展监测工作:一是用好学校网络舆情监测系统,通过关键词搜索进行监测;
二是浏览本单位网站,查看是否有异常情况;
三是浏览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论坛、BBS、贴吧、博客、QQ群等网络交流平台,收集有关高校的报道和论坛中出现的一些敏感话题;
四是高频度地浏览和搜索产生过舆情的相关网站或论坛等。

㈢、网络舆情监控系统使用要求。网络舆情管理员和监测员要保管好学校、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控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做到不公开,不随便告知他人;
党委宣传部负责添加学校层面的搜索关键词,校内各二级单位负责添加涉及本单位的搜索关键词;
党委宣传部、校内各二级单位分别针对学校、本单位出现的突发或热点事件建立相应的专题监测;
谨慎使用人员监测功能和权威发布功能。

㈣、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络舆情检测员每月前三天之内(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测情况及跟帖回帖情况报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零报告制度,无情况电话报送或OA报送(联系电话:2580061),有情况书面报。

第五条 网络舆情定级及处置原则

㈠、网络舆情信息的定级。根据舆情信息紧急程度,分为一、二、三级舆情。

一级:公安机关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要求中断和查找的信息事件,如:学校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违规发布信息,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
学校师生在校外网站(论坛)发布有害信息,产生严重后果;
校园网上充斥着大量有害信息,形成全局性热点,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级:外网或校园网上出现一定数量的有害信息,形成局部热点,已形成不稳定因素;
校园网网站受到黑客攻击,主页被恶意篡改。

三级:外网或校园网上出现个别或少量的有害信息,尚未形成热点,有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主要指一般涉校舆情。

㈡、处置原则。对网络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是:取证迅速、研判准确、程序完备、沟通高效、处置果断、反馈及时。

第六条 网络舆情的处置机制

㈠、应对联动机制。学校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性重大舆情以及有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舆情,要及时向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加强与宣传、公安等部门和主流媒体的联系,形成应对舆情的联动机制。

1.党政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2.党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向上级宣传部门、舆情管理中心以及学校主要领导、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情况汇报;
发布学校官方权威信息(或指导二级单位发布相关信息);
组织网评员队伍开展互联网舆论引导;
与外媒沟通协调。

3.信息化处负责从技术上保存舆情情况,迅速制止网络上的负面传播;
与上级网信办联系沟通,请求支持或协助;
协助保卫处查找发动舆情的主要人员。

4.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负责加强学生及学生社团网络平台管理;
加强大学生群体情况摸排及网上网下舆情引导工作。

5.保卫处负责查找和处理发动舆情的主要人员;
必要时,与公安、国安等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请求支持与协助;
全力维护校园的稳定。

㈡、分级处置机制。

1.三级舆情由涉事单位迅速妥善处理,并将舆情情况及处理结果填写在《网络舆情处置情况登记表》中(见附件4),24小时内反馈给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二级舆情由涉事单位在信息化处的指导下立即开展网上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报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舆情研判,确定处置意见,填写《网络舆情处置意见表》(见附件5),并视具体情况呈报上级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处理;

3.一级舆情除启动二级舆情响应机制外,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给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并由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舆情研判与处置。

对于二级、一级舆情,学校涉事单位要在2小时内就舆情所涉及或反映的情况作出客观准确、实事求是的报告,并在学校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做好相关网上、网下的处置工作。(具体处置预案和流程详见附件2、3)

㈢、三级网评机制。建立三级网络评论员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正面引导。

1.一级网络评论员队伍主要由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思政课教师组成;

2.二级网络评论员队伍由各单位推荐1名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较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网络传播技术,热心网络评论工作的人员组成。

3.三级网络评论员队伍由学生工作部挑选优秀学生骨干组成。

学校各单位的网络舆情监测员和评论员在浏览网页过程中,一旦监控和发现网上有关学校的负面信息、重要信息、敏感信息,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并已有明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进行删除(删除前要做好舆情情况的保存工作)或者跟帖引导(涉及原则性或政策性强的跟帖内容,需要先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并同时向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需要学校层面发布信息的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进行发布。

㈣、网上网下迅速联动机制。

建立网上网下迅速联动机制。舆情发生后,坚持以“疏”为主,分别从网上和网下两个渠道开展工作。网上,要迅速保留舆情证据、发布权威信息、消除负面传播、组织开展舆论引导。网下,要迅速查找舆情发起主要人员,调查事实,进行相应处置;
加强对在校师生及相关人员的沟通和引导;
管好管住校内所有网络交流平台;
及时联系校外涉事的网络平台。

第七条 网络信息上网规定

㈠、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㈡、师生员工不得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有损西昌学院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第八条 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学校依规进行处理;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舆情制度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羊山镇制定本制度。

一、舆情监测、研判

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主要报刊及主流网络媒体等平台政务舆情的日常监测,特别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政务舆情信息的监测,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认真组织研判,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应对处置

按照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的要求,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综合防控体系。涉事责任处室是第一责任主体,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问责。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政务舆情受理、转办、反馈机制,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

三、公开回应

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一般性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对群众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要公开吸纳情况;
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要公布研究解决情况;
对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

四、舆情回应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责。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尽职尽责。

(三)强化交流互动。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四)加强督查指导。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舆情制度 第4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管理,有效引导网络舆论、防止不良信息对单位的危害,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为单位发展营造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网络舆情,指可能或已经对工作和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第三条 舆情工作办公室在舆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并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第四条 网络舆情监测

(一)为了解掌握网络舆情,舆情工作办公室应切实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工作。网络舆情的监测结果应及时向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二)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研判;
研判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
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

第五条 网络舆情的控制

(一)网络舆情发生初期,舆情工作办公室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控制工作:在掌握、研判舆情后.在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落实对网络舆情的控制举措;
舆情工作办公室负责传达和落实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网络舆情控制的各项指令;

(二)网络舆情的控制应采取以下手段:了解掌握突发或重大事件详情,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
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联络单位舆情工作办公室,等待处置指令的下发;
积极寻求互联网管理部门的支持和网络媒体的配合,控制舆情的进一步扩散。

第六条 网络舆情的化解

(一)网络舆情大规模传播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化解不良影响;
舆情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互联网主管部门、网络媒体共同化解网络舆情的不利影响。并根据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向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下达网络舆情宣传和参与讨论重点;
控制舆情发展、主动引导舆论。

(二)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应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化解情况总结经验,并根据情况开展有利于挽回影响的举措。

(三)危机事件结束、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舆情工作办公室负责整理危机事件的全部过程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定期和不定期的内部通报制度。

第七条 单位各口线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涉及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秘密的信息上网。

舆情制度 第5篇

各系(部)/校区: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巡查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二、封停管理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三、使用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使用要求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舆情制度 第6篇

第一条为提高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对社会问题不同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

第三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发布准确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把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2、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网络舆情的新闻宣传有利于审计工作大局,有利于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

3、突出导向,分类处理。对于影响较大的审计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由局办公室提出新闻处置建议预案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工作。

第四条组织机构

成立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对涉及工作的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

2、根据需要确定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

3、审定新闻宣传预案,决定新闻宣传内容,安排新闻发布;
接待、管理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

4、收集、跟踪、分析、处置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指导相关单位、部门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控制和引导舆论;

5、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上报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处置、预警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局办公室,由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与网监、网宣部门及媒体的关系,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各股室负责提供情况材料并进行核实、分析。

第五条舆情预警体系

办公室指定专门舆情评论员负责文字及宣传工作,收集舆情动态,发现涉及审计工作的舆情及时上报,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引导舆情。

舆情评论员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分析评估态势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发现的舆情,须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提出舆情处置建议并根据情况需要逐级上报。在报告的同时及时跟帖,确保正确引导舆论走向,有条不紊地开展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舆情引导机制

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当网上出现涉及审计工作的负面报道后,应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跟帖,以正视听。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迅速反应,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引领社会舆论。

第七条舆情处置预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基本要求,及时了解舆情出处,对引发该舆情的不实之处进行澄清。同时组织舆情评论员,从普通网民的角度对提出的负面质疑进行反驳,引导舆情的正面发展。

当负面影响增大时,领导小组应有意识地选择重要信息,有侧重地在主流媒体公布信息内容,维护审计部门的形象。

第八条舆情应对方法

1、明确态度。应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快讲事实,慎讲原因,表示对事件的关注和重视。

2、提高速度。要迅速与有关单位和媒体取得联系,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封堵删除与事实不相符的不良信息。

3、统一尺度。要及时拿出统一的解释口径,一时拿不出完整的调查结论时,应考虑梯度发布信息,分阶段降低流言的影响。

4、规范法度。在消除负面报道危害时,要有的放矢,方法得当,分清轻重缓急,密切关注媒体动态,防止事态反复。

5、调整角度。对确属工作失误的情况,应将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原因的调查及责任的追究上,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第九条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与宣传、通信、公安等网络舆情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联系,定期沟通,及时了解网络舆情的新出动态,学习、提高网络舆情应对的科学方法。

第十条责任奖惩办法

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股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舆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或擅自发布有关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导致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舆情制度 第7篇

隔离观察室是幼儿园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隔离,降低传染病的传染率,以确保儿童的健康而设置的临时隔离患儿的专用设施,由保健医生负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场隔离消毒技术指南》、《xx市托幼机构隔离观察制度》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制订了《幼儿园隔离观察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隔离观察室管理要求

1、隔离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房间通风良好,有单独的出入口。

2、室内设施设备齐全,备有紫外线消毒设备、常规消毒用品、小桌椅、玩具柜、污物桶等物品。隔离床和被褥属于隔离室专用,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3、开窗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室内物品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并记录。

4、建立《隔离患儿登记本》和《隔离室消毒记录本》。

5、隔离室单人单间,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儿。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配置要求:N95医用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镜、防护服)。出来时将防护用品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置,立即进行手部卫生消毒(流动水下七步法洗手后喷洒手部免洗消毒液)。

7、隔离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密封,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

8、保健医生负责对隔离室设施设备和物品进行保洁、消毒,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9、被隔离患儿临时隔离期间,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禁止离开房间。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进入隔离室。

(二)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症状者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求

1、幼儿园内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患儿。

(1)对法定传染病患儿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按照《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对其实行严格的离园隔离。待隔离期满痊愈后,需持医疗机构诊断病历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复课证明,经幼儿园保健医生查验后方可返园。

(2)对早期发现的传染病但症状轻微者,如腮腺炎、水痘、出血性结膜炎、痢疾带菌者等,可在园(临时)隔离室内隔离,或采取家庭隔离方式进行隔离观察。

2、在园儿童若出现发热(体温>37℃)、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频繁或剧烈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早期传染病症状,应将疑似症状人员佩戴口罩后移至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安排做好防护的保健医生进行护理、观察和治疗。及时通知疑似症状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尽早带至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3、疑似症状者在本园隔离观察室的留观情况,详细记录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登记表》(附件2)中,年终整理归档。

(三)隔离观察室消毒要求。

疑似病例者离开隔离观察室后,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根据其所患病种,分别按照《常用呼吸道传染方法》和《常用消化道传染方法》,对室内空气和对疑似病例所用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等)等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方法参考如下:

1、消毒人员应按要求严格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2、对隔离室环境进行湿式清扫,对卫生间、桌椅、床围栏、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疑似病例接触过的物品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8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3、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10000mg/L—20xx0mg/L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有效含氯消毒剂,作用30min。被污染过的台面或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或托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4、消毒情况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消毒记录表》中作详细记录,年终整理归档。

(四)儿童检疫与环境终末消毒要求

1、与传染病患儿同班或有过接触的儿童,按《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进行检疫观察。

2、在检疫期间,幼儿园或班级暂停接收新入儿童或转出儿童,禁止一切集体活动,在园儿童不串班、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3、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传染病者(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家庭或医院隔离后,应及时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对儿童所在班级、园内环境和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舆情制度 第8篇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政府部门具体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特制开发区管委会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作风建设等活动,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领导小组设置

成立开发区管委会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罗正军任组长,王必水为副组长,各局室负责人为成员。

网络舆情管理职责:上网浏览网站政民互动板块、网上办事大厅、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等主流网站的论坛,关注网络舆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留言。网络舆情管理员对政府网政民互动、网上办事大厅、广德论坛、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等网络媒体发现涉及开发区管委会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下载登记及时向领导报送,并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

2、批办留言。对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需回复的留言信息,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单位或人员办理落实;
对需要多个单位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单位。

3、办理回复。相关单位或个人收到批办的意见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

4、跟踪督办。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单位或个人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相关单位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

6、立卷归档。办公室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本单位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7、监督检查。对单位网民留言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的留言要进行催办,对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四、办理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
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
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4、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

舆情制度 第9篇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作风建设等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落实《呼和浩特市网络舆情责任主体负责制度》和《呼和浩特市网络舆情联动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发挥积极作用。

二、具体工作设置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上相关工作的舆情管理。舆情信息来源包括微信、APP等新闻发布平台管理,还包括新闻评论回复管理。

2、健全组织机构。网络中心具体负责网络舆情指导、协调、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所有同事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确定一名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各部门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和回复工作。网络信息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引导网络舆情的能力。

4、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同事之间的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发现重大舆情时,应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舆情处置整体合力。

5、工作细则:

①日常监看: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网上舆情的日常监看工作,发现网上涉及舆情,报主要负责人审阅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实真相后做好回复反馈工作。

②及时回复:网上舆情发展迅速,在回复引导中要突破传统观念,“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回复引导。

③有效引导:注重方式方法,采用及时发布事件真相、堵与疏相结合、培养网上意见领袖等方法,确保网上舆情回复工作有效有力。

④网上来网上去:一般性的网上舆情尽可能采取网上回复和引导,必要时可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舆论引导。

⑤舆情发现:网络巡视员负责下载和登记网上舆情,及时报送现实层面的突发事件以及可能上网的敏感事件,加强与市网信办沟通,加强网络舆情监控。

⑥舆情处理:涉事部门对网上舆情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网上回复反馈。如不需要网上回复,则及时将原因等处理情况上报社领导。

舆情制度 第10篇

为加大舆情监督力度,更广泛地搜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舆情,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舆情监控内容

(一)反映市管干部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容。

(二)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不作为等内容。

(三)反映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负面舆情和正面信息。

(四)反映我市镇、村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或者在扶贫济困、强农惠农、农村三资管理等领域侵犯群众利益的相关信息。

(五)反映我市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影响较为恶劣的"相关信息。

二、成立舆情处置领导小组

明确由市纪委宣传部牵头,设立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市纪委宣传部部长张永,副组长为市纪委宣传部赵文、祖廷闯,成员为市纪委宣传部胡洁、纪延,明确专人每天上网浏览“网上宿迁”网公众留言等宿迁市主流网站论坛,关注我市涉腐涉纪网络舆情内容,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起草《舆情周报》。

三、健全舆情处置工作机制

建立舆情处置跟踪、督办工作机制。《舆情周报》报委局机关领导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及时转办到有关单位,定期对交办件进行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根据办理情况,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回应网民诉求。按月、按年度定期汇总整理舆情处置情况。

舆情制度 第11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管理,有效引导网络舆论、防止不良信息对单位的危害,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为单位发展营造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网络舆情,指可能或已经对工作和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第三条 舆情工作办公室在舆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并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第四条 网络舆情监测

(一)为了解掌握网络舆情,舆情工作办公室应切实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工作。网络舆情的监测结果应及时向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二)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研判;
研判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
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

第五条 网络舆情的控制

(一)网络舆情发生初期,舆情工作办公室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控制工作:在掌握、研判舆情后.在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落实对网络舆情的控制举措;
舆情工作办公室负责传达和落实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网络舆情控制的各项指令;

(二)网络舆情的控制应采取以下手段:了解掌握突发或重大事件详情,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
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联络单位舆情工作办公室,等待处置指令的下发;
积极寻求互联网管理部门的支持和网络媒体的配合,控制舆情的进一步扩散。

第六条 网络舆情的化解

(一)网络舆情大规模传播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化解不良影响;
舆情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互联网主管部门、网络媒体共同化解网络舆情的不利影响。并根据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向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下达网络舆情宣传和参与讨论重点;
控制舆情发展、主动引导舆论。

(二)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应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化解情况总结经验,并根据情况开展有利于挽回影响的举措。

(三)危机事件结束、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舆情工作办公室负责整理危机事件的全部过程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定期和不定期的内部通报制度。

第七条 单位各口线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涉及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秘密的"信息上网。

舆情制度 第12篇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网络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着力营造有利于我院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上有关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舆情管理。舆情信息来源包括但不仅限于新闻评论、博客、微信、网站、贴吧等。

2、行风监察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院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

3、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和回复工作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引导网络舆情的能力。

4、建立健全舆情责任追究制,对重要舆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对重要舆情回复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应追究相关科室人员责任。

5、加强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发现重大舆情时,应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舆情处置整体合力。

6、坚持公开透明。以坦诚的态度,如实反映事件真相,争取大家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除涉密事项外,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切实保障大家的知情权。

7、坚持快速反应,限时反馈。对于涉及我院的网络舆情,应及时介入并核实,要求责任科室在规定期限内向行风监察室反馈回复材料,回复材料需由责任科室负责人签字。

8、坚持依法处置。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开展舆情引导,做到科学、依法、有效处置。

9、行风监察室、信息科每天密切关注网络上所有涉及我院的舆情信息,及时发现有可能成为热点的问题。重点监控舆情首发网站和网民活跃程度、影响较大的网站、论坛,特别是周边网民关注度较高的",如黄桥在线、泰兴论坛、泰州论坛、羌溪花园等。密切跟踪舆论动态,及时搜集舆情进展情况。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0、发现重要舆情后,行风监察室要求相关责任科室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得到相关责任科室反馈回复材料后,行风监察室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

11、行风监察室对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责任科室回复函等相关资料收集归档。

舆情制度 第13篇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掌握网络舆情主动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及时掌握学校学生在各种网络媒介中的言论和动态,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宣传思政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三、组织结构

成立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四、工作职责

网络舆情监督员负责监测校BBS,学校的微博、微信,学生的个人微博、微信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及时将舆情通报网络舆情管理员,督促及时控制和引导,并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
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五、工作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跟(回)帖材料。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时,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
在回应时不要只站在如何消除对学校和学校形象的影响上,而要站在师生或受害者的立场上。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和当事人事情真相,进行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学生的理解和信任。根据某一重大舆情事件的发展态势和走向,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适时转移目标,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左右网络舆情的走向,把噪音杂音压下来,使该网络舆情信息关注度逐渐转冷。要加强正面宣传,树立良好风气。

六、操作流程

(一)网络舆情的监测

由网络舆情监督员对涉及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送党政办公室分转交办。

1.监测对象。较经常出现涉及本学校和学生相关舆情信息、帖子和相关跟帖。

2.监测内容。网络上涉及学校和学校的敏感工作和容易被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学校和学校的意见、建议、投诉,相关问题的咨询,涉及教师、服务人员等人员行为和效能作风问题等。

3.监测方法。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和论坛进行定期浏览,收集相关敏感话题和信息。

4.监测形式。一是每天至少1次对相关网站进行浏览和搜索,并做好监测记录;
二是每周至少1次的舆情通报。

(二)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

1.被网络媒体出现和转载的一般突发事件和申诉建议的负面报道,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个工作日内向具体业务主管人汇报,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处置并回应。

2.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天内向主要领导汇报,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3.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被上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3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汇报,1天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七、重点监察内容

学生在网上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一)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

(二)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三)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五)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六)学校和学校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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