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在电力项目设计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2-10-28 17:50:07

摘要 近年来,伴随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电力建设也在不断变化,本文主要分析了电力项目在设计阶段如何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关键词 电力;设计;工程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 TU723.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6708(2009)10-0084-02

0 引言

近年来,伴随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电力建设也在不断变化,但因原材料、能源、土地资源价格上涨,先进技术和新设备推广应用,环保和安全方面提高了要求等原因使得建设标准的不断提高,而电力项目工程的造价都随之不断提高。但如何更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电力工程造价,使它既不被人为地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又不被人为地片面压低,能够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已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分析了电力设计阶段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电力工程造价中的作用以及基本做法。

1 电力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意义

电力项目建设中工程的投资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几个阶段,其中设计阶段又可细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几个环节,这整个工程进程中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之间都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及先后顺序,这是不能任意颠倒的。据有关资料分析得出,在各个阶段对工程造价投资的影响分别为:在投资决策、初步设计阶段为90%左右;技术设计阶段为75%左右;施工图设计阶段为35%左右,而过去人们通常所重点关注的施工阶段仅为10%左右,很显然,工程造价的控制关键应是在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在投资决策确立以后,设计就是工程的龙头,是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的节约就是最大的节约,设计的浪费就是最大的浪费,设计阶段就是提高投资效益的关键所在。因此,在设计阶段实行工程造价控制具有决定性意义。

下面以某110kV变电所工程设计为例。业主(建设单位)原委托方案是:安装带有有载调压装置的110/35 kV,容量为40MVA的降压变压器两台,其两侧高压配电装置均为户内设计,并要求110 kV系统采用国产组合电器(GIS),内桥接线方式。我单位设计人员经现场勘察收资后,了解到这是在区内对已有的35kV变电所进行升压增容扩建改造工程,预留建设用地还是很宽裕的,可以把拟建的配电装置综合楼设计更大一些,不必装设费用较贵的组合电器,可以改用由110kV SF6断路器为核心的敞开电器等组成的配电装置,仍采用内桥接线方式。新的建议设计方案与业主原委托的方案比较,两者安全可靠性是相当的。建议方案的综合楼建筑总面积为1 216 m2,比原方案费用净增加约39万元。而110 kV配电装置造价大为降低,比原方案可节省173万元。其它方面的造价亦有所变动,最后概算总造价比原方案节省154万元,节省数额相当于原方案造价的9.50%。由于建议方案的使用功能和装置的运行安全可靠性与原方案相当,业主欣然同意,确认按建议方案进行工程设计。

在实际工作中还会遇到另一类情况,就是有的业主在项目投资决策中提出投资估算误差较大,分析资料表明一般误差范围在+30%~-20%,其大抵有3个方面的因素:1)项目建设规模没有完全确定,估算难以准确;2)有的业主将投资估算偏小是为了项目能马上立项,待批准立项后再追加投资、追加项目;3)投资估算所用经济指标、信息数据有时难以反映市场实际情况,所以,设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工作做深做细。

在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关键应该是:方案设计阶段要把方案估算打足;初步设计阶段要把概算做全;施工图设计阶段把预算做准,只有坚持这样的做法才能真正体现出设计是龙头、是关键,对工程造价控制起到不可替代的把关作用。

2 电力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在电力系统中,通常用“设计服务经济,经济体现设计”的经营理念、模式,将愈来愈多的被各设计单位所认同采纳,因为设计方案的经济化,将大大提高设计的内在价值,增强其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因此,必须建立设计技术与工程经济密切结合的经营理念,把提高设计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要逐步调整设计院内部结构配置和工作流程,加强专业之间的交流配合,实现“设计专业提要求——造价专业报估算—设计专业完成设计——造价部门出概算”的交叉配套工作方式。在项目设计定稿之前,要充分听取造价工程师的意见,提高设计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投资总额的合理性。

除了上述经营理念转变和组织制度保证外,在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体系中要侧重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2.1 运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价值工程是一种科学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它是运用集体智慧和有组织的活动,以业主(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提高价值目标为重点,以功能分析为核心,对工程的功能和造价两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只有价值系数最大才是价值功能所要求的,这也是工程造价控制本身的要求。

价值工程的“价值”是功能和实现这一功能所耗的费用(成本)的比值,其表达式为:

V=F/C

式中:V为价值系数;F为功能系数:C为成本系数。

在每个设计阶段、每个项目或专业,都要运用价值工程的原理进行设计方案的比较,从功能和造价(成本)两个角度进行分析评价,使两者协调起来,达到有机的统一:1)功能提高,造价降低;2)功能不变,造价降低;3)辅助功能在允许范围内降低,造价大幅度降低;4)在允许范围内适当提高造价,而使用功能大大提高;5)造价不变,功能提高的格局,采用这种方法进行的优化设计是施工阶段无法达到的效果。

2.2 对工程项目实行限额设计

电力基建工程推行限额设计就是要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运用投资分解和工程量控制的方法将投资额分专业下达到设计人员。各专业人员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额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这样就实现了对投资额的控制和管理,也同时实现了对设计规模、设计标准、工程量及概预算指标等各个方面的控制。按照设计程序进行投资额和工程量分解形成纵向控制,各设计阶段把投资分解具体到单元和专业形成横向控制,这样横向控制和纵向控制相结合,责任落实到人,促使设计人员由“画了算”转变为“算了画”。但是,限额设计也并不是单纯追求降低造价,而应该是保证设计的科学性,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化设计,促使技术与经济紧密结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力求以最少的投资,创造出最大的效益。

2.3 推广采用标准设计

采用国网公司、省公司的标准通用设计,是保证工程设计技术质量和经济质量的有效途径,因为标准设计都是来源于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已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优秀设计,它符合我国自然条件和现阶段的技术发展水平,符合国家现行技术经济法规和政策导向,也体现了施工、生产、使用和维护的要求,采用标准设计可以保证设计质量,缩短设计周期、节约设计费用,同时也可以方便备料和施工,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整个建设周期,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

2.4 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

如果预先采取预防措施,尽可能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发生偏离,也就是说工程造价控制不仅仅是实际的反映,而更应该能动地影响投资决策、影响设计、发包和施工,主动地控制工程造价。在工程设计阶段,由业主(建设单位)委派主管项目的技经人员和设计单位的设计师、造价师三位一体、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参与设计阶段全过程设计活动中的技术、经济分析、评议和监督,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信息,能动地影响设计,促使设计质量达到技术质量与经济质量的和谐统一。

在施工阶段,由设计单位委派的技经人员参与工程施工阶段的发包,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全过程经济活动的经济分析、评议、监督和信息反馈,可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2.5 设计单位是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责任主体

设计单位应该自觉主动承担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只有在工程设计中正确妥善处理好技术和经济的对立统一关系,有效控制和降低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也就赢得企业自身的利益和发展。在内部要围绕工程造价控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健全造价控制责任制。院长、设总、主设人层层把关,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为搞好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提供严格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3 如何合理的控制电力项目工程造价

3.1 引入竞争机制,稳妥推行电力设计招投标制度

无论是设计单位或设计方案的的选择都可以采用招投标制度,这可以激发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以最优的设计,最合理的造价来赢得电力设计市场的主动权,从而也更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在招投标管理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采用合理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有严谨的招标文件,规范的招标程序,公正的评标标准和编制有效的标底,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形成“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合同定价”的价格运行机制,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奠定坚实的基础。

3.2 制订电力设计部门参与建设工程投资全过程经济活动管理的制度

在施工发包合同中,应规定设计部门要参与管理。设计单位要全权委派技经人员(设计经济监理)参于设计工程造价管理,按照基建程序实行闭环管理的“四算二价”活动中各个环节。跟踪分析,评议,起监督、信息反馈和把关作用,以促使工程造价更贴近工程实际。

3.3 改进现行设计费取费规定

现行国家规定设计费额是按照工程投资额的一个固定的比率计取的,也就是说工程造价越高设计费就越多,这就很难充分调动设计单位、设计人员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的积极性。在国家这一规定未作变更之前,建议设计费用以下修正公式计取:

设计费额=概算数额×基本费率+(概算数额-预算数额)×节约费率

这一修正公式可以调动和激励设计单位更好地挖掘人力资源的更大潜力,更有效控地制工程造价。

3.4 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监督体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为主的督查组,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在工程投资活动中,发现失控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并对发生失控的责任单位、相关人员提出警告及辅以一定的经济处罚,确保工程造价不被人为地弄虚作假,高估冒算。

4 结论

综上所述,电力设计在基建工程造价控制中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把关作用,其整个控制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但只要认识到位,有合宜的内、外部条件,合理确定目标,采用科学方法,就一定能做好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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