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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区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分工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行业清源”的要求,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重点行业、市场和消费投诉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各类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和保护伞为关键点,扫除行业乱象,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奋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建设高质量发展亭湖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严格按照《亭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市场流通等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力争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拓宽排查范围,深入排查、严厉打击各类商贸集市和批发市场中暴力垄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等“市霸”“行霸”以及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恶意营销、非法传销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推进,局相关科室及分局依据本分工方案,协同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和整治重点如下:
(一)市场流通领域。重点整治商贸集市、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村集市等流通领域中的不正当竞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暴力垄断、制假售假、收取保护费等违法行为。
牵头科室:执法稽查科
责任单位: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各分局
(二)金融监管领域。重点整治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校园贷”等违法金融广告。
牵头科室:知识产权保护科
责任单位:市场秩序规范管理科
(三)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整治侵权假冒、质量不合格建材等违法行为。
牵头科室:执法稽查科
责任单位:各分局
(四)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整治“黄牛”在机动车检验检测活动中居中代理、违法操作的问题,特种设备安全问题。
牵头科室:质量管理与监督科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分局
(五)资源环保领域。重点整治垄断经营、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牵头科室:执法稽查科
责任单位: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质量管理与监督科、各分局
(六)信息网络领域。重点整治网络交易中存在的网络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假使假等违法行为。
牵头科室:市场秩序规范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分局
(七)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整治娱乐场所的食品和药品安全、场内特种设备安全问题。
牵头科室: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责任单位:各分局
(八)教育卫生领域。重点整治学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医疗单位药品安全问题。
牵头科室: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分局
四、实施步骤
(一)深入组织摸排(7月)。各分局、职能科室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摸排,结合行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业部门日常监管、“三书一函”办理反馈及***督导江苏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情况,在上述重点整治乱象问题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明确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突出问题,制定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二)制定整治方案(8月)。按照各部门分工方案要求,结合流通领域实际,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整治措施、时序进度。
(三)开展集中整治(9-11月)。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采取打击处理、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清理清退等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务实措施,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四)组织迎查工作(12月)。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迎查备查工作,并对流通领域制定出台的长效机制建设成果进行系统集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清形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当前形势,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具体工作要细化措施,扎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部门协作。要加强部门内和部门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配合,充分发挥部门内与部门间的合力,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斗争行动的进展情况,并将巡查摸排情况报送至局稽查科。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加大对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落实执法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日常监管不到位,不严格按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五)做好信息上报。线索排查统计工作实行每月一报,无线索的必须“零申报”。对线索排查和日常监管、消费投诉处理等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基本情况。相关报表和材料报局稽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