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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关于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成立了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局机关、局属有关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多次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各区(市、县)也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和职责,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加强与市乡村振兴、发改等部门对接,形成了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市人社局班子成员实行包片指导推动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带队组成7个工作小组,分别赴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督导。
(二)加强摸底排查,基础数据准确详实。主动协调市乡村振兴、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按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照“精准到人,不落一人”的要求,依托国家扶贫开发系统脱贫人口信息数据,组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力量,对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返乡意愿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了解掌握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态及就业创业需求,实现人员底数清、就业培训意愿清、就业状态清,为精准提供就业帮扶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因地制宜,培训质效显著提升。紧贴市场需求和脱贫人口的培训意愿,结合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创新建阵地与做强产业特色相结合、聚名师与加快产业培育相结合、建课程与对接产业需求相结合“三建三结合”工作机制,倾力打造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培训教学主阵地。持续深入推进项目制培训,采取“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模式,为脱贫人口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今年来,全市组织脱贫人口开展就业培训3330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766人。
(四)拓宽就业渠道,人岗对接精准高效。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等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专项活动166场次,促进1009名脱贫人口实现转移就业。着力培树特色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仅“中江表嫂”“家道家政”“江建筑”“聚佳劳务”输出城乡劳动者7.8万余人(其中脱贫人口1800余人),年增收12亿余元。深挖农业产业就业潜力,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8439人。制定出台《德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场地租金、物管费用等方面优惠扶持和创业政策咨询、投融资指导、人员培训等创业服务,回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2.16万人,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39万个,带动脱贫人口等城乡劳动者就业17.83万人。
二、典型经验做法及亮点
(一)优化完善符合德阳实际的制度保障体系。坚持推陈出新,结合全市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实际,出台了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一是建立延伸就业服务制度。在广东、浙江、北京、重庆等我市对外主要劳务输入地建立13个“返乡创业和劳务输出服务联络站”,在市内8个用工大户企业建立“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直联站”,直接服务脱贫人口、农民工等累计达13.5万余人次。二是建立帮扶就业兜底制度。出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再提高100元/月。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立和上岗前公示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的大龄、残疾和家庭特别困难的脱贫人口,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兜底作用。今年来,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人口就业12963人。三是建立灵活就业促进制度。修订完善《德阳市创建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管理办法》,对创建居家类、服务类、经营类、网络平台类和综合类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组织脱贫人口等城乡劳动者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脱贫人口分别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今年来,全市脱贫人口在果蔬、中草药采摘和乡村旅游、年画制作等领域实现灵活就业7760人。仅今年1-9月,全市用于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支出资金2364.65万元。
(二)建设发展服务功能完备的就业帮扶载体。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作用,延续优化支持政策,拓展丰富载体功能,提升吸纳就业能力,为脱贫人口创造更多“家门口”就业机会。一是对标政策,严格标准。对标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德阳市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创建办法》等政策文件及操作办法,严格按照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招用脱贫人口人数、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等创建标准,对全市已有114个就业扶贫基地等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评审。二是实地核查,确保成效。成立了以市人社局班子成员为组长,局机关、局属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7个考核验收工作组,深入就业扶贫基地等用人单位,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核查,切实推选出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扎实、规范、效果好的用人单位。三是丰富功能,提升服务。通过实施“企业岗位缺口清单”“脱贫人口就业需求清单”动态管理,精准对接岗位用工需求。围绕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开展师带徒、订单式和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帮助脱贫人口适应用工需求,提高就业稳定性。四是落实奖补,激发活力。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补等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就业帮扶车间(基地)160个,吸纳脱贫人口就业3142人;累计拨付一次性经费补助804.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脱贫人口就业稳定性较差。脱贫人口普遍文化程度低、缺乏专业技能,就业竞争力相对较弱,从事的工作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导致就业不稳定。另外,部分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脱贫人口,安置期满后面临失业风险。
(二)脱贫人口接受培训积极性不高。一方面部分脱贫人口安于现状,不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参加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存在工学矛盾,部分已实现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认为培训对增加收入效果不明显,不愿弃工参加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健全完善脱贫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统筹使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工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确保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建议省出台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文件。
(二)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形势研判,动态监测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况,着力稳定和拓展就业渠道,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建议省制定出台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等载体建设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按规定落实好脱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等政策,增强脱贫人口参训积极性。继续实施劳务品牌、返乡创业等培训,提升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职业转换和再就业能力。建议省适当提高脱贫人口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