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汇编(六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3-24 12: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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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汇编(六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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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汇编篇一组长:

副组长:

上述分组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协同做好此次迎检工作。

工作重点:一是全面查漏补缺,确保“一超六有”全面达标。二是做好核实核准,根据基础信息表对帮扶手册再次进行核实,确保系统登记、手册记录、实际情况“三个一致”。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走村入户全面宣传本村公共基础设施和村内的积极变化,开展问卷访谈,提高政策知晓率。三是开展环境整治,协助指导贫困户按照“六顺六净”要求,做好家庭环境卫生。

应急处置:接到交办工作任务后,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随后,第一时间将主要负责人要求传达到相关责任人;
各责任人按方案第一时间赴各自责任工作区域,严格按要求落实事情处置和信息反馈工作。

(一)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要将迎检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所有人力、精力,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确保顺利通过省检。

(二)抓好落实。各责任人要根据县统一部署及集凤镇帮扶工作实际,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迎检期间,还要根据审计监督职责认真配合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

(三)严肃纪律。迎检期间,考核将于当天7点告知样本村、样本户,故全局将全员准备,全体干部职工要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做到24小时待命,确保第一时间就位,全力参与配合省检各项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对工作不力的一律严肃问责。

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汇编篇二各村委(社区),镇直各单位:

2018是全县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为认真做好全镇迎检准备工作,真实客观反映我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顺利通过各项考核评估,助力全县脱贫摘帽,经研究,特制定迎检工作方案。

经研究,决定成立麦岭镇脱贫攻坚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开勇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银姣同志任第一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余青海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迎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扶贫办,由余青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迎检相关工作。   

(一)各村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查缺补漏,对贫困人口资料,一个自然村,一个组、每一户筛选清洗,完善入户调查相关资料,据实算清贫困户收入,严格执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一户一档”要求,完善贫困户全部档案资料。“两公示、一公告”程序要到位,补充更新扶贫系统信息,确保线上业务系统和线下纸质资料准确一致,切实做到识别纳入有依据、动态调整有凭据、脱贫退出有证据,保证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准确度。村委和扶贫信息员密切配合,对村扶贫资料进行验收归档备查,确保资料质量,妥善保存于村部楼档案室。

(二)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应熟悉本村(分片)所有类型贫困户(含14、15退出户)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各种扶贫政策,并对应享受的贫困户是否享受。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对象等要列出清单,掌握具体的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好应对工作。挂村工作组、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对所帮扶贫困户的资料负责,迎检前到贫困户家中走访一次,关心贫困户生产生活,宣讲扶贫相关政策,了解帮扶对象“一户一册一卡”是否发放到位,宣传资料是否装袋,如果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发放和装袋,切实提高精准帮扶群众满意度。

(三)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体队员在此期间一户一户走访贫困户,了解贫困户所思所想所需,建立帮扶清单,逐一落实帮扶措施,完善驻村工作日记和帮扶相关资料,提高贫困群众对驻村干部精准扶贫工作满意程度。通知各村民小组组长排查顽固信访户、重点难点控制人员,做好相关培训。

各工作组负责组织对所有公共区域(人群密集的地方、镇道、村道、村委周边环境,尤其是卫生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清理。各包片村干组织村内人员对所负责自然村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清理。检查当天除带路干部以外其他工作人员以及所乘车辆应及时撤离现场,禁止集中停放在村委。村迎检工作小组成员要做好后勤工作,搞好村部楼卫生,布置会议室,做好茶水、点心等会务工作,并善于发现各种不稳定苗头性问题,妥善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防止按程序没有评为贫困户且情绪激动的一般农户在督查期间闹事。

每个村委确定五个迎检带路村干部,督察组分组后视情况随机应变。假定督察组分五组进村入户,按照村干部熟悉程度进行合理分配。各负责各带路村干部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现场调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想办法把问题消化在现场;
在带路时一定不能带绕路,如有几条路能同时能到,要先与检查组沟通;
尽量不让检查组在村逗留时间过长,村干部不能乱说话,更不能坐在家里谈相关信息。

要求迎检工作小组成员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并对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迎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有任何懈怠、漫不经心、不负责任之举,当即上报镇纪委,对责任个人在全镇进行通报;
因个人过失造成严重后果者,由镇纪委上报县级进行处理。

附件1:富川县麦岭镇迎检向导名单

附件2:麦岭镇迎检应急小组名单

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汇编篇三为进一步摸清全镇脱贫攻坚真实情况,准确掌握贫困人口动态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加快补齐短板,使攻坚打法更加精准,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脱贫攻坚全面普查工作的通知》(黔扶领通〔2019〕7号)和《贵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脱贫攻坚全面普查工作的通知》(筑扶领通〔2019〕15号)《息烽县脱贫攻坚全面普查工作方案》(息扶领发〔2019〕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针对全镇182户46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村入户开展全面普查。

各村支书做为村普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普查工作,对本区域内普查结果负责。成立由驻村第一书记、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镇包村部门等组成的普查工作小组,分村入户开展普查,实行“谁采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普查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收入、环境卫生整治、数据质量等情况,普查人员通过“贵州扶贫云”手机app录入系统,由县行业主管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实,对数据存在逻辑错误的,反馈镇行业主管部门,由普查工作组核准更正录入;对确属“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短板的,反馈镇扶贫工作站汇总报党委政府协调解决,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使攻坚打法更加精准。

(一)查义务教育保障存在的问题。是否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有无保障义务教育的相关措施和记录。是否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教育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及时资助。

(二)查基本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是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是否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定额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结账单“一单清”等措施。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4类慢性病的,是否实行家庭签约服务管理;对患有大病、重病的,是否落实医保扶贫综合保障政策。

(三)查住房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是否坚持住房安全保障标准,对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专业机构评(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重建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改造后房屋是否达到《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安全性要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房屋安全评定性结果。

(四)查饮水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是否坚持饮水不愁保障标准,人均日用水量要达到35升以上。集中供水的,供水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水质是否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放宽限值规定;分散供水的,缺水时间是否连续超过30天,水质是否达标;供水未入户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是否超过20分钟,或往返水平距离是否超过1公里、垂直距离是否超过100米。

(五)查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是否完成建设任务,搬迁贫困户是否全部搬迁入住。是否完善后续扶持“五个体系”,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六)查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贫困群众是否加入合作社。是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贫困群众从中获得稳定收益。

(七)查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改厨、改厕、改圈是否完成。“人畜混居”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治理。房前屋后、屋内屋外是否干净整洁。

(八)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建档立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及时,做到“账账相符”(建档立卡数据没有空项、错项,逻辑正确)和“账实相符”(建档立卡数据与真实情况相符)。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普查涉及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时间紧、任务重。镇扶贫工作站要加强对各村业务工作的指导,强化数据分析和研究,确保工作有效推进;镇农业中心、水务中心、村镇服务中心、卫计办、合医办、党政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普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各村要高度重视,村两委坚决担起工作责任,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镇安排部署开展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村根据镇工作部署,把握好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各项工作,不走弯路。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普查工作要侧重发现问题,逐村逐户逐人核查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要把普查工作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理清关系、精心部署,一体谋划、协同推进。要把普查工作与深化“五个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推动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到位。要把普查工作与深入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普查整改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三)提升工作质量。紧盯脱贫“清零”的目标,确保全镇所有贫困人口脱贫,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全面普查坚持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坚持脱贫标准,既不拔高也不降低,不落一村一户一人,精准掌握底数情况,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科学依据。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具体深入开展普查工作,如实反映脱贫攻坚战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要做到细查快补,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村逐户研究解决方案,迅速采取有效举措,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等不靠。今年年底前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现未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人口不返贫。

(四)强化督促检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由镇“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专项督导组,检查督导各村工作状态和工作质量,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汇编篇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缓解和消除农村贫困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

目前,在我国农村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称两项制度),都是以农村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的,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于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作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具有重大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在总结一些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

通过探索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全面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坚持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地域分布特点和不同地区两项制度标准的差异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帮扶和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三)试点范围。

中西部地区应将试点范围扩大到80%以上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到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东部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试点范围。

(四)标准。

农村低保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扶贫标准,以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扶贫标准。

(五)对象。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

(六)程序的衔接。

要统一组织,使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

严格按照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程序和民主公示的要求,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

对于申请享受两项制度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分别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扶贫部门审批,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和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

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部门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

(七)政策的衔接。

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对象,要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产业开发、扶贫易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小额信贷、

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帮扶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

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以及被拐卖后获解救的妇女儿童家庭提供重点帮扶。

要坚持依据统计部门的监测数据确定扶贫对象,防止盲目扩大规模,确保政策兑现。

因地方自定扶贫标准而增加的扶贫对象,由省(区、市)人民政府安排落实扶持资金。

(八)管理的衔接。

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和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档案,会同统计、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对两项制度涉及的对象同步进行调整。

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生活情况。

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要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要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的,要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各省(区、市)和试点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办法。

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农村五保、农村低保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九)切实加强领导。

省(区、市)和试点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试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十)周密制定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试点县的试点方案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试点工作所需资金,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试点县的实际情况给予支持。

(十一)加强部门协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汇编篇五为了积极响应国家脱贫攻坚号召,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村将根据省级部门下达的各个指令,制定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

现如今,xx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我们希望经过这次由有关部门组成的专业人员的检查评估,来检验我们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是否做的足够深入透彻?并仔细分析研究检查结果,然后再根据当地情况对往后的多平攻坚工作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创新。努力更快,更好地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发展村中经济,让村民们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2020.4.17-20日

迎检方式主要由评估组多对一对住户进行面对面访问,同时还会采取现场调查问卷以及召开会议等方式

本次评估组将根据国家部门以及省级部门的指示,对村内较为贫困的住户,已经脱贫的住户以及非贫困户这三类住户进行重点检查,但总体而言,检查范围将会覆盖整个村庄。迎检项目主要包括对租户在脱贫空间站前后的家庭经济水平发展情况和生活改善情况,对国家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脱贫攻坚组对村内人员的分类是否详细是否合理,以及将会对脱贫攻坚期间的人员档案进行核查。

1.打扫环境布置场地将会议室工作室档案室等进行全面清扫,室内设施摆放整齐

2.组织人员宣传到位

在评估组检查期间,将会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汇报会议。对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对脱贫攻坚战的主要措施,国家的基本扶贫政策内容等。同时对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加强礼节,例如说话谈吐上的培训,会议当天要提前通知到位,确保会议的郑顺利开展。

3.整理档案和资料

对享受扶贫政策以及脱贫攻坚战涉及到的人员的档案重新进行整理,确保检查处在需要审核档案时,能够又快又好的找出相关人员的档案。同时扶贫的相关资料,国家补助金的使用情况收据等也要提前准备好,方便检查组进行核查

4.再次对全村情况进行充分了解

在检查组上门检查之前,要再派专门的人员挨家挨户对住户情况进行收集和检查,落实清楚扶贫措施,了解清楚情况。保证检查能够顺利完成。

xxxxxxx

xxx负责迎接评估组的到来,安排好评估组在xx村这三天的生活起居等xxx负责评估组所需要的一切资料档案等能够按时又快又好上交xxx带领评估组对全村人员进行挨家挨户的访问和调查

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汇编篇六为加快推进全市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各项减贫任务按期实现,结合国务院脱贫攻坚考核针对省、所反映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务院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综合检查工作要求,现结合全市民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脱贫攻坚工作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为重点,坚持照单全收、举一反三,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反反复复地去抓”,坚持紧盯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项目、难点工作、薄弱环节的检查。通过检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全部行政村(社区)的社会救助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监督,对所辖各行政村(社区)的全部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开展综合检查全覆盖;
市民政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内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两级社会救助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监管,对所辖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市行政村(社区)随机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总数的15%。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情况,重点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情况;
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情况;
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情况;
是否存在过度保障情况。

(一)工作部署(20××年4月底前)

由市民政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民政领域综合检查工作,部署工作任务,说明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标准。

(二)实地检查(20××年5月1日-31日)

具体工作开展时间为一个月,市民政局随机抽取部分乡镇(街道)的行政村(社区),开展实地检查。各乡镇(街道)在此期间要完成对本行政区所有行政村的检查工作,并及时汇报。

(三)整改落实“回头看”(20××年6月10日-6月25日)

市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后,再次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

市民政局依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将不定期开展全面检查或随机抽查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监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加强管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

(二)广泛宣传救助政策。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屏、网站平台等渠道,通过会议宣讲、集中咨询、现场解读、发放传单、摆放展板等方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使群众了解救助申请条件、申请审批程序以及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常识内容,使社会各界都能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支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三)加强部门密切协作。各级民政部门应积极会同组织、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社会救助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救助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共同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责任。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分政府责任和部门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责任,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主观渎职还是客观失误。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程序,会同相关部门直接督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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