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林资函【2020】180号,,省林业厅对于扶贫攻坚工作中充分发挥乡镇林业工作站职能作用指导意见(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2-06-30 15: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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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林资函【2020】180号,,省林业厅对于扶贫攻坚工作中充分发挥乡镇林业工作站职能作用指导意见(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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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林业厅文件

  黔林资函〔2018〕180 号

  签发人:缪

 杰

  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在扶贫攻坚工作中 充分发挥乡镇林业工作站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

 各市(州)林业(绿化)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各县(市、区)林业(绿化)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生态扶贫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乡镇林业工作站(包括乡镇林业工作机构,以下简称“乡镇林业站”)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林业生态扶贫,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充分发挥乡镇林业工作站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林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林站发〔2018〕41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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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乡镇林业站推进林业扶贫攻坚的重要作用 乡镇林业站处于林业建设的第一线,在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确指导下,切实发挥立足基层的优势,为落实林业扶贫攻坚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林业扶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乡镇林业站在落实脱贫攻坚 “最后一公里”任务的优势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林业扶贫惠农政策要落实到位、工作任务要落实到户到地,都必须发挥好乡镇林业站广大干部职工熟悉政策、掌握技术和了解信息的优势,指导贫困群众通过参与国土绿化、森林经营、生态保护和特色产业发展等林业建设,稳定增收,实现脱贫。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认真落实生态护林员工作。按乡镇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培训、监督、考核等工作,规范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管护范围、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重点组织做好申报材料、个人素质审核评定,遵循“应聘尽聘”原则,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协助建立生态护林员技能培训、日常巡护等机制,搞好上岗培训,保证正常履职;加强日常管理,提升管护能力;严格监督考核,确保管护成效;协助建立完善医疗保险机制,防止生态护林员脱贫后因病返贫。

 (二)引导组建林业合作社,推进林业产业扶贫。积极协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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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帮助条件具备的造林专业合作社、林地股份合作社,立足当地林业资源优势,通过入股分红、订单帮扶、合作经营和劳动就业等多种形式,推动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由单一造林向造林、管护、经营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刺梨、核桃、板栗、樱桃、猕猴桃等特色林产业及林下中药材、野生动植物繁(培)育利用、林下养殖等特色种养业。加大生态旅游扶贫指导力度,引导贫困人口由分散的个体经营向规模化经营发展,为贫困人口兴办森林人家、从事土特产销售和运输提供便利服务。推动贫困村资产股份化、土地使用权股权化,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形成“林业增绿、群众增收”的常态化良性机制,促使贫困群众得到长期稳定收益,巩固脱贫成果。

 (三)落实林业站扶贫 “四到户服务”工作。结合乡镇林业站职能,主动落实林业扶贫攻坚“四到户服务”工作。即:

 1、政策贯彻宣传到户。将林业扶贫政策内容、获取途径等,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引导贫困户参与林业建设,增加收入。

 2、林农培训到户。根据本区域林业发展和贫困人口需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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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开展林木繁育、栽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培训,帮助贫困户掌握林业基本技术和方法,提升林业生产技能。

 3、技术支持到户。引导贫困人口在不影响自然生态环境前提下,采用良种良法,发展特色林产业、特色种养业等生态产业,给予到户的生产技术服务,实现科学管理。

 4、涉林事项办理到户。积极创造条件,简化流程,开展“一站式、全程代理”等便民服务,提供涉及林木采伐、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特色林产业、特色种养业建设等事项的到户办理,使贫困户“足不出乡”得到精准服务,降低办事成本,激发兴林脱贫活力。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乡镇林业站扶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要紧扣林业生态扶贫工作部署,结合乡镇林业站工作实际,制定乡镇林业站助力扶贫攻坚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乡镇林业站扶贫攻坚的具体落实,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发挥好乡镇林业站在林业扶贫工作中生力军、排头兵的重要作用。

 (二)用足政策,用好资金。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乡镇林业站贯彻落实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

 — 5 — 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支撑政策,帮助贫困人口用好管好造林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抚育补贴、合作社劳务补助等林业资金。要指导乡镇林业站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重点落实好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工作任务,强化国家标准化建设林业站的示范带动效应,确保乡镇林业站扶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三)发挥职能,提升能力。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落实林业扶贫攻坚任务和满足林农脱贫需求为导向,改进工作手段,加强乡镇林业站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林业站助力林业扶贫攻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一批“看得见、问得着、留得住”的基层扶贫专业技术人才,确保基层林业扶贫攻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四)完善机制,示范带动。建立完善的“省市指导、县级领导、乡镇实施”的林业惠农政策措施衔接落地工作机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发布和推送相关政策、项目和技术等信息;姚组织开发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林业扶贫政策、技术课程,指导乡镇林业站通过“全国乡镇林业工作站岗位培训在线学习平台”,组织贫困人口参加培训,提升林业生产技能,推动林业惠农政策落地。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乡镇林业站组织贫困人口开展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造林抚育以及发展特色林产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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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种养业等工作,同时大力总结推广一批围绕“国土绿化、生态保护、特色产业”脱贫的村、户示范典型,以及乡镇林业站助力脱贫攻坚的成功案例,通过示范带动,切实巩固林业脱贫成果,提高林业扶贫攻坚工作成效。

  (五)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林业站扶贫攻坚工作的管理,落实工作效果跟踪反馈机制,加强考核,定期听取汇报,现场考察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乡镇林业站扶贫攻坚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向我厅报送乡镇林业站扶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年底报送总结。

 乡镇林业站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落实任务上凝聚作为、凝聚力量、凝聚成效,打通林业扶贫攻坚任务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为决战扶贫攻坚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

 贵州省林业厅

 2018 年 8 月 16 日

 贵州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16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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