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饭店)疫情防控应急措施预案4篇
餐饮企业(饭店)疫情防控应急措施预案篇1
各科室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餐饮企业(饭店)疫情防控应急措施预案篇2
一、综合管理
1.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饭店总经理为应急小组组长,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实行“一店一策、一店一案”方式,结合实际编制本饭店防控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3.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饭店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4.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
5.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6.顾客和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单位,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
7.严禁开展聚集类活动。
8.在显著位置处通过 LED 屏播报或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
二、顾客服务
9.在入口处对顾客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凡是超过
37.3℃的,并伴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禁止入内 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管理单位。
10.对入住的顾客必须实名登记,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顾客属地信息、抵烟时间、抵达车次、座次/航班号、座位号、来烟预接触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健康状况、预离烟时间、预离烟车次、座次/航班号、座位号等,所有信息记录应确保无误, 备案留存。
11.告知顾客服从和配合旅游星级饭店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注意个人卫生防护、维护公共卫生。
12.配备测温仪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措施的行为,依法报告公安部门。
13.严禁承办任何聚会、聚餐活动,尽量采取外卖配送方式就餐减少堂食,对住店客人采取送餐上门服务方式,如进店就餐应间隔桌位就餐,就餐人员间隔距离不得少于 1.5米。
14.推出并倡导“无接触”网络预订服务。
15.完善并倡导刷卡支付、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三、内部管理
16.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采集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员工,必须严格进行 14 天集中隔离观察。
17.在岗员工每天实行晨、午、晚体温检测制度,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若员工体温超过 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餐饮企业(饭店)疫情防控应急措施预案篇3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我市餐饮业造成的不利影响,避免人员聚集就餐可能引发的疫情防控风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有力推动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帮助餐饮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企业有序复工
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43号),切实做好经营服务规范、经营场所环境、服务提供、设备管理、采购进货管理、顾客管理、外卖服务等方面的卫生防疫措施,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特点和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为餐饮企业复工提供操作指引,指导餐饮企业做好复工工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走访重点餐饮企业,了解企业困难,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市商务局将下发餐饮业复工操作指引,为各(县)市区提供参考。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餐饮经营单位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规范、安全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建立各项操作守则,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二、全面落实帮扶措施
一要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办〔2020〕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22号),落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通金融服务便捷通道、减免中小企业房租、中小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等政策,帮助中小微餐饮企业渡过难关。二要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19号),引导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调整经营策略和模式,帮助限上餐饮企业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加强合作,开展线上订餐、线下自提和无接触配送服务。三要宣传指导餐饮企业用好餐饮电商平台的金融支持政策。饿了么、美团等针对餐饮业推出了金融支持。饿了么口碑将向部分全国连锁餐饮企业提供总额10亿元专项扶持资金。美团出台了“七项商户帮扶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5亿元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商户恢复经营。福州晚报将联合本地银行,为福州餐饮企业提供贷款等服务。
三、鼓励发展网络销售
一要积极引导大中型餐饮企业开展团餐供应。为避免复工企业人员聚集就餐,防止群体性聚餐可能引发的风险,要积极推动大中型餐饮企业开展团餐供应配送服务和外卖和外带销售。
二要推动餐饮企业与餐饮电商平台开展合作,帮助餐饮企业开辟新的销售模式,拉动餐饮消费;通过线上下单预约、线下定时自提、无接触配送的方式避免人群聚集;大力倡导极速“线上建店”,将传统堂食需求、生鲜采购需求引入线上餐饮、线上零售新服务区域,实现运营转型。
三要组织开展“无接触外卖月”活动,引导餐饮商户开展无接触外卖业务,推动餐饮企业开展家庭套餐、预制菜品(半成品快食)线上销售,帮助餐饮企业走出困境。为避免人员聚集堂食可能引发的疫情防控风险,目前已有500多家餐饮企业参与“无接触外卖月”活动。
餐饮企业(饭店)疫情防控应急措施预案篇4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餐饮业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餐饮业复工复业,特制定本指引。
一、加强用餐管理。
(一)继续暂停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活动。
(二)顾客进入餐饮服务单位,应戴口罩,测体温或出示“安康码”。餐饮单位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安康码为黄色、红色和未戴口罩人员,应拒绝进入餐饮场所。顾客除就餐期间外,其余时间必须戴口罩。
(三)每间包厢只开1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顾客隔位、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四)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时间不低于20分钟。
(五)建立就餐人员登记台账,每桌登记至少1名顾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就餐时间。
(六)要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给予每桌客人双筷勺或公筷公勺。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定时对就餐场所、电梯间等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
三、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
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食品加工制作食品。
四、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餐饮业复工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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