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2-07-19 13:30: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控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防控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防控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的风险较高,国内多地出现本地感染案例,其它呼吸道传染病也进入高发期,给疫情防控带来严峻挑战。为切实落实“四早”措施,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有效防控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加强监测预警,做到及时发现

(一)病例监测。镇卫生院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门诊接诊的所有发热病例、急性呼吸道感染的住院病例上报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若本辖区出现新发病例,立即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要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对一定区域范围内近14天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共同暴露的人群,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报告。(工作组:医疗防疫组;责任单位:大榆镇卫生院)

(二)重点场所监测。辖区养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精神病院、学校和幼儿园、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要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每日检测体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对出现上述症状者,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组:市场监管组、医疗防疫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大榆镇敬老院、各学校、幼儿园、各村、社区)

(三)村(社区)监测。各村、社区要明确责任人,对纳入社区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监测。要适时对辖区所有外出人员开展彻底的摸排,及时掌握其流动情况。在本辖区出现新发病例后,各村、社区要组织工作人员配合医务人员、民警等开展逐户排查。发现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组:农村疫情防控组,重点人员摸排、管控组;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卫生院)

(四)体温监测。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旅游景点、商场超市、健身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体温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要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辖区卫生院,并依据流程配合做好科学处置。(工作组:市场监管组;责任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辖区各卫生院,各村、社区)

(五)药品销售监测。积极配合省、市对相关连锁药店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销售情况的监测。市出现新发病例后,辖区所有药店销售上述药品立即实行实名登记,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和镇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医疗防疫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六)冷链食品监测。辖区涉及冷链食品业务的企业、市场、超市,要配合上级部门每周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农贸市场等环境监测。(工作组:市场监管组;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社会治理办)

(七)信息收集报送。卫生院要落实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落实发热病例、急性呼吸道感染的住院病例就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信息每日报送工作。辖区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市教育部门部署完善学生健康监测系统,每日汇总学生健康监测情况。市场监管所要建立和完善药店药品销售监测预警机制。党建办要进一步做好舆情监测。各村、社区要加强防疫宣传,鼓励群众提供疫情线索或进行疫情报告,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工作组:医疗防疫组,综合协调组,重点人员摸排、管控组;责任单位:卫生院、市场监管所、党建办、农民工服务中心、学校,各村、社区)

(八)数据分析利用。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分析监测数据,综合研判疫情趋势,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和预警响应建议。(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镇应对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加强准备工作,保障后勤供应

(九)人员队伍。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联合辖区各卫生院、市场监管所组建疫情研判、流行病学调查队伍,社会治理办要联合各村(社区)组件社区防控队伍。明确村(社区)管理人员,落实网格员社区防控责任。(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农村疫情防控组;责任单位:卫生院,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各村、社区)

(十)医疗机构。卫生院根据自身医疗条件开设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工作组:医疗卫生组;责任单位:卫生院)

(十一)集中隔离场所。根据不同疫情规模,配合市指挥部,做好隔离场所准备工作。有人员集中隔离时,由医疗卫生组安排专人为集中隔离场所负责人。(工作组:医疗卫生组;责任单位:卫生院)

(十二)防控物资。按照市指挥部标准完善我镇重要医疗物资储备,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机构物资药品储备量原则上应当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做好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转运、处置处理设施准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生活必需品保障。物资储备均应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财政办、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卫生院、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办)

三、加快反应速度,实现科学处置

(十三)预警响应。及时汇总分析各类监测数据,研判疫情风险,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一旦发现新发病例,或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医疗防疫组;责任单位:镇应对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卫生院,各村、社区)

(十四)医疗救治。坚持“四集中”原则,及时规范转运确诊患者。(工作组:医疗防疫组;牵头部门:卫生院)

(十五)流行病学调查。综合运用公共卫生、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手段,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调查。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医疗防疫组;责任单位: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卫生院、派出所,各村、社区)

(十六)防控区域划定。疫情发生后,要按照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最小单元精准划定管控区域,依法依规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工作组:农村疫情防控组、社会稳定组;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辖区各卫生院、学校、幼儿园,派出所)

(十七)核酸检测。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各村(社区)、卫生院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上报核酸检测人员名单,确保及时检测、及时管控。(工作组:医疗防疫组、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组;贵任单位:各村、社区,卫生院)

(十八)隔离医学观察。各村、社区对辖区内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提前做好宣传和稳控工作,确保人员及时隔离,隔离期间定期了解其动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要指导其进行居家隔离,随时关注其去向,加强沟通。(工作组:医疗防疫组;牵头部门:卫生院,各村、社区)

(十九)重点场所防控。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场镇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院、卫生室、敬老院、精神病院、监管场所及其他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组:市场监管组、医疗防疫组;牵头部门:各村、社区,卫生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市场监管所,派出所)

(二十)防疫知识宣传。加大重点人群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疫苗宣传力度,倡导坚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加强对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的防控知识的广播宣传。(工作组:宣传引导组;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卫生院、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二十一)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群专结合,完善部门、镇村联防联控机制。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即辖区党委和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各村(社区)和单位的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的自我管理责任。(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农村疫情防控组;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

(二十二)经费保障。镇财政办要安排统筹经费,对疫情防控工作予以保障,确保秋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工作组: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镇财政办)

(二十三)防控演练。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查风险、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检验疫情防控准备情况。(工作组:各工作组;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

(二十四)督促指导。镇指挥部办公室每月要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推动落实“五有三严”(每个单位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措施;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格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分管领域、部门职能职责针对性的开展每月督导检查。(工作组:督查组;责任单位:镇应对新冠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

(二十五)政策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加强与村、社区工作的对接,在落实秋冬季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按照已出台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我境外公民保护做好境外没情输入精准防控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要求,统筹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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