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管理制度10篇

发布时间:2022-08-06 11:20:04

疫情管理制度10篇

疫情管理制度篇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由专人专人管理;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入隔离室。

  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观察。

  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和活动。

  五、学校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

  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疫情管理制度篇2

  1、园长:园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作为第一责任人,园长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康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园所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建立健全幼儿园各种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和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幼儿园中层领导:

  幼儿园主要领导分日值勤,负责一日全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幼儿园的整体传染病防控工作负责。

  3、主班教师(班主任):

  各班主任必须对本班的全部幼儿进行早、午体检并作好记录,对因病缺勤的幼儿及时上报。

  体检内容包括检查:

  体温、观察幼儿面色和精神状态、检查幼儿的个人卫生等情况。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患病的缺课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的疫情报告责任人保健医。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幼儿园的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园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幼儿园,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

  4、配班老师: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各班教师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幼儿的联系工作,各班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各班教师对班级内各角落每日都进行清洗消毒,图书、桌面、玩具、被褥等幼儿物品定期暴晒,塑料玩具、毛绒玩具等定期用“84消毒液”浸泡、清洗外加日光暴晒;幼儿餐具、水杯等每日蒸煮消毒;幼儿毛巾每天清洗暴晒

  5、保育员(保健医生):在一日活动中,要不定时到各班巡视观察,各班教师密切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及时作出相应处理。严格执行教室、午睡室等场所的通风制度,保持室内空气新鲜,要求教师每天给幼儿班级、午睡室、活动场所开窗通风。下午,全部孩子离园后,使用“84消毒液”对室内进行消毒;指导各班教师对班级内各角落每日都进行清洗消毒,图书、桌面、玩具、被褥等幼儿物品定期暴晒,塑料玩具、毛绒玩具等定期用“84消毒液”浸泡、清洗外加日光暴晒;幼儿餐具、水杯等每日蒸煮消毒;幼儿毛巾每天清洗暴晒。对于已确诊传染病的学生,校医要立即按程序上报,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

  6、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所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协助本园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疫情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一、开学前工作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1.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区域内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幼儿园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园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明确防控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全园教职工服从安排,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

  3.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班级、各老师)、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家长沟通机制、应急预案、防控工作台账等,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4.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各市(州)、县(市、区)可通过集团园、教研指导责任区,指导、督促区域内幼儿园完成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确保公民办幼儿园全覆盖。

  (二)全员排查和全面消毒

  1.全员排查。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以下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出现瞒报、错报、谎报情形的,要承担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1)每日了解教职工及儿童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2)教职工及儿童返园前有疑似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需提供定点发热门诊出具的新冠肺炎排除诊断证明,治愈后方可返园,并由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3)教职工和儿童及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居住地是否有确诊病例、是否外出返回居住地后按要求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隔离观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入园时需提供居住社区(村)开具的,解除居家隔离或解除医学观察等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返园。

  (4)省外入黔返黔教职工生防控。对XXX、XXX入黔返黔教职工生,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在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由各市(州)、贵安新区组织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并做好相关管理服务,确保集中隔离人员情绪稳定、生活保障到位。对XXX以外其他省(市、区)入黔返黔教职工生,全面掌握其来黔前14天内活动轨迹。属于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的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由其本人进行申报和承诺)的教职工生,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并根据检测结果由各地组织集中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来黔前14天内有XXX旅居史的教职工生,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并由各地组织集中隔离观察14天;属非疫点的教职工生,要扫描快速登记程序、检测体温,登记流动去向,由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来黔前14天内无XXX旅居史的教职工生,要扫描快速登记程序、检测体温,登记流动去向,由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5)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提前15天到幼儿园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6)教职工、儿童需在开学前返回幼儿园所在地连续居家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向幼儿园报告情况。

  2.卫生设施及消毒物品的准备

  (1)各园需及早摸清疫情防控物资(口罩、体温计或体温枪、肥皂、洗手液、手消毒剂、手套、消毒液、呕吐包、酒精、含氯消毒制剂、紫外线灯等)底数,在开学前做好防控物资采购储备工作,确保防控物资准备充足,并能正常使用。

  (2)洗手设施到位。开园前逐一检查洗手设施,能满足儿童及教职工洗手需求,确保流动水洗手。对下水道进行检修,确保排泄通畅。

  (3)远离教学楼设置相对独立的“疑似新冠肺炎临时隔离观察室”,用于儿童及教职工暂时留观,避免交叉感染。

  (4)园内设置有标识的专用废弃口罩加盖垃圾桶,废弃口罩须在社区集中处理,防止二次使用。

  3.卫生消毒工作要求

  (1)做好园内外大环境和户外玩具的清洁与消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不留卫生死角,清洁有质量。

  (2)做好教室、睡房、各功能室、办公室、隔离室、卫生间开窗通风和紫外线灯空气消毒工作,做好室内物品、教具、玩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3)食堂保证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做好开窗通风,和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厨具炊具及餐饮具做好清洁消毒,确保儿童及教职工的健康与安全。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园内厕所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每日消毒。如为旱厕,需用漂白粉覆盖消毒,每日不少于三次。

  (5)分管领导参与开学前卫生消毒工作的准备与检查,督促各项清洁消毒工作按制度按流程执行,确保幼儿园开学前各项卫生消毒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4.预判教师返岗情况

  提前统计教师返岗情况,如幼儿园教师(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因疫情不能如期返园,教育局要提前做好人员调度安排,需临时招聘人员的,要对招聘人员进行严格体检和假期活动轨迹排查,确保开园后幼儿园整体工作正常开展。

  (三)线上培训与学习

  组织全体教职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制度、基础防控知识及应急预案等线上培训和学习。

  二、开学后工作

  今年春季学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完善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强化管理尤为重要,事关全园教职工及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除常规的卫生保健工作外,以下事项要重点关注并严格执行:

  (一)组织全员学习

  开学后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保健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保育员、食堂人员、保安及保洁人员等)强化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幼儿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

  (二)晨午检及全日观察

  1.晨午检人员保障。幼儿园要安排充足的人力,开展儿童入园体温检测工作,避免儿童和家长在幼儿园门口滞留聚集,增加安全隐患。全体到岗教职工及儿童晨间入园前及午间由指定人员各测量体温一次(晨、午检时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体温(腋温)≥37.3℃的发热者,需及时佩戴口罩,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疫情防控台账管理。分管领导、保健人员需加强晨午检及全日观察的督促和指导,对每日缺勤儿童及教职工进行登记追踪,做好病因追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儿童的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教职员工或儿童每日健康状况。

  3.活动管理。疫情期间,严格幼儿园各类活动的组织管理,建议停用功能室,如需使用,每批儿童进入之前都要进行一次消毒。不得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尽量缩小活动范围,避免在通风不好的室内开展活动。

  4.关注心理健康。疫情期间,关注教职工及儿童的心理健康,如有异常,及时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三)对家长的要求

  1.返园报到要求。家长按照幼儿园要求通过网络或分时段入园办理相关入园手续,儿童无需随同。

  2.儿童接送要求。儿童由身体健康的家长负责日常接送,家长需将儿童送到幼儿园指定的接送区域,家长不得入园。如果幼儿园规模较大,家长需按幼儿园划定时间和班级错峰接送,避免人群聚集交叉感染。

  3.儿童居家健康监测。

  (1)儿童在家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家长需及时带儿童到指定医院就诊,在没有明确诊断结果前,儿童居家隔离不得入园,并及时向幼儿园反馈,待排除传染性疾病后根据儿童身体状况酌情考虑返园。

  (2)儿童家庭成员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需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在没有明确诊断结果前,其儿童需居家隔离不得入园,待家长排除传染性疾病后方可返园。

  (四)洗手要求

  把勤洗手作为对教职工及儿童的要求,并形成习惯。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洗手,入园后、进食前、如厕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都要严格遵照七步洗手法洗手。整个洗手过程不少于30秒,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具体参照疾控推荐的七步洗手法执行)。

  ( 五)园内就餐要求

  结合教室的实际情况为儿童创设分散的就餐环境。教职工分批次就餐,控制人流量,有条件的幼儿园,教职工可在独立办公室就餐。每日“三餐两点”前对儿童就餐桌面进行常规消毒。

  (六)幼儿园卫生与预防性消毒

  严格幼儿园卫生与预防性消毒工作,按要求对环境、教室、睡房、活动室、食堂、办公室、隔离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进行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具体操作方法见附表。

  (七)应急状态下的卫生与消毒

  幼儿园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在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实施消毒。

  (八)校车使用要求

  1.校车严禁超员。疫情期间,校车管理按当地客运或相关部门规定执行,乘坐人员需隔空坐。

  2.校车卫生消毒。校车使用前后按要求进行消毒。校车内需配备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专用垃圾袋等防控物资。

  3.乘坐人员管理。乘坐校车的教职工和儿童需佩戴口罩(儿童口罩由家长自行准备),上车前需测量体温,体温≥37.3℃,不予上车。驾驶员工作期间需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九)个人防护

  园内教职工、儿童及家长需做到以下要求:

  1.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口、鼻。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盖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按照垃圾分类投入加盖垃圾桶。疫情解除前,教师组织教学活动时,建议佩戴口罩。

  2.良好作息。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适当进行居家运动,减少外出,不要去人群密集处,保持身体健康,提升自我免疫力。

  3.居家卫生。保持居家环境整洁卫生、加强开窗通风,防止病毒传播。

  (十)宣传教育

  尽快将官方途径获得的疫情防控知识通过QQ、微信、短信等途经发送给教职工和家长,普及新冠肺炎的特征、危害、传播途径、防治办法等,引导教职工、儿童、家长疫情期间尽量居家,避免走亲访友和聚会聚餐,不带儿童去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尤其是空气流通性差的地方。

  (十一)膳食管理

  1.合理膳食。科学合理的膳食营养,能有效改善营养状况,增强抵抗力,有助于新冠肺炎的防控。

  (1)热量充足,食物多样,谷类为主。

  (2)保证充足蛋白质。

  (3)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

  (4)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

  (5)保证充足饮水量。

  2.规范操作。

  (1)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确保食材不受污染及腐烂。

  (2)生、熟食应分开储存和加工,加工流程合理,确保食用的蛋类、禽肉海鲜类等彻底煮熟。

  (3)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品加工前,应按幼儿园食堂卫生操作流程取掉耳饰、手饰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等。

 

疫情管理制度篇3

  一、分层级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建立教职员工排查及管理机制,实行年级处室负责、“日报告 零报告”、分层分级管理。具体分工为各年级处室负责本部门教师(含外聘人员)情况,由办公室汇总;疆部单独统计疆部教师员工情况;最终信息由校医室汇总学校信息负责向上级报送。

  学校要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教师的康复情况,准确掌握每个教职员工返校前 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分阶段管理

  (一)值班人员全程值守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要加强值守工作,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办公室、新疆部做好卫生防疫、安保、后勤、疆部值班、三级值班等安排。参加值班的教师由年级处室负责落实好本人健康状况及近期行程,符合要求者方能到校参加值班工作,填写《郑州十一中返岗教职工健康状况审核表》,交由校医室审核登记,进出校园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填写《郑州十一中疫情期间外来人员登记表》,凡体温超过37.3°C或有明显的干咳者严禁入校。体温检测人员和校医等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二)居家隔离时期

  学校广泛发挥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海报等形式,做好宣传引导,拟定并转发《郑州十一中疫情防控期间返郑教职工隔离要求》,并由年级处室负责填写《郑州十一中返郑教职工居家隔离情况记录表》,督促教职工按照上级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隔离工作。

  1.加强学习,认真研读学校转发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利用资源学习正确的个人防护知识。

  2.积极配合学校及社区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

  3.积极配合各项行踪和健康监测等排查,每天向学校汇报自身健康情况,不隐瞒自己及家属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如实向学校和社区汇报。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辨别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自己负责,对他人和社会负责。

  5.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驻地的居家隔离观察 14天,从省内外其他地区返回驻地的居家隔离观察7天。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备案登记,向年级处室汇报,年级处室做好返郑教师的情况记录。在教工宿舍隔离的教师集中管理,由校医室组织每天测量体温,填写《郑州十一中返郑在校隔离教师每日情况登记表》,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

  (三)开学准备时期

  1.对食堂工作人员、保安保洁、生活老师等寒假期间旅居史、疫区人员接触史和健康进行过程监测,“一人一案”建立台账。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总务处要在开学前一周落实完成。

  2.开学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根据《郑州市中学(中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拟定《郑州市第十一中学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及个人防护要求》,保障教职工工作期间的身体健康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利用网络平台做好录课、直播、线上答疑等“停课不停学”的相关工作。

  (四)开学之后

  工作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弹性工作制,严格按照上级防护指南及《郑州市第十一中学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及个人防护要求》进行落实。

  1.每天上班前先自测体温,进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不要带病上班。

  2.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且不用手摸自己的口鼻眼睛等。

  3.进入学校大门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校工作,若体温超过37.3℃,请勿入校,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4.各办公室安排值日,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对门把手、键盘、鼠标、文具、桌面等物品进行必要的酒精消毒。办公室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5.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和同事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集中开会,尽量线上沟通。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也应佩戴口罩。

  6.上课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指导学生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与学生近距离接触,课下答疑与学生保持1米以上距离。

  7.建议回家就餐或带餐,到餐厅就餐者,就餐的最后一刻再摘下口罩,避免与同事面对面就餐,就餐时不要聊天。餐厅做好消毒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

  8.学校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不乘坐电梯。

  9.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10.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

  11.引导教职工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疫情管理制度篇4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家长等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特需车辆除外。

  四、经批准后可入校的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五、 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疫情管理制度篇5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只要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活调动一切力量,不断拓展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半径”,就一定能构建起抗击疫情的最大“同心圆”。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出入管理制度模板大全10篇。

疫情管理制度篇6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疫情管理制度篇7

  各位家长和同学: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严格落实符合条件入校人员安康码查验和红外体温检测制度。

  三、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除外。

  五、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卫生防护等措施。

  七、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蒙城县七星学校,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疫情管理制度篇8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和流行,本着师幼健康一的原则,不断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根据本园实际,力求做到科学预防、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实现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控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目标

  1.严防疫情输入校园,确保园所的安全与稳定,并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和幼儿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

  3.检验对疫情现场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幼中的发生和传播,及时发现存在的缺陷,并尽快进行完善。

  三、组织机构与分工

  (一)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工作负责人

  成员:园长

  负责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协调关系。遇到突发疫情迅速控制局面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方案经相关部门同意后,迅速组织实施,并指导检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事件迅速做出处理。

  (二)成立疫情报告组

  组长:园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负责对各班防控工作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平时的日报;如果接到各班疫情报告,立即核实,于第一时间按照程序向教育办报告疫情,并及时收集疫情动态和传播范围,并根据疫情流行趋势,做到汇总、分析,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幼儿园日常防控工作

  1.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向教职工和家长及时传达。

  2.各班班主任每天上午十点之前在工作群里上报班级幼儿有无发热情况,做好每日疫情(教工、幼儿人员)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3.坚持幼儿进行每日体温检测,并及时做好记录。

  4.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幼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认真开展好环境卫生及幼儿用具、玩具的消毒的消毒工作。

  6.各班组织幼儿开展开园第一课,预防新冠肺炎专题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增加幼儿防疫知识储备。

  五、应急处置

  1.进行每日晨午检,由班主任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幼儿园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经医院诊断排除后方能返园。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如发现疑似新冠患者幼儿,应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对发病幼儿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幼儿送往隔离室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情绪安抚。

  5.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情,全园开展消杀工作,不留死角,重点对患病幼儿所在班级进行消毒,所有师幼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幼儿园负责每日追踪和情况上报。

  6.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7.全园师幼持核酸检测证明返园复课,患病幼儿持定点医院开具的证明方能返园。

疫情管理制度篇9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疫情管理制度篇10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请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严格执行教职工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教职工外出审批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职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教导处报备。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严格履行学生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学生在校期间外出由班主任审批,填写“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学学生请假条”,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来到,与班主任确认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学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审批流程为班主任——教导主任——学校分管领导。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审批,出漳州市的活动需开发区分局审批。

  外出注意事项

  (一)、外出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外出师生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线。需要变更的,需按照审批流程报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师生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四)、有发热、干咳、无力症状的不允许外出,及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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