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6篇)

发布时间:2023-06-25 10:00:07

篇一:人力社保局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

  

  2021年人力社保局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

  一、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审计报告要求我局整改的主要问题共有10个,已完成整改10个,整改完成率100。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基金使用管理方面

  关于“部分人员死亡后仍领取养老待遇”和“养老待遇重复发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根据临审决〔2021〕3号的审计建议,加强稽核人员力量,全面依规开展对审计中发现问题人员的追讨,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所有追讨程序。截至8月底,已追回应追回的78,尚未追回部分因追讨对象均为死亡人员,其家属确实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但已知晓关于死亡多领待遇的情况并签署承诺书,明确承诺一旦有相应经济能力后一定偿还(追讨结果已另行书面反馈)。

  (二)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方面

  关于“委托运营企业存在占用园区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出台《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临安)管理办法》,明确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对大创园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入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入园流程、创业企业管理以及第三方运营机构监管等内容。

  二是完善监管考核机制。制定出台《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对园区进行巡查,根据第三方运营商月报表,绘制园区平面图,一一对应核查,及时掌握了解园区项目情况和运营情况,每季度定期走访企业,且不定期对园区企业进行抽查。

  关于“大创园日常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组织人员全面核查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出现的问题,落实专人加强园区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加大对第三方运营机构运营的监管力度。

  二是加强企业入园联审和园区运营监管力度,对入园申报材料实行纸质和电子版双重存档,建立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审制度,指定专人对已成立的企业进行信用、税务审核。

  三是对4家不符合入园规定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清退出园,并及时追缴违规享受政策期间的所有费用,现已全部追回资金。

  (三)政策执行管理方面

  关于“重大项目决策履行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细化和明确。

  二是规范会前议题征集和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党委会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涉及人财物及重大决策等事项全部纳入党委会研究范围,充分听取和交流班子成员内部意见,认真执行集体分工负责制。

  三是专门指定人员负责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整理以及归档等工作。

  关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从政采云系统中或询价比价等方式规范采购。

  (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关于“超标准补助活动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分管领导对就业培训科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并对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补贴是否超标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超标核拨补贴情况;

  二是在就业培训科内部加强各类培训补贴政策的学习,强调政策刚性和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做到经费开支有章可循、有理可据。

  三是及时退回超标准补助款,已协调餐饮协会退回并上缴至财政专户。

  关于“个别专项资金实施办法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出台《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及相关细则,明确大学生申报创业项目资助的信用状况以“信用杭州”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二是出台《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及相关细则,明确园内房租政策为“免费使用100平米内办公场地和园内公共设施,期限不超过3年”,并于入园前书面告知超过100平米部分以市场价计算支付。

  关于“个别补助项目审核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贯彻落实《杭州市临安区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实施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50号),与区财政局做好联合初审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流程严格审查申报对象及资格条件,同时明确专人审查各申报企业的信用状况。

  (五)财务管理方面

  关于“培训场租费打入个人账户进行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抽派局财务人员对技工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出台局《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系统财务管理,指导下属单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二是进一步规范技工学校社会培训工作,制定出台《杭州市临安区技工学校社会培训管理办法》,按照政府定点采购有关规定,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校外培训场地,培训实施由专人监督、核查,场地租赁费以财务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三、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审计提出的4条建议均已采纳。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各类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年度预算、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加强政策制度学习和制度执行监督,明确科室和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执行第一责任人,发挥制度控制作用,同时对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制度内容,实现业务工作与财务工作相衔接,有力地推进制度规范执行。

  二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制定出台《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印制下发《财务制度汇编》,明确资金使用、财务结算以及报销审批流程等。强化财务监督和业务指导,通过举行财务法规知识培训班等形式,深化财务人员专业知识,防范财务风险。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委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完善巡查内容和方式,增强巡查工作的实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大创园管理。制定出台《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临安)管理办法》,细化管理职责、入园流程、创业企业管理等内容,加强第三方运营机构的监督管理,充分整合园区资提高使用率。对现有大创园运营模式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提升运营和绩效水平,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加大监管和整改力度,拓展就业空间,推动双创升级,优化大学生就业创业环境。

  四是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谋划和科学编制部门项目预算,梳理对所有补助项目的政策依据及流程,进一步完善补助项目评审办法,确保补助项目评比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实施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管理和跟踪监控管理,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同时,树立项目资金管理责任意识,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财政规定和审批程序,保障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30日

篇二:人力社保局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县审计局:

  根据全审财报【2020】6号xx县审计局的审计报告,对xx县人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反馈问题。xx县人社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xx县人社局贯彻落实县审计局审计反馈问题,逐一对应,逐条整改,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深入研究贯彻,迅速传达落实。组织召开落实县审计局关于对2019年度xx县人社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通报县审计局审计反馈我单位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详细安排部署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督察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局分管财务副局长、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人员、局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人员先后2次对县审计局的审计报告进行学习和研究,约谈有关财务负责人,督促指导人社局相关部门对照问题清单和有关要求认真整改,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深入剖析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县人社局责成县相关财务工作人员对照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立即开展自查,同时结合部门实际,逐项逐条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人。

  二、逐条逐项对照,制定整改措施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减少当期盈余458.1万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召开工作人员会议。重新认真学习《会计法》,强化干部业务工作水平,要求财务工作人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二)直接支付事项采用授权方式64.5万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召开工作人员会议。重新认真学xxx县财政局(财库【2017】195号文件规定,要求财务工作人在以后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xx县财政局文件规定要求,规范资金支付方式,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原始凭证报销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措施:召开工作人员会议。重新认真学习《会计法》,强化干部业务工作水平,要求财务工作人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经手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举一反三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局财务工作人员平时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建章立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业务办理严格按照办《会计法》及财经制度,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思想教育,增强纪律意识。推进干部思想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守纪律、讲规矩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警钟长鸣,引导局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切实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以“促进就业、扩大保险、引进人才、强化维权”为工作重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省政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城镇新增就业8172人,占任务5900人的138.51%;

  2、城镇登记失业率3.34%,控制在4.0%以内;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预计15.1%,略高于13%的目标任务。

  二、省市人社部门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1、新增小额担保贷款3715万元,占任务3680万元的100.95%;

  2、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30万元,占任务130万元的100%;

  3、完成就业技能培训4773人,占任务4300人的111%;

  4、完成创业能力培训700人,占任务700人的100%。

  (二)劳务经济工作

  1、完成劳务输转11.08人,占任务11.06万人的100.18%;

  2、实现劳务收入15.69亿元,占任务15.67亿元的100.13%。

  (三)社会保险工作

  1、养老保险基金征缴3924.66万元,占任务3922万元的100.07%。

  置就业人员1562人,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36人。三是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3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715万元,占任务3680万元的100.95%。支出就业资金996.9万元,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600人18万元,免费职介补贴2044人40.9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562人938万元。

  (二)坚持扩面征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多层次,全覆盖的总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全县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858人、7425人、19457人、12956人和182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8466人,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参保310154人。进一步完善基金征收稽核机制,加强基金征缴和清欠力度,实现了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按时启动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标准调整,通过建立联审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综合考评、签订协议、加大稽核力度、引入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等手段,严肃查处冒领、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2014年,累计支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1034.99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3304.99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483.4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57.04万元,工伤保险38.9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40.82万元,共为69251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及补助5559.1万元,发放率达100%。

  (三)坚持增加收入,劳务经济稳步增长

  劳务经济作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渠道之一,我县高度重视,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截止12月底,全县共输转劳动力11.08万人,占年计划11.06万人的100.18%,创劳务收入15.69亿元,占年计划15.67亿元的100.13%。

  一是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和巩固了全县15个乡镇劳务站和30个劳务示范村软硬件建设。建立了30个农民工务工动态监测点,为劳务输转提供了数据决策依据。建立了“政策扶持、服务保障、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回乡创业工作机制,登记回乡创业人数776人,组织了一期100人的农民工创业培训。组织各乡镇劳务站完成了11.08万务工人员的电子实名制登记。二是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利用县人才服务大厅、乡镇劳动就业平台、中介服务机构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1200条;

  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就业介绍服务3000人次。年初,在县大十字广场举办劳务招聘会,使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实现了有序对接。三是强化组织输转,扩大组织规模。新建苏州和宁夏灵武两个劳务基地,全县驻外劳务基地累计达到432个。新培育年输转100人以上的劳务经纪人20人,全县劳务经纪人累计达到156人。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完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352万人(次),其中再就业资金用于农民工技能培训2240人(次),以保安专业为主的劳务品牌培训400人,异地培训300人。完成职介补贴1450人。五是强化技能鉴定,提升培训质量。充分发挥第十

  八、第十二职业技能鉴定所职能作用,将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完成400人职业技能鉴定任务。

  (四)坚持依法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全面落实就业合同签订,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劳动保护情况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准确掌握单位用人情况。已实地检查用人单位226户(次),下发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8份,限期整改指令通知书7份,涉及劳动者6352人(次);

  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件,结案2件,按期结案率达100%;

  受理工伤认定8件;

  劳动能力鉴定4件;

  督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1%。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全县砖瓦企业及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用工大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督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设立了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处理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在全县3户企业推行了劳动者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一卡通”工作。累计为62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579.706万元。

  (五)坚持群众路线,转变干部队伍作风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整改。具体成效有:一是制定了首问责任制、亮牌办公制度、请销假制等八项制度。

篇三:人力社保局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

  

  社保资产审计整改状况的汇报

  xxx政府部门:

  今年初,xxx审计局对于我县社保资产的核算、管理方法、应用状况开展了全方位财务审计。对于财务会计及资产运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点,大家对审计整改工作中开展了全方位的部署安排和贯彻落实,现将整顿情况报告以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立整顿工作责任。

  市审计局意见反馈后,县委县政府立即举办常务会,专业征求了财政局、地税局、民政部门、社保中心、残联等单位有关整顿每日任务状况的工作情况汇报,再度剖析了难题造成的根本原因。县委书记张丽朋友进一步严格执行了审计整改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明确提出了确立的改进措施和期限规定,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与县委会进行的“治慢”工程项目融合起來。另外,为保证

  审计整改工作中的成果,创立了由政府办公室带头,财政局、财务审计、监督等单位相互配合的整顿工作中督察组,实际监督审计整改贯彻落实的所有工作中。

  二、完善机制,搞好整顿。

  在县委县政府做出专业部署安排后,各单位、各企业对审计整改工作中十分重视,马上下手贯彻落实,并把“真抓实干、谋发展、干及时”的工作中总标准融进审计整改工作中的整个过程。整顿详细信息以下:

  1、对于未交社保股票基金的难题,一是县财政局创建了扣费单位信息档案资料和扣费备案台账,逐项掌握未交公司经营状况;二是催促未交公司拟订了追收方案,并追踪催促清缴;三是推行了养老服务、下岗、诊疗、工伤事故四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统查统算规章制度,务求保证避免新欠,清除陈欠,应收尽收,以能够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增加政策宣传幅度,运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企交流会、税收法律培训会议及其到公司开展税金查验等机会,加大宣传力度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现行政策,并以办税厅显示屏、税收公示栏、电视广播、地税局网址等新闻媒体多种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策划,籍以提高公司的缴纳社保观念和广大群众的消费者维权观念。止现阶段,县财政局已清缴扣费七万汪义,其他未交一部分早已列举追收方案,已经下大力气清欠。

  2、对于行政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占比核征社会养老保险股票基金的难题,上半年度我县已制订补征方案,现已经进一步增加工作成效,争取在年末前补足去年欠征一部分,保证2020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股票基金审批征缴及时。

  3、对于

  “两金”未全额的缴入财政局专用存款账户的难题,财务审计完毕后,县市财政局已将“衔接帐户”内的“两金”所有转到财政局专用存款账户。另外注销了“两金”衔接专用存款账户,修定了管理方法此项资产股室的工作岗位职责,健全了有关的管控对策和方法。

  4、对于个人社保存量资金资本增值的事宜,县市财政局依照财政局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存量资金慎重考虑设置了升值方案,使员工的养命钱平稳、迅速升值。

  5、对于县民政将公益基金开支赞助费4500元的难题,财务审计完毕后,已抵减了有关帐务,偿还了公益基金。

  6、对于最低生活保障目标管理工作发生的状况,县民政又对全乡的最低生

  活保障目标再次开展了审查备案,对某些不彻底符合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目标已所有取缔,对最低生活保障目标推行了“案例化”管理方法,标准了最低生活保障目标的档案保管工作中,全部整顿工作中已经所有完毕。另外确立了将来将坚持不懈“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标准,管住、用好个人社保资产。

  7、对县残联未全额收交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的难题,2020年,我县已改为地税局单位征缴,极大地提高了此项资产的增值税率。止现阶段共收缴残疾人保障金近9万余元,较去年提高近5倍。

  三、标准资产运作,创建常态化。

  为进一步标准个人社保等民生工程资产的安全性运作及资本增值,确保少出或出不来难题,我县将把审计整改建议的贯彻落实、改正工作中做为一个新的征程,把民生工程资产管住、用好,把社会问题处理好。将来大家将从下列三层面着手:

  一是坚持不懈个人社保资产“收得齐、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中总规定,全方位健全个人社保资产税收征管体制及服务体系工作中,采用一切行得通对策搞好追收工作中,抵制旧欠未缴、新欠又累状况的产生,保证

  个人社保资金链断裂的安全性运作及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的全额收交。

  二是把处理社会问题纳入县委县政府的关键审议日程,进一步调节财政收支构造,确保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下岗再就业、医疗保险、合作医疗等各类关键开支的必须,保证

  用以社保层面的资金分配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发展趋势而逐渐增长。

  三是严格遵守社保资产管理方案和要求,贯彻落实社保财务管理制度。依照社保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健全社保资金托管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保和下岗再就业资产的财务会计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做为标准个人社保资产运作的合理方式赶紧、狠抓、抓出成果。

  20xx年xx月xx日

篇四:人力社保局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

  

  社保缴费专项审计报告

  Coca-colastandardization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社会保险缴费专项审计报告

  天职京审字[200×]第××号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XXX有限公司200X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和缴费基数等情况。XXX有限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财务资料和其他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对该公司200X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和缴费基数等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计划并实施了审计工作,包括结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查工资表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有关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二、200X年度被审计单位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三、200X年度被审计单位人员审核情况

  四、被审计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审核情况

  五、审核后需补缴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

  中国·北京

  二○○×年×月×日

  中国注册会计

  师:

  师:

篇五:人力社保局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

  

  关于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审计在先、整改在先、完善机制在先,做到既“治已病”,更“防未病”。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作重要指示,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整改“有力度”。一是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将区人大常委的决议和意见、政府常务会议的意见以及区政府领导对审计报告、专报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政府督查工作事项。二是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三是区纪委监委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评价内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并认真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扣分。

  (二)强化整改意识,即知即改“有速度”。各部门单位整改意识不断增强,与去年相比,整改方案更细、整改措施更实,整改效率和效果也有明显提高。区财政局、林业局、民政局、区农商银行等单位认真贯彻边审边改的要求,大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就完成整改,本次报告的123个问题中,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的就有37个,占总问题数的30%,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9个百分点。区财政局等单位还举一反三,在落实整改的同时,开展全面自查整治行动,从体制机制上巩固整改成果。

  (三)坚持实事求是,容错免责“有温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区审计局强化担当意识,探索实践容错免责机制,如高家镇划船塘村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区审计局从政策法律、决策程序、实际

  效果和利益输送等方面审查,认为划船塘村的做法是符合政策导向的创新举措,按照“容错免责”要求未作为问题反映,该案例也得到省审计厅充分认可。在今年扶贫审计中,对于市审计局提出的部分家庭违规享受扶贫政策的问题,区审计局也充分运用“容错免责”的相关政策,有效解决问题,切实避免了一批信访、保护了一批干部。

  (四)确保有效整改,长效管理“有制度”。坚持由点及面、全面整改,在对问题本身进行整改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本次报告的问题中,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共出台或完善制度36项,对“一事一议”资金项目管理、法律顾问经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部门经费支出、乡镇债务、村级民主决策等2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真正体现了审计整改效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xx年8月13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20xx年度衢江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反映的123个问题均列入审计问题清单并下发至各责任单位。从整改结果看,各单位较好地完成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审计查明的123个问题,完成整改117个,整改率95.12%。其中:54个资金管理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追回被套取、挪用资金262.44万元,盘活存量资金6732.74万元,11人被问责;69个非金额计量问题,已有68个问题通过完善机制、补办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完善制度36项。此外,区政府对20xx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尚未整改的6个问题进行了跟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厘清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责任范围,明确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责任、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具体情形和界定标准,规范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真正做到“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各有关部门将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落实到位;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继续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

  (三)进一步健全各领域管理长效机制。在扩大整改成效上下功夫,有效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推动治理能力提升。一是结合扶贫审计整改,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信息化管理,实现扶贫信息及时更新、真实可用;二是逐步完善财权事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开源节流,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赤字问题;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力度,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按照打造“信用示范之城”的相关要求,将审计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五是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以及整改中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难度较大的整改事项,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并落实

  到位。

  关于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原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主任巫法源任期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自收到《审计报告》后,征收指导中心主要领导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以积极的态度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重复领取加班伙食补助3000元的问题,我们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退回重复领取的加班伙食补助,并组织学习《关于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遂财行〔2016〕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审核,严格执行夜餐费开支管理规定。

  二、对于结余资金89.93万元未盘活的问题,已与县财政协商沟通,由我中心合理使用。

  三、对会计基础资料不完整的问题(2016、20xx年发放2016年1—6月食堂饭卡,工会发放春节慰问品大米、食用油,发放清单未签字)作了全面整改,找到相关当事人补全发放清单上的签字,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做好原始凭证审核。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队伍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财务理论业务知识。

  二、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审核,确保外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入账原始凭证要素齐全、票据合规。

  三、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单位

  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化。

  关于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审计局:自收到贵局对我单位《关于原合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吴震起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局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局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等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局主要领导对这次经济职责审计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用心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审计局反馈意见后,我局及时召集各股室及二层机构负责人召开关于审计整改任务的工作布置会议,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局长庞兴云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工信局开展的“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办公室牵头,企改的股室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十分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一、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一)关于少列收支、少列支出问题。我局已立即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补录了少记漏记科目,按要求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

  (二)关于未取得发票报销问题。根据审计报告指出我局2012年3月至2016年11月前后有29笔共支付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款项支出未按规

  定取得发票报销。我局立即组织人员核对,并沟通协调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等单位了解到,因以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不完善,没有要求及时开具相关票据,目前已无法再补齐所缺发票。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索取发票,完善报销手续。

  (三)关于房租收入和劳务费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问题。根据要求我局需向税务机关申报补缴2011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及2012年至2015年间榨季劳务费等费用的纳税费。截止20xx年7月,我局已向税务局补缴5298.22元需补缴的房屋租金收入税费。因榨季劳务费补税所需资金数额较大,我局办公经费紧缺,目前仍在努力筹集经费中,争取尽快完成补缴工作。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四)关于挤占挪用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的问题。根据要求我局已调整账务,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个人借款下达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再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

  (五)关于处置资产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问题。合浦县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处置资产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收入所涉及的项目多、数额大。我局组织工作小组开展核算工作,已将原鑫丰公司废旧资产收入60000.00元上缴财政国库。剩余款项经核查,涉及的金花茶厂、鑫丰公司均已完成改制,企业主体不复存在,而2013年至2014年期间以上企业处置资产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收入基本已用于安置职工、开展改制等工作支出,已无法追回。我局将完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并计划申请撤销改制办账户,将账户中所有款项一次性上缴县财政局统一管理,杜绝类似的状况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在用心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

  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

  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透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车辆费用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三是加强对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预算外资金时,务必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务必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今后,我局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杜

  绝经费支出中的漏洞。

篇六:人力社保局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

  

  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三篇

  篇一:关于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政府:

  年初,***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责任。

  市审计局反馈意见后,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财政、地税、民政、社保中心、残联等部门关于整改任务情况的工作汇报,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县长李丽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县委开展的“治慢”工程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

  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1、针对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一是县地税局建立了欠费单位信息档案和欠费登记台帐,逐户了解欠缴企业经营状况;二是督促欠缴企业拟定了清欠计划,并跟踪督促清缴;三是实行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保基金的统查统算制度,力求做到杜绝新欠,清理陈欠,应收尽收,以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企座谈会、税法培训会以及到企业进行税费检查等时机,广泛宣传社保基金征缴政策,并以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公告栏、广播电视、地税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宣传,籍以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止目前,县地税局已清缴欠费7万余元,其余欠缴部分已经列出清欠计划,正在加大力度清收。

  2、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比例核征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上半年我县已制定补征计划,现正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补齐上年欠征部分,确保今年的养老保险基金审核征收到位。

  3、针对“两金”未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县财政局已将“过渡账户”内的“两金”全部转入财政专户。同时撤消了

  “两金”过渡专户,修订了管理该项资金股室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4、针对社保存量资金保值增值的事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制度的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考虑设定了增值计划,使职工的养命钱稳步、快速增值。

  5、针对县民政局将公益金支出赞助费4500元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已冲减了相关账务,归还了公益金。

  6、针对低保对象管理方面出现的情况,县民政部门又对全县的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核查登记,对个别不完全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已全部清退,对低保对象实行了“个案化”管理,规范了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整个整改工作现已全部结束。同时明确了今后将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管好、用好社保资金。

  7、对县残联未足额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今年,我县已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极大地提高了该项资金的征收率。止目前共收缴残疾人保障金近9万元,较上年增长近5倍。

  三、规范资金运行,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社保等民生资金的安全运行及保值增值,保证少出或不出问题,我县将把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纠正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起:

  一是坚持社保资金“收得齐、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完善社保资金征管机制及体系建设工作,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抓好清欠工作,遏制旧欠未缴、新欠又累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资金链的安全运行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足额收缴。

  二是把解决民生问题列入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城乡低保、再就业、医保、合作医疗等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确保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年递增。

  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按照社会保障财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范社保资金运行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0XX年七月二十日

  篇二: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通过审计组对我市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发现民政资金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低保资金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组织财政、民政、人社、公安、住建、金融、税务等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要求各部门要通力配合,认真核对,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我局也召开了镇乡工作会议,要求各镇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现将整改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低保资金的整改情况

  (一)对拥有汽车人员领取低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拥有汽车领取低保的情况,我们会同镇乡民政员和社区干部在车管所的配合下对此类人员再次逐一进行核查,对经查实确有车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且按照相关规定其两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低保。对于申请低保前车辆已经报废或转让的,必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并按低保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重新入户调查,重新评议,重新公示,如符合低保条件可继续享受保障待遇。

  (二)对拥有商品房、营业房人员领取低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拥有商品房、营业房领取低保的问题,我们会同镇乡民政办、社区干部在房管部门的配合下对审计部门提供的相关对象逐一进行

  了核实调查,按照规定对三年内购买了商品房的低保家庭一律取消其低保资格,并且按照低保条例相关规定,此类人员家庭两年之内不得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他人员提供有效的证明后,按照低保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重新入户调查,重新评议,重新公示,如符合低保条件可继续享受保障待遇。

  另外我们在调查核实中发现,有部分人员系移民安置到我市后,在农村修建了私有住房,虽然办理了产权证但并不是商品房,对此类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如符合低保条件可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三)对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可能出现的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的问题:一是加强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凡发现低保对象已死亡的应立即予以取消低保,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并在台账中予以注销,形成低保对象动态情况月报制度。

  二是各镇乡要加强与基层派出所的联系,定期到派出所核对低保对象户籍登记情况,一旦发现有低保对象死亡的情况应立即予以注销并将情况上报。

  三是由市殡仪馆定期将火化人员花名报送市民政局,由专人进行信息比对,一旦发现低保对象死亡情况,立即予以注销低保待遇。

  (四)对同时领取城镇和农村低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要求各镇乡再次对低保对象信息进行核对,特别是农转非人员家庭,对已经农转非的低保对象在将其基本信息转录入到城市低保台账系统的同时,要将其原来在农村台账系统中的信息删除。对家庭中同时存在城市和农村户籍的,按其户籍性质分别进行申报,在进行信息录入时也要按其户籍性质分别录入,家庭成员信息栏不再录入另一方的信息。

  (五)对领取社保同时领取低保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审计部门提供的花名。我们会同镇乡、社区逐一进行了核查,对领取社保后家庭人均收入已超过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家庭立即予以取消,对领取社保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经重新申请,重新入户调查,重新评议,重新公示,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享受保障待遇。

  各镇乡民政办和劳动保障所已建立了保障对象按月会审制度,劳动保障部门每月定期将本月享受社保人员花名提供给民政部门,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取消,保证了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二、原因分析

  我们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总结和反思,并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我们认为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相关制度不完善

  目前从中央到省、市、地方都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实施办法,但都没有对低保对象的界定做出刚性的规定,只是把家庭收入作为核定低保对象的唯一标准,但是从上到下对于家庭收入的核定和财产认定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和办法,致使很多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难以核定;其家庭资产状况如汽车、商品房、营业房等资产,也无法取证核实,再加上其本人刻意隐瞒拒不如实上报家庭收入情况;另外虽然我们一直坚持公示制度,但大部分群众都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或存在害怕得罪人的心态,即使知晓情况也不会主动举报,造成在对低保户的认定审核上困难重重。

  (二)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

  1.民政部门使用的台账软件系年版,多年来一直未升级更新,存在信息采集不全、审核功能较低等诸多问题。另外,虽然各镇、村大都配备了电脑,但是到了村一级很多都没有专业的电脑管理人员,村组通过手工采集低保对象基本信息后上报镇乡民政办,再由民政办进行信息化录入,造成低保对象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

  2.信息系统分割,业务数据分散管理。目前我市居民个人信息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各部门之间未形成资源共享,致使低保对象在家庭财产收入核查、身份证信息比对、死亡信息核对上存在诸多困难,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低保对象准确认定的难度。

  (三)人员和经费少,工作开展难

  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对民生工程的重视,低保的含金量重,优惠政策多,申请的人也增多,低保工作量急剧增加,规范管理的要求也更高,而社区、镇乡均无专职工作人员,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也很少,还兼顾其它多项工作,又是“5、12”的极重灾区,灾后重建任务重,工作量大,服务管理对象多,工作人员少,常规审批工作开展难度都非常大,动态管理、创新工作就更难。二是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交通工具缺乏,加上低保软件落后,互不兼容,导致重复工作多,无法保证低保工作正常开展,更无法开展对人户分离人员的调查和聘请低保监督人员。

  (四)规范审批难

  以前将低保作为解决一些遗留问题和稳定问题的手段,为了安抚和稳定工作将一些特殊人群(如失地农民和遇难学生家属)成建制的纳入了低保,并且政策有所放宽,造成低保审批时纳入容易清退难。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针对目前低保工作面临的各种情况,我们要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大程度保障低保对象的准确性。

  (二)建立健全相关的信息比对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低保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严把低保对象审批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建立了由财政、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工商、地税、金融等部门参与的低保对象联合会审制度(府办【】94号),要求各部门各行其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低保对象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资源形成共享,为低保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模式

  要求各镇乡低保金发放必须采取银行直发的形式,一方面可以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另一方面又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挤占、挪用、拖欠低保金现象的发生。

  (四)做好宣传工作

  今后我们要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对国家有关政策的宣传,采用印刷宣传资料及入户宣传等手段,务必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五)积极争取资金和人员编制,加大投入

  我们要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量大小,积极争取必要的工作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大对低保工作的投入,保证低保工作规范运行。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

  一方面加强对低保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配备信息化建设所需的基本设施和信息化管理人员。二是上级民政部门应开发适应当前低保工作需要的低保人员信息系统软件,完善低保对象家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管理,确保低保人员信息完整、安全、准确。

  (七)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

  一是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责任感教育,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觉悟。二是加强对镇乡、特别是村、社区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让基层工作人员掌握政策,严格按政策审核低保,杜绝人情保。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规范操作的培训,让工作人员正确、规范管理低保人员,特别是对电脑管理系统的操作,减少工作失误。

  (八)针对这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我们对有车、有商品房、商铺,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中不符合享受低保的人员,已停发低保保障金,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此次停发的对象,责成镇乡、村社区重新调查,民政局抽查,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因取消低保待遇而造成的信访工作和稳定工作。

  篇三: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社保基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今年3月7日至5月31日,市审计局对我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社会保险基金在预算编制、基金监督管理以及社保待遇发放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意见,认为审计发现的问题是符合实际、切中要害的,也是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并且充分认识到审计检查对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及时成立社保基金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强化审计整改责任,立行立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局党组的部署,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专班,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

  能整改的马上整改,见成效。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1月20日,《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3个问题,已经或正在按照审计部门要求进行深入整改,取得较好的初步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部分社保基金预算项目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于20XX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社保基金预算中未编制“其他收入”预算数问题,我局认真组织自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整改。一是全面分析实行“两定”机构严管重罚管理后医保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处罚收入增长情况,并根据即将实行的医疗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制度,对20XX年处罚收入进行科学评估,合理编制20XX年预算数。二是争取省厅支持,在下达20XX年新的预算编制口径时,将“其他收入”栏目的项目进行细化,建立正面清单,对20XX年社保基金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三是严格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管理程序,按照《审计报告》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区、各社保经办机构预算项目编制情况进行逐一会审。

  整改结果:目前,全市20XX年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审核上报,医保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罚没等收入均按照要求编入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社保基金“其他收入”预算栏目。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其他收入”预算数2.1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其他收入”预算数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等社保基金“其他收入”预算数6100万元。

  (二)关于“中心城区养老保险基金欠费问题比较突出”

  的问题

  整改措施:今年,我局会同市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周密部署,加大社保欠费追缴工作力度。一是逐一摸底排查,对欠费单位经营情况和缴费能力进行核定,全面掌握企业欠费基本情况。据精确核定,我市共有13757家单位欠费30XX88.6万元,主要包括五类情况,其中“三无”企业(即无办公场所、无工作人员、无生产经营活动)欠费2219户,欠费31481.4万元;“已注销”企业3102户、欠费51298.5万元;停破产企业122户、欠费5894.1万元;享受缓缴政策企业59户、欠费5000万元;其他单位8255户、欠费207914.6万元。二是实行分类追缴,对五类不同欠费单位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对有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地税部门对欠费进行限期追缴。对有部分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由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按“退一补一”的办法,先行补齐办理企业退休或减员职工的社会保险欠费,逐步缴清欠费;同时,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对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实行阶段性缓缴

  等有关办法,由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与企业签订欠费分期缴纳协议,欠费单位按协议逐步缴清欠费。三是联合开展欠费征缴。按照工作职责,全面分析形成《社会保险欠费税征账》交市地税局,并向地税部门发送《关于追缴社会保险欠费的协办函》。市地税局根据《社会保险欠费税征账》对各区下达征收计划,各区地税局向相关欠费单位下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催缴社会保险费;对逾期不缴纳的,地税部门还向相关单位下达了《社会保险费行政处理决定书》。

  整改结果:截至10月底,我局会同市地税局已追回4245家单位养老保险欠费53269.5万元,其中,“三无企业”546.1万元,“停破产企业”337.7万元,“已注销企业”2465.6万元,追缴其他企业欠费49920.1万元。尤其是欠费金额最大的单位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回欠费20587.1万元。剩余欠费248319.1万元将联合地税部门,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明年底予以清欠整改到位。

  (三)关于“部分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今年9月到11月上旬,我局对全市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通过“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对事业单位参加

  失业保险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应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为3658家,占全市事业单位3840家总量的95.26%(其余的在省社保局参保)。截止20XX年10月,已有3341家事业单位14.6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目前,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约为3XX家。我市事业单位欠缴失业保险费情况比较普遍,欠费金额较大,已参加失业保险的3341家事业单位中,2943家事业单位存在失业保险欠费,占已参保事业单位的88.09%,不欠费事业单位仅为398家,占已参保事业单位的11.91%。截止20XX年10月,事业单位累计欠缴失业保险费11328万元,其中单位欠缴部分约为7280万元。二是对5家未参保单位和5家欠费单位进行调研核查,了解其不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法制意识较为淡薄,认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失业风险,参加失业保险权利义务不对等,反而会增加单位支出,没有在预算中列支失业保险费。三是根据失业保险政策相关规定并考虑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实际,会同市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整改方案。

  整改结果:我局和市财政局会商后,已经向市政府报告整改方案,将采取以下措施整改:一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从20XX年1日1日开始,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强制纳入参保,移交地税部门强制征收。根据现行费率,20XX年已经参保单位缴费资金

  约3945万元,未参保单位约613万元,合计4558万元。二是根据劳动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9号)规定,要求各单位将单位缴费所需资金列入预算。三是对于事业单位1999年至20XX年期间所产生的失业保险欠费,考虑到我市财政资金状况以及事业单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少、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数额大的实际,采取特殊处理政策:对因事业单位改制、事业单位调入企业、事业单位离职等需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时,实行“动一补一”,全额补缴失业保险欠费,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个人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个人解决;对事业单位因调动、退休、死亡等需要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时,允许其自愿选择放弃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失业保险欠费。

  总体来看,《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虽然有经济下行形势下企业效益不佳导致无力缴费、部分企事业单位社保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缴费意识不强等客观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管理不到位、执法不及时造成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制度不完善。一直以来,我市没有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机构,相应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也不完善,导致在出现基金欠费、断保、欺诈等异常情况时,人社、地税、财政等主管部门不能快速联合处置。

  二是信息化建设滞后。各新城区与中心城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没有联网,同时,人社与工商、地税、财政等部门没有信息动态共享,导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需要的基础数据不足、更新不及时,影响到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是沟通协调不够。基金预算编制涉及中央、省市人社、财政、卫生、税务等多个部门,市人社局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性不够、联系不及时,导致部分基金预算项目编制不完整,漏编了部分项目。

  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严肃整改,尽快纠正,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整改效果。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下一步,在继续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将举一反三,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督管理体制。成立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机构,统筹全市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研究出台《社保基金网络监督管理办法》、《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内控管理文件,建立健全网络监控疑点案件督办制度和社保基金欺诈案件查处制度。提请市政府审批,成立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邀

  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保单位和个人代表、权威专家等担任委员,定期听取人社、财政、地税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审定重大决定等,促进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和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积极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管理机制。主动与中央、省市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严格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调整程序,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执行与管理,增强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是建立健全社保基金部门工作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地税、财政、工商、国资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形成社保基金行政监督的合力。

  四是强化社保基金管理的立体监督。主动争取人大政协的宏观指导和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专项审计监督,主动探索实施购买注册会计师审计检查监督,主动探索建立社保基金重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化、立体化监督体系建设,提升监管合力,优化监督效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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