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年乡镇党员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03 10:20: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篇)年乡镇党员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2篇)年乡镇党员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2021年乡镇党员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两篇)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一)

党的**届*中***召开后,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行动迅速,在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例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届*中***《公报》、《决定》及中、省就委四次***精神,在撰写心得、学习交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并要求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贯彻好、落实好***和省市各级精神,全系统营造了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的浓厚氛围。近期,按照县委调研通知要求,由县纪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采取查看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先后深入部分乡镇(社区)、县直部门单位就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狂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中省市纪委***和县委**届四次***精神,按照“12345”即围绕一条主线(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强化两大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三个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自身建设),落实四项措施(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制度防控、廉政教育),争创五个一流(一流的班子、队伍、素质、形象和业绩)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能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分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了责任。并对履职不到位的*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二是作风明显转变,“八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结合工作实际,各部门各单位细化制定了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八项规定”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了知晓率。县纪委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多次抽查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起**人违反规定行为做出了严肃处理,通过执行八项规定,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廉政意识明显增强,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

三是突出监督主业,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围绕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四大战略”,“五化目标”和“六篇文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进行了多次督查,并向**个重大项目派驻了*个“三问”工作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进行了整改,有力的促进了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四是严肃查办案件,惩治反腐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办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案件。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次,初核*件,立案*件,结案*件,党政纪处分*人,双重处分*人,收缴违纪资金*万元。实施“三问”*人,警示训诫*人

五是深化制度创新,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在落实好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行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及窗口单位制度、完善“三述”和“三级谈话”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制定出台了《**县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条禁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等*项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形成↵六是注重宣传教育,廉洁从政氛围浓厚。向全县**余名党政部门一把手下发《致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封廉政提醒信》、发送廉政手机短信*万条、累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余次,各类报刊、杂志、网站登载文章*篇,*月份组织*名科级干部,*名村干部举办了培训班,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氛围。

七是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按照中省市“三转”工作要求,对县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三转”中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主业职能。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先后选派**人次参加了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出台了《委局工作规则》、《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了各纪工委(监察室)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规范了机关管理,严明了纪律作风,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问题

酷合新形势,对照新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责任意识不清、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有偏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尤其是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主体不清,责任不明。

二是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督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对本辖区、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老好人思想,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是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不力。部分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流于形式,制度规定执行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人才少,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反腐的主业要求。

五是查办案件查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党委、纪委对案件查办工作不重视,办案数量少,质量不高,案件线索报告、处置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对策及建议

****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届*中***、中省市纪委***和县委**届五次***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加大对反腐现象的惩治力度,持续落实***八项规定,严肃查办案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祛除“四风”顽疾,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领导班子特别是“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纪、理想信念、群众路线、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党政“一把手”廉政宣誓》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学习党的*届*中***、中省就委四次***和系列讲话精神,领会内涵实质,把握工作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牢记“红线”、识别“禁区”、坚守“底线”,不断增强“自律”意识,真正将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强化两个职责。按照县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纪委副书记分片、纪委常委包抓乡镇、纪工委抓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落实考核报告“签字背书”制,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持续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良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不敢担当、廉而不勤、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完善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确保一条一条兑现,一项一项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员单位作用,组织协调财政、税务、审计、公安、组织、人事及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党的政治、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以及***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对重要节点执行规定的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坚决点名道姓曝光,形成威慑。有效发挥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加大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

四是强化制度执行,让权力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特别是加大对**大以来出台的各项制度的执行,围绕落实***“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婚丧嫁娶事宜操办、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等方面,完善督查考评机制,有效发挥““三述”的自律作用,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努力推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五是强化案件查办,保持惩治反腐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件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一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组织、人事、财经纪律案件;

二要严肃查处司法人员缺失职业操守,滥用自由裁量权以及“关系案”“人情案”等司法案件:

三要开展好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对巡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启用约谈制度,责令限期整改,对巡查发现的严重问题立案查处,一事一台账的解决群众诉求;

四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以及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五要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坚决查处**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六要充分发挥县委反腐的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反腐的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舆情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纪律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六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按照***“三转”要求,结合*实际,加强纪检干部政治和业务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使队伍更具专业化,能够胜任反腐要求;加强乡镇纪委队伍建设,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要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进行,纪委专职干部每个乡镇原则上不少于3名,完善乡镇纪委考核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派出机构人员交流轮训力度,让每一名派出机构工作人员轮流到委局各科室实行以干代训,提高派出机构工作能力;加强硬件设施配备,建立高标准的办案工作区,配备办案所需的录音录像取证设备,针对纪委办案车辆陈旧,建议更换办案车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民代表到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互动沟通、共促廉洁”为主题的“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二)

新一届***纪委提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落实“三转”要求的思想认识逐步提高,行动自觉逐步加强。作为纪检监察队伍的一员,作为市审计局的纪检组长,如何在市、县(区)审计机关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和任务,自然成为个人工作中必须认真思考和付诸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全市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

1、淮南市审计局现有在职人员*名(包括纪检监察干部*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名、事业名行政编制被上划。目前,市审计局纪检监察机构健全,实有在职纪检监察人员*名,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

2、全市六区(含毛集实验区)一县均设有审计局,但限于县区人员编制总额等原因,现只有凤台县审计局配备纪检组长一名,其他各区审计局既未配备纪检组长,也未明确配备纪检监察人员。

就目前全市审计机关整体而言,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天不足已是不争事实。当然,此种现象在全市其他系统多数也是如此。

二、市审计局实施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主要做法

**年*月,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专门出台文件,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管理体制予以调整和明确,将市直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对派驻机构(纪检组、监察室)的主要职责进行了严格界定。有鉴于此,去年*月,市审计局对局领导班子的工作分工进行了及时调整,其中明确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党总支,协助局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而不再参与具体审计业务工作的分工,突出以履行监督责任为主要职责,从而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需要,以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监督责任的主业上来。在今年开展的效能建设岗位责任制确定过程中,市审计局对纪检组长的岗位职责明确为:

①负责全市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责任,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②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履行义务,保持廉洁,增强反腐的自觉性。

③)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查处违反党纪的党员,协助上级纪检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

④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审计系统行政监察工作。

⑤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其同时,对监察室人员岗位职责也进行了重新明确。

根据“三转”要求,今年以来,市审计局纪检组、监察室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突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体人员廉洁自律等的提醒谈话等,对两名新任科室主要负责人专门开展了廉政谈话,要求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防患于未然。三是严格纪律监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督查,在今年春节后由局纪检组会同局监察室、人教科开展了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深化作风督查,严格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管理,做实做严“转作风”。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对机关食堂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加大问责力度,努力堵塞漏洞。

三、关于市、县(区)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作,既需要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推动,又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砥砺奋进,共同努力,从而营造一个有利于“转”的良好内外部环境。

1、要大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重要意义。这是推动审计机关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的前提。要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的工作,离不开一支忠诚可靠、坚强有力的监督队伍。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履行的都是监督职责,但是分工有所不同,各有侧重,在监督对象上更是明显有别。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同样必须接受来自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因此,要强化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一定要使他们明白,纪检监察监督既是依法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促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是来给审计工作“当配角”和“找麻烦”的,而是同审计工作者站在一起,帮助审计事业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

在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以后,要强化对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支持纪检监察人员大胆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办案过程中遇到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时,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为纪检监察工作撑腰壮胆,做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强后盾。

2、要大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是推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贯彻“三转”要求的关键所在。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对同样履行监督权利的审计干部队伍而言,其意义和作用尤显重要。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通过经常性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开展专项检查、专题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转变观念,放开手脚,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在具体工作中,要针对审计机关的特殊性,注重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既要有转的意识,又要有转的行动;既要依靠上级支持推动,又要理直气壮做好工作;既要坚决落实上级要求,又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是要经常深入到审计现场和审计干部之中,及时了解掌握各方面信息,保障审计人员依法履职,防范审计人员擅权弄权、违纪违法。当前,要坚决贯彻落实***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保持惩治反腐的高压态势,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对全体审计干部的监督。面对反腐斗争的艰巨任务,面对***的要求和群众的厚望,我们必须始终如履如临,来不得丝毫懈怠。只有自己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赖,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3、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乘势而上有所作为。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的认识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将审计局简单定义为政府组成部门中的专业职能部门。道理上固然无错,但也在有形无形之中淡化了审计部门承担的审计监督职责,客观上造成审计监督的权威性被弱化。从审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工作开展看,纪检监察部门长期处在被边缘化状态,人员配备的随意性很大。由此也导致一部分同志甚至有少数领导同志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可有可无,工作中不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甚至产生较为强烈的抵触和排斥情绪。长此以往,必然在工作作风等某些方面有所表现和凸显,从而破坏了审计干部队伍整体的良好形象,以至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和个别审计人员产生了非议。

另一方面,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审计机关现有纪检监察干部,对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心存疑虑,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人主义行为,片面强调干部自律,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对全体审计人员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加之机关管理、干部教育等方面也存在着落实不力、管理不严等问题,多方面原因致使市审计局年度政风评议排名呈逐年下滑趋势。现在,“三转”要求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营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和更为宽阔的舞台,作为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珍惜机遇,乘势而为,充分展示出对“监督者实施监督”的勇气和魄力,大胆工作,勇于担当,有所作为。

4、要坚决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审计机关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从某种意义说是“双料”的监督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对“监督者实施监督”难度不言而喻,且不说来自被监督者因为思想认识、配合程度、纪律遵守等方面的问题。就监督者自身而言,能否做到一身正气至关重要。缺乏担当精神和好人主义者都肯定不是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审计干部队伍群体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具备更为过硬党性原则和政治素质。因此,局党组、纪检组和局主要领导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严格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出

现“灯下黑”现象。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内部督查,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报告、及时核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家丑不自捂”,信任不放任,既信任,又监督,既关爱,又严管,

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尽管现有的纪检监察人员并是不很多。但无论人多人少,全体纪检监察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履职能力。要始终以“自身硬”为标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组的各项要求上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5、加强基层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审计部门不同于其他政府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应当说,审计监督权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神圣权利。俗话说,正人必先正己。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在反腐斗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审计风险也越发突出。国家审计署已明确将“反腐”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加强对审计人员履行职责、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再监督,自然而然也就变得尤为突出和迫切。为此我们呼吁,强化基层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应当迅速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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