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习《有关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责任务规定》心得体会
新形势下如何发挥乡镇党委政法委的职能作用
德保县地处桂西南,全县辖12个乡(镇)、185个村(社区)委会,面积2575平方公里,人口36万,聚居壮、汉、瑶等9个民族,其中壮族人口占98%。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我县积极探索创新政治综治工作体制,将如何解决政法维稳综治力量“逐级递减、头重脚轻”的问题摆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2010年12月23日,县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乡(镇)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德发〔2010〕36号)。明确规定了在不改变体制、不增加编制、不大量投入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体制,理顺关系,整合乡镇综治、维稳、防邪、铁路护路、派出所、法庭、司法、信访等力量成立乡镇成立党委政法委,是全区率先第一个成立乡镇政法委的县区。
一、成立背景
(一)成立乡镇政法委是改善基层维稳工作现状的现实选择。
随着我县实施“农业稳县、工业强县、科教兴县、城建靓县、三产旺县”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入,县委政法委通过调研发现:大量不稳定因素起源于基层,维稳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但基层维稳力量却十分薄弱。为尽快改变“维稳工作力量头重脚轻”的局面,把20161/12大量的稳定问题化解在基层,成立乡镇政法委是现实选择。
(二)成立乡镇党委政法委是整合基层政法维稳力量的有效途径。
目前,乡镇政法现状普遍存在“三多一缺乏”的弊端,即部门多:有综治办、维稳办、610办、铁路护路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8个部门;人员多:一些乡镇8个部门专职人员总数达12名;职能交叉多:这些部门大多职能职责交叉,工作对象高度关联;而8个部门有4个上级主管部门,尤其是乡(镇)政法各部门完全是隶属于相应县级政法各部门的派出机构,人事权、财权分别在县直政法部门,派出所所长享受正科、法庭庭长享受正科、司法所所长享受副科,乡镇政法单位人员享受政法部门从优待警津贴,人员素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公经费相对较好,而乡镇综治办实在做工的多为专职副主任1人,享受副科却没有享受政法津贴,心理又不平衡,造成综治办不能理直气壮地开展政法工作,难以形成合力,出现了整体联动性差,维稳能力弱,甚至出现各自为阵,互不相通,有时甚至抵消力量,贻误工作,导致“领导批来批去、部门推来推去、报告转来转去、群众跑来跑去”,使一些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个体问题演变成群体问题、群体问题演变成社会问题甚至政治问题。使一些群众认为可在乡镇甚至村组能解决的问题,不得不到县到市到区上访后才得以解决,给当地党委、政府对政20162/12法部门的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了解决“三多一缺乏”的问题,成立乡镇政法委是有效途径。
(三)成立乡镇政法委是延伸政法工作职能的根本要求。
目前,从中央、自治区、市和县都成立了政法委员会,而乡镇没有设立党委政法委,就没有相应的机构部门与上级政法委对口开展工作,上级部门的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只能依靠综治办来完成。为应付各项综治迎检工作,乡镇综治办在参加乡镇中心工作和抓好日常工作之外,还得加班加点埋头准备迎检材料,而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大多只做自身业务,乡镇很少安排中心工作任务。有时综治办问要一些数据还得看他们的脸色行事呢,造成综治办人员处于高度疲惫的工作状态开展工作。为让县委政法委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为县委政法委有效开展工作建立良好的平台,形成县乡村屯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立乡镇政法委是根本要求。
二、主要措施
(一)组建机构,落实待遇。
1.组建工作机构。在乡镇党委下设立党委政法委,作为乡镇党委领导政法和维稳工作的常设机构。名称统一为“中共德保县××乡(镇)党委政法委员会”,并雕刻同名印章。将乡镇派出所、法庭、司法、维稳、综治、防邪、铁路20163/12护路、信访等8个部门进行整合,集中纳入乡镇政法委统一领导和管理,人员编制不增,编制渠道不变,基本职能不动。2.配齐配强人员。县委下发了《关于成立12个乡(镇)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通知》(德委会〔2010〕139号)规范了乡镇党委政法委委员组成人员,县委确定,乡(镇)政法委书记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副书记由乡(镇)长、人大主席兼任;委员由乡(镇)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设人民法庭的乡(镇)的法庭庭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综治专干组成,政法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乡(镇)综治办、维稳办、610办作为常设机构与乡(镇)党委政法委合署办公。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任乡镇政法办主任。各村(社区)设立治保主任,作为乡镇政法委延伸机构。乡镇党委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也可以是首创。3.落实人员待遇。明确了乡镇党委政法委成员享受政法岗位和从优待警津贴,专职副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4.落实工作经费。乡镇党委政法委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目前工作经费先按每月1000元进行补助,专项划拨,专款专用,今后视经济发展状况和工作实际情况,以不低于上年度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适当增加预算。5.县级提供保障。《意见》明确了乡镇政法委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县编委出台文件,明确乡镇政法委的机构、编制和人员。
(二)科学定位,明确职责。
20164/12建立乡(镇)党委政法委,统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本辖区的维稳、综治和政法工作,乡(镇)党委政法委定位为接受乡(镇)党委的直接领导和县委政法委的工作指导。主要履行八大职责:一是代表乡(镇)党委领导和管理乡(镇)政法工作,督促检查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各项政法工作。二是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法委以及乡(镇)党委的工作部署,统一乡(镇)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负责对本乡(镇)政法各部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检查,并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本乡(镇)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本乡(镇)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四是负责本乡(镇)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加强本乡(镇)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协助县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本级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五是负责组织、领导本乡(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六是负责组织本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抓好本乡(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七是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反邪教工作部20165/12署,组织领导本乡(镇)开展反邪教工作;八是及时向本乡(镇)党委和县委政法委反映汇报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情况,完成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这样,既使乡镇党委政法委明确了工作方向,也使综治工作在关系上、内容上实现了上下的有机械接和吻合。
(三)健全机制,赋予职权。
县委明确了乡镇党委政法委要本着“善于总揽不包揽,敢于领导不越权,大胆管理不手软,加强协调不武断,积极督办不包办,注重落实不空谈”的原则,强调乡镇党委政法委要当好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指导员”、整合政法部门力量的“调度员”、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服务员”、人民群众利益的“保卫员”、处理突发事件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一是建立健全定期会议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稳定信息预警和收集分析研判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突机制;五是建立健全统揽协调机制,县委赋予乡镇政法委对当地政法工作的督促检查权、指导协调权、直接调配权等职权,有效地保证乡镇政法委领导作用的充分发挥;六是建立健全对工作和干部年度“双重考核”制度。对乡镇政法委组成单位和领导干部实行双重考核,既对县主管部门负责,又对当地政法委负责,对优秀干部提拔实行双向推荐,既要主管部门推荐,又需乡镇政法委推荐。七是落实了乡镇党委政法委直接领导乡镇综治20166/12信访维稳中心。
(四)落实场所,配齐设备。
我县首先在牌子标识、办公设施配套、人员岗位设置、工作制度、配备政法委组成人员、宣传普法教材上做到“六个统一”。
目前,全县12个乡镇党委政法委全部实现“一套办公桌椅、一套电脑设施、一部专用电话、一组文件柜、一套健全档案、一系列工作制度”。各乡镇党委政法委建立健全了《党委政法委工作职责》、《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考勤制度》、《会议制度》、《工作责任制度》、《信访文明接待制度》等,从党委书记、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等负责人,分层次明确责任,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并将制度挂牌上墙,形成以制度管事,按章办事的良好工作机制。
(五)部门配合,全力支持。
在县委和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组成乡镇政法委的8个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分别出台了相应的制度规定,要求分布在各乡镇的下属单位,必须自觉接受乡镇政法委的领导、指挥和管理,有效地保证了乡镇政法委对组成单位的绝对领导和管理。乡镇政法委的建立,实现了“力量上的整合、职能上的融合、工作上的配合”,为政法维稳综治工作进一步有效延伸到村组、社区搭建了坚实的基础平台。
三、工作成效
20167/12(一)加强了乡镇党委、政府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在设立乡镇党委政法委之前,乡镇的政法工作由乡镇人大主席分管,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实行派驻,其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经费往来和业务等均由县上的主管部门负责,不利于乡镇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通过在乡镇设立党委政法委,并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兼任副书记后,实现了“一把手”“一手抓经济,一手抓稳定”的工作格局,使乡镇党委政法委名正言顺地领导和管理乡镇各政法单位,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打下了坚强的组织基础。
(二)加强了乡镇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力量的整合。
在设立乡镇党委政法委之前,由于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由其主管机关下派,缺乏一个统一的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协调,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分歧,甚至互相推诿,致使社会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相关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以致影响当地社会稳定。在设立乡镇党委政法委之后,我县的基层维稳能力大大提升。一是基层大维稳格局初步形成。在乡镇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有效整合乡镇综治、维稳、防邪、铁路护路、派出所、法庭、司法、信访等力量,在乡镇形成了“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法治
联建”的工作局面,完善了乡镇、村、屯、组20168/12四级维稳网络。二是有效地克服了条条分割,各自为阵,各行其事,分散内耗的弊端。三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主动维稳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四是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合一”,能灵活应对各种调处任务的要求,大大提升了调解效能。五是大批稳定隐患成功地防范和化解于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司法等力量从过去的“各搭各的台,各唱各的戏”转变为“共搭一张台,同唱一出戏”。
特别是乡镇党委政法委规范的联调、联打、联防、联创、联处“五联”工作机制,为乡镇及时有效地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刑事犯罪打击、治安防控防范、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保障。
四、当前乡镇党委政法委动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乡镇党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素质水平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工作都是围绕国家法律来开展的,而作为代表党委来领导政法各部门的乡镇党委政法委的工作人员毫无疑问也要求具备相当高的法律业务水平,但是事实上乡镇党委政法委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基本上不具有法学专业的业务素质水平。
二是承担着具体工作任务的乡镇综治办在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格局上,没有过硬的措施,没有更具操作性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维护社会稳定上也存在力度不够效果不够明显,责任不20169/12够明确等问题。
三是乡镇党委政法委管理政法干部力度不大,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出现“不敢管、不愿管和管不好”的情况。
四是乡镇党委政法委开展工作的职责与权限没有相应法律法规予以规范认定。
五、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的,又有主观的,既有历史的,又有现实的。
(一)乡镇党委政法委成员的组成制约
乡(镇)政法委书记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副书记由乡(镇)长、人大主席兼任;委员由乡(镇)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设人民法庭的乡(镇)的法庭庭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综治专干组成。这就意味着主要领导必须具备经济、政治、行政各方面的综合知识水平,不可能具体专业的法学工作水平。
(二)乡镇党委政法委职能无法全面发挥
由于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由其主管机关下派,他们各有自己的业务工作和考核标准,在综治、维稳、防邪、铁路护路、信访等具体工作上还是由综治办单打独斗。
(三)乡镇政法委监管职能发挥不到位
针对来自不同部门的八个组成单位,必须赋于乡镇党201610/12委政法委相应职责职权,防止出现“不敢管、不愿管和管不好”的情况。我县在赋于乡镇政法委八项职权中,最突出的有工作督促检查权、指导协调权、直接调配权和一票否决权等,同时,在对这些组成单位的年终工作考评和干部管理中,县主管部门各有特性,乡镇党委政法委领导权力、监管权不能正常发挥。
(四)专业培训工作不到位
乡镇党委政法委是一个新生机构,部分乡镇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对其工作职能、性质、运行方式不是很了解。要通过对各乡镇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对乡镇党委政法委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等方面的认识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使乡镇政法委切实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但年内县委县政府对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较少涉及到政法方面的内容。
(五)乡镇党委政法委工作经费欠缺。
虽然县财政每个月拨给每个乡镇1000元政法工作经费,但大部分乡镇都不能专款用于乡镇党委政法委员会日常办公经费。
六、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乡镇党委政法委队伍建设。组织乡镇党委政法委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境界,用科学发201611/12展观指导政法工作。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树立政法委队伍良好形象。新形势下如何发挥乡镇党委政法委的职能作用
201612/12
篇二:学习《有关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责任务规定》心得体会
作者:法治实践创新专项课题组作者机构:四川成都610051出版物刊名:四川行政学院学报页码:20-29页年卷期:2021年第2期主题词:基层治理;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机制摘要: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是《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党管政法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制度安排.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属地管理"有责无权"的现实困惑一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调研发现,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社会知晓度不高,综治中心平台的利用效能欠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机制的系统性差,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教育培训的实战化不足等现实问题普遍存在.政法委员要管理好基层政法工作,关键要加强统筹协调,顺畅工作机制,要做到明确两个重点,构建密切联系辖区群众工作机制;完善三大架构,构建综治中心分层协调机制;强化两项制度,健全主动接受县级政法委指导机制;行使四项职权,构建与政法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三项建设,构建能力实战培养工作机制.
篇三:学习《有关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责任务规定》心得体会
关于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现状
(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部门,是一项覆盖全社会的工作。从乡镇工作的角度来看,政法综治工作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打击防范工作。即“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和加强治安防范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的必要手段。加强治安防范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实践表明,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是建立和保持良好治安秩序,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
2.基层基础工作。包括工作基础和政法综治队伍建设。
(1)工作基础:综治工作网络化、各类创建活动、社区保安工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司法调解工作、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等。乡镇一级有综治办、司法所等组织,各村有治保会、调委会、护村队、夜巡队等组织,还在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设立了信息员,使综治网络结构更加完善。
各类创建活动,即通过“无毒社区”、“治安安全村”、“治安安全单位”、“平安镇”、“星级规范化调委会”、“民主法治示范村”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
社区保安工作是实行群防群治的一项措施,也是解决警力不足的有效办法。清化镇街道
根据辖区大小、治安特点、人口因素、警力等因素,构筑起以治安岗亭为依据“以点带面、动静结合、日夜兼顾”的基层防控新格局。
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摸清家底,优化服务。清化镇街道坚持流动人口分层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行政村管理与用工单位管理相结合。
司法调解工作都按照规范化的程序,及时办理解决,还定期开展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把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对归正人员的帮教,一般由司法所进行谈话教育,建立一人一档一卡资料。每季度都要谈话教育,随时了解归正人员的思想、经济、社会状况,避免其重蹈覆辙。
(2)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以“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一抓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二抓教育管理提高干部工作能力。三抓制度建设,建立和规范各项制度。对于保安中队和外口专管员队伍,强化考核督查制度,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调换、直至辞退,以严格的制度保证队伍的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
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在工作中某些问题也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错位。综治办成了综合办和预备队伍。很多工作人员被外派、抽调,这给乡镇政法综治的经常性工作和突击性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一些同志感到职责不明确,有些工作也难以很好地开展。
(二)缺乏保障。政法综治经费的立项属于软杠杠,主要看分管领导的面子大小。经费不足、设备落后等现象非常普遍,工作难免滞后。
(三)职能不明。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例,这是一项系统全面的工作,不少工作内容属于党群线的范畴,政法线去抓显得力不从心或者越权越位。又如环境整治工作,这项工作应该以城管部门为主抓门的情况还比较多。
但从本办以往的实际情况来看环境整治工作找综治部
(四)关系不顺。综治办与法庭、派出所、交警等部门相互之间没有明确的上下级关系,有时候各部门各行其是,互不联系。各部门都有各自独立的职能,条与块之间的关系上重条轻块现象突出。协警、保安、外口专管员等辅警力量,由于领导关系不是很顺,不利于队伍有效管理和素质提高。
三、建议及意见
(一)树立新理念。要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起新的正确观念。
1.树立“平安是福,稳定是发展首要条件”的新理念。打赢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稳定是前提。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没有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一切无从谈起,多么好的规划、方案都将难以实现。
2.树立“治安是投资环境,是生产力要素”的新理念。乡镇之间招商引资的竞争更加激烈。各地千方百计、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打着“富商、亲商、安商”的旗号竭力优化投资环境。其中社会治安状况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投资环境。治安状况的好坏将极大地影响投资商的决策,影响到当地招商引资的发展大计。
3、树立“政法综治工作不仅是一种投入,也会带来产出”的新理念。政法综治工作的产出是隐性的,但也是巨大的。在乡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增加了投入,保障了人力、财力、物力,做好了政法综治工作,确保了社会稳定,使人民群众都能安居乐业,一心一意搞经济建设,谋发展,那就会带来整个社会的巨大经济效益。可以说政法综治工作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也许不明显,但它间接的经济效益却是巨大的。
4.树立“做好政法综治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新理念。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社会治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更加关注社会治安对自身利益的影响。从工作的实践来看,社会治安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
的焦点问题之一。加强政法综治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新机制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用人机制,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以”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政法综治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和现代化。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处理好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的关系,切实加强政法综治工作所必需的设施建设和基础建设。政府财政要加大对综治经费的投入,把综治经费支出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外口公寓等基础设施根据不同的主体,由社会投入经费,企事业单位的保安经费,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投入。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有章理事的问题。制定和落实各项政法综治工作中的奖励政策,激励广大政法综治干部积极做好政法工作,争创新的业绩。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