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7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有8个单位进行了经验介绍。其中,山东省潍坊市重点介绍了该市实行的校长职级制。
“新课改进行到今天,迫切需要制度上的突破。其中的重点、难点,就是构建新型的政校关系。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新课改很可能无法深入下去。”潍坊市教育局局长李希贵说,实行校长职级制,正是构建新型政校关系的切入点之一。
听取经验介绍后,教育部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李卫红指出:“应该认真、全面地分析一下,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哪些规章制度已不适应现在的形势发展,需要修订或完善;哪些规章制度根本就没有,但在实践当中又迫切需要,应当尽快建立;还有哪些制度虽然是近两年新建立的,但也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
更早的时候,2002年9月8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京师范大学建校100周年时,也曾提出:“要扫除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努力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和模式,增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
教育制度的改革,从未像今天这样急迫。
但这种制度上的改革,不仅意味着教育公共权力的解构与重建,更重要的是,和已经进行的其他领域的改革相比,教育制度的改革影响面更广、影响度更深。因此,进行教育制度的改革,需要魄力,更需要改革的整体意识和对教育系统的洞察,才能够有所作为。开始了“破冰之旅”的潍坊,是一往直前,还是阻力重重?2005年春,记者两次到潍坊,走访了局长、校长、教师,试图勾勒出潍坊教育改革的全景。
“改革是一次旅程,而不是一张蓝图。”李希贵说,中国教育的未来,只能取决于我们现在的认识和今天的努力。
改到深处是制度
板子,打在教育行政部门的身上
2003年春,规范化学校验收在潍坊遇到挑战。
当时,验收组来到一所小学,有些“混乱”的实验课给验收组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孩子们在仪器室和实验室之间跑来跑去,取仪器,拿药品,拿错了的仪器摆上实验台引起了同学的哄堂大笑。实验员倒是清闲不少。
还有艺术器材的管理。器材倒是不少,可器材库里的乐器所剩无几,全都发到学生手里去了,有的甚至放到学生家里已经半年多,从没收回过,是不是损坏了也不知道,这样的管理当然算不上规范!看来,这所学校难以通过规范化的验收,可恰恰这所学校又是潍坊新课程实验的示范校。
是为了达标把学校“规范”起来,还是首先考虑到学生的发展,采取有利于新课程实施的做法?两难之中,校长给李希贵写了一封长信,把学校的苦恼说给他听。
“新课程的理念被大家接受后,却面临着固有制度的制约。”李希贵举例说,新课程强调把学习的过程还给学生。
像选择仪器、配置药品等,都属于学习过程,但在过去的制度下,却被老师“合理”地代替了。
2004年5月,潍坊教育局开展了一次学校制度评估活动,进行学校管理制度大梳理,查一查影响学校发展的制度到底有哪些。
高密第一实验小学毫不客气,举出了好些束缚师生个性张扬与发展的传统制度:传统的教师备课制度、传统的教师评价制度;传统的学生课堂常规管理制度、传统的学生评价制度;传统的学校评优争先制度、传统的学校年度评估制度……
“这些制度,都是在教育行政部门大一统的管理方式下形成的。”高密一实小校长姚灵光说,像规范化小学验收,一般要求仪器室里仪器存放整齐,还要有总账、分户账,账卡、卡物要相符。于是,学校就不得不指派一名实验员,专门为学生准备仪器和药品,免得仪器室里出现混乱的情况。这样,规范化学校的模子套下来,学校看上去是规范了,但学校失去了自主发展的权利,学生失去了个性发展的空间,千人一面难以避免。
“新课程强调的是‘创造适合于学生的教育’,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彰显特色的意愿也更加强烈、迫切。
因此,必须理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之间的管理关系,改变过去教育局对学校行政式、大一统的管理方式。”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文喆认为。
这一板子,结结实实打在了教育行政部门的身上。
让权力”归队“
“理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之间的关系,核心是放权与分权。”经过调研,潍坊市教育工作者发现,校长是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但是,校长们却没有与“责任”相配套的“权力”。
潍坊教育局开始逐步放权。
2001年,潍坊教育局把学校部门的设置权、中层十部的任免权放给了校长;2004年,又把副校长的提名权放给了校长。在一些地方还把学校财务集中起来,统一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时候,潍坊教育局把财务权也还给了学校。
李希贵把这项工作形容为“让权力归队”
“权力归队后,它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不然的话,事与权分离,势必造成效率低下”。
2005年3月,潍坊市出台文件,将招生权也下放到各高中学校。
“很多教育行政部门是不愿意下放高中招生权的。但我们认为,这个權力不能再由教育局‘越位’行使了。”潍坊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赵桂霞,曾参与“综合评价、下放权力”高中录取方案的研究。
如今,根据教育局制定的《高中招生录取指导纲要》,潍坊的高中可以自行确定录取标准和条件。
赵桂霞介绍,在新出台的文件中,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外,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也将成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这样,权力下放后,“高中校长就能够根据自己的办学目标,来自主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比如说,我这所学校的办学特色是文体,那么就可以招收一些有文体特长的学生;如果你那所学校更偏重于理科,那么在招生时,就特别注意那些有理科特长的学生”。
这不仅改变了过去唯分数论的招生方式,更重要的是,高中招生权的下放,以多元化的录取方式,拉动了初中学校和学生的个性化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