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同地区划分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和部分重点大学招生计划地区分布不合理,这些对不同地区考生是否能上大学、是否能上重点大学产生不公平,从而造成许多高考移民现象。我们应该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适当增加“弱势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完善招生制度,来缩小地区间教育不公平现象。
关键词:高考 地区 差异 教育公平
自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以来,高考作为我国最主要的人才选拔方式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发展历程。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和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不断扩大,以及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益多样化,高考制度在考试形式与考试科目上相应地进行了多样化的改革尝试,且成果显著,但是也存在着由于地区差异而导致的一些矛盾。
教育公平是民主与理性这一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1]。尽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平原则就成为发展大众高等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但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地存在于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之中[2]。
1. 高考控制分数线存在的差异
在我国目前的高考制度中,分数是考生是否能被大学录取的重要标准,而分省划分高考控制分数线在一定程度上就违背了公平原则。
现以2001年全国统一高考中的部分省市控制分数线为例(具体见图1,数据源于2001年《中国青年报》)作一说明。从图1可以看出,所列的几个省市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存在很大的差异,其中山东省控制分数线最高,北京市最低,而山东省文史类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要比北京市的高出126分,理工类则高出119分。北京市、上海市和天津市控制分数线较山东省、湖北省、甘肃省、湖南省均高,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是传统的高考大省,每年高考考生人数远多于北京市、上海市和天津市。北京市、上海市和天津市是经济发达地区,拥有较好的教育资源,而地处西部、经济相对落后的甘肃省等省区,基础教育力量较为薄弱,与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小学教育存在巨大的人力、财力差距,而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通常却比经济发达地区的都要高,这样就极大地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性。
2. 重点大学分地区招生计划的差异
全国重点大学,指的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性重点高校,这些高校无论是享受的政策待遇、资金支持,还是自身的办学条件和规模、学科力量以及人才培养质量,都远胜于一般高校。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重点大学的地域分布极不均衡,位于经济较发达省份的重点大学数量较多,而且这些重点大学的实力和名气一般也要强于位于西部等经济欠发达省区的重点大学[3]。
先以复旦大学为例,2005年复旦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3400人,上海本地生源比例达63.1%,外地生源总数仅为1253人,只占36.9%,也就是说10个复旦学生中有6个都是上海人[3-4]。同样,浙江大学也存在这一现象,其本科招生计划总数为5500人,在浙江投放的招生计划就达3715人,本地生源比例为67.5%。而中山大学,本科招生7210人,在广东地区招收4500人,本地生源占到62.4%;此外,武汉大学湖北生源也超过了招生总数的50%,南京大学的江苏生源比例达到40%[3]。
综合分析表明,很多重点大学招生计划在全国各省市之间名额分配很不平衡,学校所在地省份得到的招生名额通常都明显高于其他省份,呈现出“本地化”的特点,各地都把本地生源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这样就使教育不公平趋势加重。
3.高考移民现象
如湖北籍考生李洋在高考中成为海南省理科状元,并有望被清华大学录取,但因为在海南就读未满两年,所以失去了被清华大学录取的资格,最后被香港城市大学录取。而李洋的幸运不可能在高考移民们身上复制,可是为分享更好的高校教育资源,更多的“李洋”们继续选择高考移民这条路,开始了人生的一场豪赌:要么瞒天过海顺利通过高考并被录取,要么身份曝光失去高考和录取的资格[5]。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2007、2008年高考录取率统计,海南省均为第一。高考移民现象由来已久,都是“从低录取率省份向高录取率省份、从上大学难向上大学相对容易的省份移民”,从而达到升学的目的。
为什么会出现的高考移民现象,是因为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均和重点大学分地区招生计划差异等造成的。所以,从本质上来讲,它也是教育不公平的产物。
4.几点对策
教育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所以我们要加快高考改革,缩小高考地区间的差异,缩小相应群体间受教育机会的差异。
4.1 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目前我国教育资源地区分配不均衡,经济发达省份教育资源较丰富,西部省份及一些欠发达地区教育资源较匮乏。在分配教育资源上,教育管理部门要本着平等、补差的原则,合理地按地区分配。
4.2 适当增加“弱势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
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存在明显差距,经济发达地区在教育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上均比欠发达地区占有优势,所以要适当增加对这些经济较弱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以尽快逐步缩小其与经济发达地区间的差距。
4.3 完善招生制度
高等教育入学执行的是国家统一的高考制度,按照分数择优录取,但分省定额划线录取,而且部分重点大学招生计划分地区差异很大,这些都会引发教育入学机会的不公平和上好大学机会的不公平,所以要逐渐完善招生制度,确保考生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参考文献:
[1] 曹如军,刘国艳. 建国以来教育公平和高校招生制度的关系探微[J]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06,27(2) :33-36
[2]别敦荣,朱晓刚.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道路上的公平问题研究[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7):54-59.
[3]张庆霞.全国重点大学招生“本地化”的几点思考[J]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24(1):102-103
[4] 陈伟,李梅,李联国.从高校招生“地方化”透视教育公平问题[J] .商洛学院学报,2006,20(3):81-85
[5] 刘运. 从“高考移民”现象引发对教育公平的思考[J].内蒙古电大学刊,2008,8:9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