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需要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在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框架下,政府把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权委托给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强调政府、学校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商对话,它是以专业评价、社会评价替代替行政评价,根本目的在于实现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关键词:社会组织;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独立性
中图分类号: G526.5/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627(2017)13-0026
随着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调整,社会组织开始广泛参与到教育监测评估当中。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2016年,教育部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明确为工作重点。在此背景下,如何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建立多方参与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就成为了重大课题。
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中社会组织的“第三方”角色
社会组织也称第三方,是指在政府及市场体系之外承担诸多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第三方组织。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世界旋起了一场结社革命的浪潮,成立了大量以民间力量为主导的第社会组织。莱斯特·萨拉蒙最早对这些具有“第三方”性质的组织进行系统研究,他把这些组织的共同属性归纳为7个,即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非政治性与非宗教性。大量出现的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十分活跃。西方国家在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时,普遍重视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评估。以美国为例,早在20世纪20年代,一些局部的高校评估协作组织开始运作教育评估,但由于评估是学校自身组织的,范围比较小,影响力不大。但到了20世纪40年代,开始出现了全国性的高校协调机构,如全国认证委员会和全国地区性认证机构委员会。目前,美国国家教育进展评估仍然由第三方机构来具体实施,即全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来完成。在美国各州,教育质量评估都不是由州教育部门操作,而是通过公开招标,签订责任合约,把质量评估的工作外包给第三方机构。
在我国,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对于这种“管办评”不加区分的模式,社会各界都提出了质疑。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教育领域社会组织的出现,教育质量第三方监测评估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在程度與规范性上还亟待深入。总体看,引入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是一个新命题。陈玉琨较早的提出了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设想,他认为这些机构可以通过教育评估联系政府、社会与学校。目前,“少一些统治,多一些治理”已经成为教育治理的基本理念,这为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质量评估让渡了政策空间。教育领域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客观上也要求其积极的参与到教育质量评估行动当中。因此,我们需要对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质量评估进行顶层设计。事实上,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具有一定的自身优势,其专业性特征有利于提升教育治理的科学化与理性化水平。有研究者具体地考察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等不同国别第三方组织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的实践经验,并从多个维度深度分析了我国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的可行性。
基于我国教育监测评估领域的实践状况,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扩大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本研究认为,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各类科研院所成立的教育评估机构、具有社会性质的专业教育评估机构、行业协会以及专业学会、基金会建立的教育评估机构等。
二、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中社会组织的功能
作为教育质量评估的新生力量,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我国的发展时间短,深入研究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角色与功能,在教育质量评估中引入具有专业性、中介性和独立性的第三方,发挥其诊断、监测与评估功能,这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教育质量评估的现代化体系具有重要价值。
首先,提升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独立性。作为不同于政府、市场的组织形态,社会组织具有显著的独立性。从监测與评估的角度看,独立性有三重意义:一是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即教育评估组织独立于政府,而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二是评估过程的独立性,即教育评估由组织独立完成,不受外界干涉;三是评价结果的独立性,即社会组织作出独立的价值判断,评价结论具有中立特征。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它可以保证教育评价活动的“不偏不倚”。以美国为例,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评估主体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它评估的对象包括了政府、政策、社区等等。以教育绩效评估为例,社会组织是联邦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主体,其中为大家所熟悉的有美国工程认证、学业测评组织等。它们都是以民间组织的名义专门研究教育绩效的组织,每年对美国各州的教育活动进行绩效评估,发布评估报告,在美国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其次,提升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专业性。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是技术性强的专业活动。从教育评价的发展史来看,成立专业性的评价组织是教育评价专业化的重要体现。
第三,提升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客观性。何种评价结果更值得信任?但绝大多数人会倾向于信任独立第三方开展的教育评价结构。事实上,对于政府自行开展的评估,无论其作出了何种努力,在客观性上都是比较脆弱。在此背景下,选择独立社会组织作为教育评价主体是确保评价客观性的基本逻辑。为近几年来,知名的国际性教育评估机构都开始参与到全球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当中,比如PISA测试,已有非常成熟的市场和运行机制。上海等城市,也参与PISA测试,并在2012年获得全球第一的成绩。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特长,可以建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现代化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第四,提升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灵活性。在《公共事务治理之道》一书中,文森特·奥斯特罗姆认为,政府并非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社会组织具有治理优势。尼古拉斯·亨利在《公共事务与公共管理》一书中,则直接从社会组织为出发点来探索美国现代社会治理的途径。人们经常批评政府部门的科层化运作,特别是在处理复杂公共事务时的“僵化”、“一刀切”与“不作为”。与政府组织相比较,社会组织具有灵活性优势。与庞大的教育行政部门相比,从事教育评价服务的社会组织规模较小,组织内部也没有复杂的科层制结构。这种组织体制官僚化程度低,组织弹性大,组织目标性强,它可以围绕不同的任务组成不同的、开放式的组织形态,这种灵活性对于提高我国教育质量具有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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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葛孝亿(1985-),男,江西赣州人,教育学博士,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从事第三方教育评价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的机制研究”(15YJC880018)阶段成果。